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介入矛盾,联结双方痛苦的内心
解决矛盾的四种习惯性方式
前面已经充分说明,一个人通过天生性格与生活经历而定型的信念,在出现矛盾的情况下会表现为习惯性的言行。所以,每个人处理矛盾的习惯也各不相同。
我们在生活中形成各种人际关系,经历各种事件,会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意向(自私区域),或者为了回避矛盾,放弃自己的欲求而配合对方(自我放弃区域),执行义务性的行为(义务区域),以及相互表达、理解并满足欲求(互惠区域)。
这些处理矛盾的习惯性方式,会根据对象而有所改变,也会根据对事件强度与责任的判断有所不同,即根据自己的性格、经历与理解事情的程度,形成处理矛盾的习惯模式。这些习惯性方式根据双方所关注内容的雷同与差异程度,可以分为四个区域。
1。义务区域
没有人一开始就想这样解决问题,甚至建立关系。反复尝试后遭到失败,或者受到强大力量压制时,就会进入义务区域。义务区域并不关注对方的意图,自己的意图也不重要,只要做到最低标准,完成任务即可。因此,义务区域不是以欲求为基础的矛盾解决方式,而是以行为作为基础的解决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想寻找好办法也无法实现,因为双方遇到矛盾时就会开启以自我为中心的思考。此时,不彼此理解,只是为了解决问题,则必须有一方做出牺牲。而且,这种牺牲可能已经形成习惯。如果在集体中经常遭到压制,人在遇事时就会变得烦躁,形成只做分内之事的思考模式。在义务区域,就算问题得到解决,也不会对过程与结果产生真正的满足感,因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这样的生活很无趣,也没有自由选择为内心带来的充实。
“我不关注自己与对方的欲求,也讨厌吵架,更没有来自义务感的快乐。就算我说出欲求也没什么用,而且这有什么重要的呢?双方只要做必须要做的事就可以了。我觉得,比起想要的,必须去做的事情更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
2。自私区域
自私区域,是指不关心对方的欲求,只关注自身欲求的区域。有人是天生的领导者。比起人性化的思考,这种性格的人更擅长实现目标,独立解决问题。所以,具备这种性格特征的人获得现实中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但是,成功的经历越多,人越有可能陷入控制欲与过度自信的误区。如果父母的养育观念过于以子女为中心,孩子就无法习得对他人的关怀与共情力。
以这种观念处世,会在人际关系中被孤立。没有人想和这种人亲近。在集体中,没有人希望与只关注自己的人相处。有趣的是,处于这个区域的人大多不承认自己是这种类型。
“我重视自己的欲求,不过不怎么关注对方想要什么。我的想法正确而且重要,为什么要理解对方的欲求呢?对方只要照我说的去做就可以了。我从不接受对方的拒绝。让对方服从,其实也是我的能力所在。”
3。自我放弃区域
自我放弃区域是没有认识到自我欲求,只是努力满足对方欲求的区域。这种人天生难以拒绝他人,乐于为他人奉献。当一个人从小被称赞懂事,越长大就越可能形成这种心理。内向、体贴的性格大多属于这种情况,他们宁可放弃自己的欲求,也要维持周围的和谐。
如果表达自身欲求会产生愧疚感,就很容易进入自我放弃区域。大家都喜欢和这样的人交往。但是,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会超出个人的能力局限,最后让自己精疲力竭,或者内心抑郁。
“我不善于拒绝,属于那种压制自我欲求的类型。如果我追求自己重视的东西,对方感到不适,我就会习惯性让步。虽然很可悲,但是牺牲我一个,大家都好就可以了。总是声张自己想要什么,会看起来很自私,我不太想那么做。”
4。互惠区域
互惠区域是在发生矛盾时,重视双方的欲求,并且优先寻找同时满足双方欲求的方案的区域。陷入矛盾时,要让人在这个区域里独自解决问题并不容易。但是,从小就形成了合作价值观的人,面对矛盾时的反应则与大多数人不同。
“怎么做才能同时满足双方呢?”
如果在解决过程中得到认可与成长,不只执着于结果,就会越来越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矛盾的过程上。当两个人陷入矛盾时,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有第三方介入,告知能同时满足双方的方法,两人就会增加在互惠领域里解决问题的经历,对彼此增添信赖感。长此以往,就会收获在这个区域里解决矛盾的益处。
“我重视自己的欲求,同时也关注对方的欲求。我会理解对方的欲求是什么,也能接受对方的拒绝。我想寻找能同时满足双方欲求的方法。我觉得,找到的方法越多,双方欲求被满足的可能性就越大。”
就算是同一个对象,根据不同的情况与事件,我们也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但是我们通常会习惯性地处理矛盾。接下来,一起分享一下我们解决矛盾的方式,以及那么做的原因。就算不是以言行表现出来,也可以谈谈内心的态度。
沟通式对话练习
(1)家人发生矛盾时,通常以什么方式解决?参照前面的四种模式,结合具体的事例,与搭档一起分享。
(2)和权力相对更大的人发生矛盾时,通常以什么方式解决?参照前面的四种模式,结合具体的事例,与搭档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