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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说全集 第3册 池塘(第2页)

“差不多三年前我离开了,没打算再回来,但我还是回来了。”他犹豫一下又说,“我妻子要回来,你知道,她是在这里出生的。”

“哦,是的。”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壮着胆子谈起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他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2]。不知为何,他在尽力跟我套近乎,他谈起了史蒂文森的作品,但很快话题就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3]’依然很繁华吧。”他说,“我好怀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4]吗?”

他认真地问我这个问题,好像我的回答对他真的很重要似的,我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我看过,他似乎很高兴。他接着谈起了瓦格纳[5],但是他很激动地夸赞的并不是音乐家瓦格纳,而是作为普通人的瓦格纳,对此他也无法解释清楚。

“我觉得拜罗伊特[6]实在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他说,“可我一直没钱去,更没有运气。当然啦,有些人兴许连考文特花园都没去过,那些个灯光多美,女人穿得多光鲜,音乐也好听。《女武神》[7]的第一幕挺不错,是不是?还有《特里斯坦》[8]的结尾,我的天!”

这时,他两眼炯炯有神,脸上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发黄的瘦脸颊上泛出红晕,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声音沙哑难听,他身上甚至有了一些魅力。

“老天,我好想今晚就去伦敦。你知道蓓尔美餐厅吗?以前我常去。皮卡迪里广场的商店灯火辉煌,那里人可真多啊!我觉得站在那里看着公交车和出租车来来往往,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来似的,那景象真叫人惊叹。我也喜欢斯特兰德大街。关于上帝和查令十字街[9]的那几句诗是怎么说的?”

我吃了一惊。

“你说的是汤普森[10]的诗?”我问。

我背诵了下面几句:

既已如此悲伤,你就不会更悲伤,

哭泣吧!你痛心失去的一切,

会照亮雅各天梯上的熙攘人流,

拥挤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之间。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我读过《天堂猎犬》[11],写得太好了。”

“大家都这么认为。”我咕哝道。

“在这里,你碰不到读过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只是显摆。”

他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情,我想我猜出了他来找我的想法:他把我当成了一个纽带,可以连接起他遗憾失去了的那个世界,还有他已不再了解的一种人生。而因为我不久前就生活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以敬畏和羡慕的心情看待我。他跟我或许聊了不到五分钟,就突然话头一转,接下去说话的语气激烈得让我大吃一惊。

“我受够了,”他说,“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呢?”我问。

他的脸色变得阴沉了。

“我的肺不好,英国的冬天我已经受不了啦。”

这时,另一个人走到阳台上跟我们一起聊天,劳森又阴沉沉地不说话了。

“该喝点儿了。”新来的这个人说,“谁跟我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了起来。

“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离开后,我对他的感觉仍然要比我本来预料的好。他让我感到迷惑,所以引起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结婚五六年了,但我惊讶地看到她仍然非常年轻。我估计他们结婚时,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她长得很漂亮,肤色并不很黑,跟西班牙人差不多;她个子不高,体态优美,手和脚都很小巧,举止轻柔。她的五官非常迷人,但我觉得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长相的精致;一般而言,混血儿的外表多少都会有些粗糙,就像做工不够精细似的,但是她身上却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典雅和优美。她有一种极文雅的气质,在这样一个环境里见到她,实在令人惊讶,你会联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宫里引来全世界赞叹的那些名扬天下的美人。尽管她穿的是棉纱裙子,戴的是草帽,但是她却穿戴出了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时,一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劳森前不久才离开英国到这里来做一家英国银行的分行经理,他到达萨摩亚岛时,这里的干旱季节刚刚开始,他在这家旅馆要了个房间住下。他很快就结识了当地三教九流的人。岛上的生活轻松愉快,他很享受在旅馆的酒吧间里没完没了地跟人闲聊,晚上在英国俱乐部里跟一伙老乡快活地打台球。阿皮亚岛坐落于环礁湖的岸边,有店铺,有民居的平房,还有土著村落,这些都是他喜欢的。到了周末,他会赶着马车到山上随便哪个种植园主的家里,住上两晚。他享受到了以前从未体验过的自由和悠闲。这里的阳光让他陶醉。当他赶着马车穿过丛林时,周围的美景让他眼花缭乱。乡村的土地肥沃得难以形容,有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各种奇异的大树、茂密的低矮灌木和枝藤纵横交错,四处蔓延,让人感到神秘而又不安。

不过最让他着迷的是距离阿皮亚岛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池塘,黄昏时他常去那里洗澡。那里有一条小河,在岩石上咕咕地快速流过后形成了这个深水潭;然后,清浅的河水又继续向下流去,流经一片由巨大岩石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里洗澡或洗衣服。池塘四周的岸上密密地生长着婀娜多姿的椰子树,优雅中透着轻佻,树上爬满了攀缘植物,树丛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象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以看到,但是仍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有着热带的丰饶、**和馥郁的柔情,似乎能把人的心融化掉。这里的水是清凉的,并不冷,一天酷热之后更能感受到它的美妙。在这里洗澡净化的不只是身体,还有人的灵魂。

劳森到池塘去的时候,那里没有一个人,所以他先在四周溜达一会儿,然后在池里悠闲地泡上一阵。洗完后就在夕阳下晒一晒,享受着独处的时光和让人舒适的静谧。这时他就不再为离开伦敦而惋惜,也不再为自己放弃了的生活而感到遗憾了,因为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已经够美满优雅的了。

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遇到了艾赛尔。

一天,为了赶上第二天起航的每月一次的邮船,他写信写到很晚,才骑上马向池塘奔去。他把马拴好,慢悠悠地走到池塘边。这时,天色已暗了下来。一个女孩坐在池边,他走过去时,女孩扭头瞥了一眼,随即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水里。她就像一个水仙女被一个凡人惊扰,倏忽间消失了。他感到惊讶,又很开心。他不知道这女孩藏到哪里去了,便顺着水流慢慢游去,很快便看到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女孩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向她问好。

“你好!”她也用萨摩亚语应答道。

话音刚落,女孩便突然冲他一笑,又悄然进入水中。她在水里轻松地向前游去,长发漂浮。他看着她游到了池塘对岸,然后出水上岸。跟所有本地女人一样,她游泳时穿的是一条哈伯德大妈长裙,因为湿透了,裙子紧贴在她娇小的身体上。她站在那里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拧干,这时她简直就是一个水中或林中小精灵。他看出了她是一个混血儿。他朝她那边游了过去,从水里出来,用英语跟她打招呼。

“你这么晚来游泳啊。”

她把头发甩到脑后,披散在肩膀上,一头浓密亮丽的鬈发。

“我喜欢一个人游泳。”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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