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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诗歌的黄金时代与传奇小说600900 20 诗歌形式的发展(第2页)

对于诗歌音韵的认识

虽然道教认为教义文章是午夜时分由神仙传授给被选中之人的,但是在中国,人们并没有形成由缪斯将话语放进诗人嘴中这样的想象,这是特别的、具有超凡神仙力量的语言才会有的魅力。在中国,有这样来源的文章多是会遭到人们的怀疑,因为这些文章可能会挑战秩序,这样的事情也的确经常发生。实际上,抒发内心并用语言进行表达的是那些漫步于“书林”的人,虽然这样的抒发是受到周围环境影响的。在这里,我们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一些对音韵格律有严格要求的文学形式,这些形式在南朝时期的文人圈内虽然流行,但并不容易做到。虽然从很早的时候开始,人们就将不同的文体风格归入不同的时期,但这样做的原因是希望不同的表达方式能并行存在,并非一定要将它们分出优劣。严羽(约1180—约1235)的《沧浪诗话》就有这样的归类:

风雅颂既亡,一变而为离骚,再变而为西汉五言,三变而为歌行杂体,四变而为沈宋律诗。[15]

这里的“沈宋”指的是初唐的沈佺期(卒于716年)和宋之问(卒于713年)。这种对文体起源的看法早在此前就已经存在,此后也不断出现。这类说法通常并不追求百分之百的正确性,说话人只是要找到一个历史归类而已。[16]根据这样的归类,文体风格不仅会被归入特定的时期,还会归给具体的作者,且人们会为了列举这些名字而不使用涵盖范围更大的概念。相应地,人们通过某些姓名来记住特定的文体风格,久而久之,有关这些文体曾经的规定也就被遗忘了。

有关作诗的详细韵律规则在公元6世纪末形成,一方面是因为上文论及的当时人对语言平仄规律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诵经的需要。[17]而人们将最多的注意力放在了诗歌的韵律上,恐怕也并非有意为之。这当然与诗起源于歌的这一特点相关,但同时也是因为汉语不仅有四个基本声调(平、上、去、入),中古汉语还可分出阴阳二类,其音属于浊声母的即为“阳”,属于清声母的即为“阴”。[18]虽然律诗的发展细节已经很难还原,但我们如果仔细研究一些诗歌就会发现:从公元3世纪开始,人们就在有意识地使用这些语言元素,[19]特定的规则由此逐渐形成,直到公元500年前后,具有固定格律的诗从“齐梁体”中逐渐演化而出。正如上文所述,有关中文音韵规则的研究以及相关类书的编写,都对这种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公开唱诵以及对格律的需求

有关南齐时期对声调的有意识运用,《南史》卷四十八对陆厥的记载就是一例。这段记载对严格的“永明体”进行了批评。我们能从中看出:在这个时期,人们已经在主动地使用声调,但实际上这并不是新出现的现象。因为从《诗经》开始,人们在作诗之时就很注意不使押韵的字出现不一样的声调。虽然我们无法证明佛教咏歌的要求和对诗歌音韵规则的严格规定之间有什么关联,但僧人、文学家与宫廷之间密切的关系以及当时一些作品中的证据,都说明这种关联是很有可能存在的。

例如笃信佛教、身边聚集了一群文人的竟陵王萧子良曾经在公元489年梦到自己在佛前唱诵“维摩诘赞”,他十分喜爱唱诵的音调和韵律,于是在第二天早晨就召集梵呗师,并确定了新的梵呗声调。从下面这段摘自慧皎《高僧传》中的话,我们也能看出佛徒梵呗与确定诗歌规则之间的关联:

东土之歌也,则结韵以成咏;西方之赞也,则作偈以和声。[20]

从《六祖坛经》中我们能看出诗歌是如何被视为智慧与顿悟的表达。传说五祖曾要求弟子们作偈,以判断哪个弟子已经顿悟,顿悟的人将成为六祖。[21]

人们不仅规定了诗歌要遵守的规则,同时还总结了需要避免的错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沈约所说的“八病”,《南史》的《陆厥传》中也提到了这“八病”,空海大师还曾经在他的《文镜秘府论》中提到另外一些“病”。[22]

