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那天,我最后看了一眼你家窗户。窗帘拉着,不知道你在不在里面。
那封信,是你喝醉那晚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
我捡起来,坐在车里看完。
每一个字都看得很慢,像是在补课——补我错过的,关于你的那十年。
我才知道,原来那些我以为只有我在看的瞬间,你也在看着。
原来那些沉默的走廊,那些短暂的视线交错,那些我以为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注意,都不是我一个人。
对不起,沈见。
对不起我花了十年才敢站在你面前。
对不起让你一个人揣着这份喜欢,揣了这么久。
如果十七岁的我知道你也和我一样,我一定不会只是从你楼下走过。
我会停下来,敲开你的门,对你说:我也在看着你,看了很久了。
现在说这些,好像太迟了。
但又好像,正是时候。
因为这十年,我没有一天忘记过那个亮着灯的窗户。
没有忘记你写作业时的背影,你关窗时抬起的手臂,你低头走过走廊时微微抿起的嘴角。
二十八岁的沈见,还是会抿嘴角。
而我喜欢的,从来都是这些细小的瞬间。
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我才喜欢你。
是因为你是沈见。
是十七岁在窗户后面写作业的沈见,是二十八岁在雨夜巷子里蹲下身对一只猫说“我带你回去”的沈见。
是我错过了十年,再也不想错过的沈见。
陈迟】
沈见盯着那几行字,视线一点点模糊。
眼泪砸在纸上,晕开了钢笔的墨迹,把“沈见”两个字染开一小片深蓝。
他抬起头,陈迟正看着他,眼睛很红,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你……”沈见的声音哑得几乎发不出,“你也……”
“我也在看着你。”陈迟接过他的话,声音很低,带着一种尘埃落定的疲惫和温柔,“一直在看,从十七岁,看到现在。”
沈见的眼泪涌得更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