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衣,于计反。
“中野”,谓不必墓域也。“无数”,厚薄久近惟人之意也。棺椁具而丧制备矣。《大过》中四阳,重固坚实之象,藏于初、上二阴之中。古者天子之棺四重,举其极厚者而言也。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书契”,书木版各分其一以为约,左以取,右以与,若今之合同文书然。“治”,谓分理众事之期会。“察”,辨别取与之数也。《夬》五阳连合,上一阴有分剖之象,离而固可合也。
右第二章。略举十三卦以言“制器尚象”之义。凡圣人之制器以利民用者,盖无不合于阴阳奇耦错综之理数,类如此。圣人非必因卦而制器,而自与卦象合,故可经久行远,而人不能违。即在后世,损益古法以从服食居处修事之便,其能与阴阳象数吻合者,则行之永而与圣人同功;其私心妄作奇巧,无象可法者,旋兴而旋敝。且如蒙恬作笔,下刚长而上柔短,亦《夬》之象。洪武初,始制网巾,上下束合,而中目繁多,亦《颐》之象。舟之有帆,本末奇而中耦,乘风以行于泽,亦《大过》之象。故曰:“以制器者尚其象。”凡制器者皆当取法,非徒古圣然也。
是故《易》者象也。
繇理之固然者而言,则阴阳交易之理而成象,象成而数之以得数。繇人之占《易》者而言,则积数以成象,象成而阴阳交易之理在焉。象者,理之所自著也。故卦也,爻也,变也,辞也,皆象之所生也,非象则无以见《易》。然则舍六画奇耦往来应违之象以言《易》,其失明矣。
象也者,像也。
此“象”谓卦之大象。像者,因其已成之形状而写之。象已成乎可像,故因而想像其道之如此。此“自强不息”以下诸义之所自生,因乎象之已成也。
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动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材”者,体质之谓,“效天下之动”则其用也。有此体乃有此用。用者,用其体,惟随时而异动尔。吉凶自外至,故曰“生”;悔吝存乎心而见乎事,故曰“著”。吉凶悔吝,辞之所生所著也。因爻而呈,而爻亦本乎彖所固有之材,材者,画象之材也。非象无彖,非彖无爻,非彖与爻无辞,则大象、彖、爻、辞占,皆不离乎所画之象。《易》之全体在象,明矣。邵子曰“画前有《易》”,不知指何者为画前也?有太极即有两仪,两仪即可画之象矣。
右第三章。此章示人读《易》之法,以卦画为主。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奇,居宜反。
此据三画之卦而言。阴爻三分阳爻而缺其一。一函三,阳为九,阴为六。《震》《坎》《艮》之数二十一,三乘七,阳数也。《巽》《离》《兑》之数二十四,三乘八,阴数也。三复函三,《震》《坎》《艮》之数六十三,七乘九,阳数也。《巽》《离》《兑》之数七十二,八乘九,阴数也。六画之卦,一阴之卦六,其数五十一,一阳之卦六,其数三十九;三阴三阳之卦二十,其数四十五;凡三十二卦皆奇。六阳之卦一,其数五十四;六阴之卦一,其数三十六;二阴之卦十五,其数四十八;二阳之卦十五,其数四十二;凡三十二卦皆偶。一阴一阳、三阴三阳之卦为阳卦,六阴六阳、二阴二阳之卦为阴卦。抑必有说,先圣未言,以俟知者。
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行,下孟反。
据以为道者曰“德”,奉之以行者曰“行”。卦之体用如是,而人之用之以成体者,亦如是也。奇谓之“一”,偶谓之“二”。“君”者,立以为本;“民”者,使从所主而行也。“一”者,九之全体,名不足而实有余;“二”者,三分九而得其六,名有余而实不足。君子之道,主一以统万行,以循乎天理,极其变而行之皆顺,充实于内也。小人之道,义利、理欲两端交战,挟两可之心以幸曲全,而既不足于义,必失其利,所歉于中者多矣。《震》以动于善,《艮》以止其恶,《坎》虽陷而有维心之亨,皆以阳为君也。《巽》求入而情隐,《兑》求说而外饰,《离》虽明而必丽阳以求明,外明而内实暗,皆以阴为君也。用阴阳者不在多寡,而在主辅之分,故君子以小体从大体,而声色臭味皆受役于宰制之心,小人以大体从小体,而心随所交之物变迁而无恒,所遵之道异也。
右第四章。此章言学《易》之道。
《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天下”,谓事物之与我相感,而我应之受之,以成乎吉凶得失者也。君子之思,以恩德之何以崇!其虑也,以虑义之未能精。故曰“君子有九思”,又曰“虑而后能得”。此《咸》之九四所以贞吉而悔亡也。若天下之殊涂百致,一往一来之无定,为逆为顺,为得为丧,为利为害,为生为死,则本无所容其思虑者。盖天下之物,为造化一本之并育;天下之事,为天运时行之进退。贫贱、富贵、夷狄、患难,莫非命也则一致,皆道之所行也则同归。穷理以尽性,修身以俟命,君子之尽心惟日不足,而何暇为天下思虑也?思其得,虑其不得,吉来则惊,往则忧,凶往则幸,来则患,事物百变于前,与之交驰而内丧其志,物交而引,朋从之所以失其贞也。咸四当心与物感之位,故戒之。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推,吐雷反。信,与伸同。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全身也。