沈约的“八病”指的是:

“平头”:指五言诗第一字、第二字不得与第六字、第七字同声,特别是第一字与第七字不得相同。

“上尾”:指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

“蜂腰”:指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大韵”:指五言诗上下两句中的上九字中不得与韵相犯。

“小韵”:指除韵以外的九字之间互犯。

“旁纽”:即五言诗上下两句中不得有同声纽之字。

“正纽”:即五言诗上下两句中不得有同声纽之字,即便它们的声调不同。

关于“八病”的来源并没有确凿的资料,但有迹象显示它们可能是从书法理论中延伸出来的。

除了宗教仪式,有关作诗规则的规定尤其受到了文人的重视,唐朝时这一规定又在科举考试中起到了特别的作用。随着科举考试变得越来越重要,诗歌格律也成为各种手册里的内容。严羽对一些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标准和规则进行了总结,但如果不借助详细的注解,他的总结也很难被理解。[23]严羽所提出的对清晰的要求、革新的勇气以及一些核心概念都体现出禅宗对他诗学理论的影响。他关于“圆熟”的说法则是北宋时期诗学讨论的结果。《诗人玉屑》中的这段话摘自11世纪的一部作品:

谢朓尝语沈约曰:好诗圆美,流转如弹丸。故东坡答王巩云:“新诗如弹丸。”……盖谓诗贵圆熟也。余以谓圆熟多失之平易,老硬多失之干枯。能不失于二者之间,可与古之作者并驱。[24]

这里所体现的依然是对诗歌圆润、优美的矛盾看法,这种说法在11世纪的中国非常具有代表性。这段话将沈约视为诗歌格律最重要的创建者之一,虽然不是唯一的一位。后来的“近体诗”就是以沈约创建的诗律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并在唐代达到巅峰。这种“近体诗”经常也被称为“律诗”“排律”或者“绝句”,是与形式相对自由的“古体诗”相对的一种诗歌体式。

韵诗的这种精细化发展的基础是“文”与“笔”的区分,其中的“文”是指符合特定规则的作品。公元5世纪到6世纪时用“文”“笔”区分文学作品和其他书面文本的做法后来也出现过,例如日本僧人空海就曾经引用一本叫作《文笔式》的著作:

文者,诗、赋、铭、颂、箴、赞、吊、诔等是也;笔者,诏、策、移、檄、章、奏、书、启等也。即而言之,韵者为文,非韵者为笔。[25]

不过到晚唐时期,这样的区分就已经过时了,因为当时已经出现了“诗”与“笔”(散文)以及“文”与“诗”的区分。“文”在当时已经不再指诗文,而是仅指散文,陆游(1125—1210)就曾在他的《老学庵笔记》中讲述过这种含义上的变化。[26]

绝句和律诗

唐代最常见的诗歌形式是绝句,也称短句。这种诗歌形式在很多方面遵循“近体诗”的规则,所以也称“律绝”,但就其本质而言,这个类型的诗有独立的发展历史。[27]五言的四行诗最早出现于汉代末年,带有非常明显的民歌特征。从东晋开始,“联句”这一形式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所谓“联句”,是指多人共同作诗,从一人一句渐渐发展成一人四句,并相连成诗。如果诗人找不到与自己联句的人,就自己写一首“绝句”,字面意思就是“割断的句子”。“绝句”和“联句”之间的这种关系,以及五言诗与民间诗歌,特别是乐府诗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从徐陵编纂的作品集《玉台新咏》卷十中找到相关例子。尽管七言诗在中国的历史远比五言诗长,但七言绝句却是到唐代才出现的。隔行押韵的形式在早期五言诗中就已经开始使用,但是较早的七言诗却与隔行押韵的绝句不同,采用的是每行押韵的方式。

如果要研究五言绝句从开端直到唐代的发展,那么公元5世纪是其中最重要的阶段,而影响最大的则是南齐与南梁时期文人对乐府诗的模仿。何逊(?—约518)所作的送别诗《相送》就已经体现出了某些后来绝句的典型特征,尤其是对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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