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老城区,某家网红早餐馆子。
穿着虎头印花黑色短袖的壮硕男子正吸溜吸溜嗦着粉丝。他坐在靠外的小桌子边,不断有人经过他的身旁。
人一多,狭窄的苍蝇馆子就开始拥挤。
在有限的空间里,流动的人群时不时挨到短袖男子的小桌。
那小桌稳定性并不好,一个脚矮了,本就容易摇晃,漠不关心的人经过一磕碰,便每一下都带着短袖男子的面碗晃动。
短袖男子有着与其粗犷外表不相符的好脾气,一碗粉才吃一半就被撞了四五下,他也没生气,只是瞅见店内根本没有富裕的空间,还是不愿放弃这个位置,索性用手扶着碗就这样凑合着继续吃着。
可下一秒,突然撞到他桌前的男子直接将他整懵了。
那男子瘦弱不堪,油腻腻的头发邋遢地耷拉着,撞在小桌上的手臂细得吓人,几乎是贴着骨头浮着层皮。
只见在瘦削男子撞到小桌子后,直接一头栽倒在那桌面上,还没等短袖壮汉回过神来,那瘦削男子便以极快的速度将手伸进壮汉的拌粉里,就这么大咧咧从里面薅了一大坨拌粉出来。
他抓着粉,一面往嘴里塞,一面迅速冲开拥挤的人群往外撤,三两秒就不见了踪影。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迅速,短袖壮汉根本来不及反应,目瞪口呆地扶着自己直接空掉了的碗,久久回不过神来。
“他就这样抓走我滴粉呐?疯了吧?”
旁边无意间看到了全程的人同样大为震撼,“不晓得啊,这是流浪汉吗?还是什么行为艺术啊?”
“我滴个乖乖,饿死鬼投胎啊?兄弟你也是蛮倒霉哦……”
“搞行为艺术的神经病吧?”壮汉嘀咕道。
他回想起刚刚那男子抓粉时黢黑的掌心,估计是什么刺青纹身。
能在手掌心这么嫩的皮肤上纹那么大一块刺青,铁定是个狠人。
壮汉愈加笃定这是什么特殊人群的行为艺术,是东方的佛罗里达神人。
不过那刺青还挺有特点的——
壮汉忍不住反复回想那男子掌心奇异的图案。
那是太阳吗?还是一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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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叠加太阳与眼睛的图腾,你知道太阳之眼吗?”
棕色卷毛的男子张开手掌,用手指丈量着画在白板上的图案。
刘国义满脸若有所思,沉吟片刻后开口:“什么玩意儿?”
这是你们二次元的话吗?
——太阳之眼!
郑明明面露无语,“队长你是不是历史学得不太好……埃几金字塔总知道吧?”
卷发男张贺赞同道:“叔,你想想,古埃几是不是有很多这种象征意味十足的图腾?太阳之眼就是其中最有名气的图腾之一。”
“古埃几嘛,这个我知道,是有这么一回事……”
刘国义被这么一提醒也反应过来,职业素养让他迅速代入讨论中。
“我前几年经手过一个案子,算是开展邪教活动吧,那个主犯也整了个图腾,当时他们的入教仪式就是在手臂上刻那个图案。我到现在还记得他们举行活动时的画面,血渍呼啦的涂了满墙,全是那个图腾。”
“人血吗?”郑明明精神一振,“队长你咋没讲过这个案子。”
“我经手过的案子比你吃的盐都多,哪能每一个都讲一遍?不过那倒不是人血,是鸽子血,因为主犯觉得鸽子血纯洁,所以他们活动用的血液基本上都是鸽子血。”
“卖鸽子的人得直嘀咕吧……”郑明明乐道。
刘国义点头,“不少线索是他们提供的。”
“叔,那你还记得当时那个图案长什么样子,有没有什特殊的象征意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