“尺蠖”,小虫,耸脊而后行。古人布手知尺,以大指中指一屈一信而为一尺,此虫似之,故名尺蠖。屈信自然之理势,皆无所容其思虑,而人之朋从其思者,当其屈,不安于屈而求信,而不知屈之所以信,乃同归一致之理,故以尺蠖、龙蛇为拟,而言不能屈,则不能信。故舜惟与木石鹿豕同其屈,而沛然江河之善,莫之能御,有天下而若固有之,皆其豫定之诚,受命以事天,而不于往来之顺逆劳其思虑,丧其守而不足以行也。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致用”“崇德”,君子之所思虑者,此而已矣,以其为同归一致之本也。此指上文而言。过此,则天下之殊涂而百致者也。“精义”者,察伦明物,而审其至善之理,以合于吾心固有之制,非但徇义之迹而略其微也。“入神”者,义之已精,不但因事物以择善,益求之所以然之化理,而不测之变化皆悉其故,则不显之藏昭彻于静存,而与天载之体用相参也。此静而致其思虑于学修,无与于外应之为,而致之用者有本而不穷,张子所谓“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利用”者,观物之变而知之明,处之当,则天下之物,顺逆美恶,皆惟吾所用而无有不利。“安身”者,随遇之不一,而受其正,尽其道则,素位以行而不忧不惑,无土而不安;此动而出应乎天下,非欲居之以为德,而物不能乱,境不能迁,则德自崇,张子所谓“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此内外交养之功,动为信,静为屈;静而致用,则不穷于往;动而崇德,则益裕其来;故朱子谓“推屈伸往来之理以言学”。乃精义入神以立体,利用安身以起用,体立而用乃可行,则屈以求信之理亦在其中,往来密运于心,而不朋从于天下。天下之屈我信我者,本不可逆亿以知,而一付之不可知之化,不求知焉,则圣人所以贞生死,贞得丧,而终无悔也。后之学《易》者,于过此以往不可知之数,乃至一物之成毁,一事之利钝,强以数推而求知,用思虑于往来殊异之憧憧,以计瓶花磁枕之兴废,亦异于圣人之言矣。
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神”者,化之理,同归一致之大原也;“化”者,神之迹,殊涂百虑之变动也。致用崇德,而殚思虑以得贞一之理,行乎不可知之涂而应,以顺则“穷神”。过此以往,未之或知者付之不知,而达于屈必信、信必屈、屈以善信之道,豁然大明、不以私智为之思虑,则“知化”。此圣人之德所以盛也。盖人之思也,必感于物而动,虽圣人不能不有所感,而所感于天人之故者,在屈信自然之数,以不为信喜,不为屈忧,乃以大明于阴阳太极,同归一致之太和。不然,则但据往来之迹以为从违而起思虑,则于殊涂百虑之中逐物之情伪,朋而从之,是感以乱思,而其思也,适以害义而已。夫子引伸以极推其贞妄之繇,为圣学尽心之要。不知者乃谓“何思何虑”,为吾心之妙用,此释,老贼道之余沈,不可不辨也。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邪,以遮反。
欲以困人而败其名,清议自定,不可掩也。望援于不可恃之人,欲以安身,而人不我应,徒召侮而已。小人呼党以与君子为难,自取死亡,君子弗庸以为忧,《困》之必亨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射之”之射,食亦反。
“禽”之为言获也,所欲获之鸟也。“器”者,君子乘权以治小人之道也。上六得位,而柔不急于解,故曰“藏器”。“待时”者,六五惑解而后可治三也。《震》之德动,二阴虚中为“不括”;志已定,道已胜,时已至,则“成器而动”矣。所待在时,而必先有动而不括之道,乃可以时至而必动。君子解悖之道,不与争以求胜;时至道行,则廓然白其志于天下,小人自孚。迫于解者,惟道之不足,东汉党人所以愈解而愈纷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不耻不仁”,故必利以劝之;“不畏不义”,故必威以惩之。《噬嗑》之初,尚可惩而使诫;用刑于早,以免小人于恶,薄惩焉可也。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何校”,犹未诛也,“灭耳”而不听,恃罪之小而成乎大。上九自恃居高而刚愎,则杀之而必不可赦。合二爻治狱之轻重,见君子之用刑,始于惩诫,而教之不改,则天讨必伸。凶惟小人之自取,非君子有心于其间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包桑。”
“乱”,谓纲纪废,上下紊也。乱者,危亡之繇;治,所以安存之道也。“有其治”,谓方乱之时,治之道固在,但能念乱,则即此土地、人民、政事而治之,理存其中矣。《否》九五本有休否之德,而夫子推言之。虽安静不失其常度,而中心之兢惕,未常忘危亡之戒,外不妄动,而内积忧危。“其亡其亡”,非徒其势然也,大人之操心,固如此也。
贪以敛怨于下则德薄,意计不出苞苴牍竿之中则知小,众所不与则力小。小人非无才,而志污情柔,则终于卑陋。“鲜不及”者,灾害并至也。“不胜其任”,戒有国家者不当任之。或谓圣人非责人以德厚而知力大,但戒其勿贪大位,其说迂矣。小人之贪大位,五鼎烹而不恤,岂能戒之使退者!《易》不为小人谋,示君子处小人之道尔。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