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在想你怎么弄那么亮的。你要上台吗?”
“出发了,姑娘们。”乐蒂莎回过头,“记住……笑得漂亮点儿。别理他,达琳,你不知道他的来头。”
第三个女人被另外两个称作内莉特,正好奇地看着他。灵思风觉得这姑娘有什么地方挺古怪:发型固然不赖,但跟两个旅伴相比则黯然失色,另外她抹的化妆品也没那么多,总而言之这姑娘有点不合拍。
这时他突然发现前方有个卫兵,连忙扑倒在马车围栏下边。随着车转过街角,他从木板中的缝隙看到了等待的人群。
他参加过不少狂欢节,虽然大多是无意之举。他甚至在热努阿参加过号称世界第一狂欢节的盛餐会,可惜现在只恍惚记得当时正倒挂在花车下面逃避追捕,至于为什么被追则毫无印象,停下来打听又未免不智。灵思风的足迹在碟形世界上遍布四方,旅途留下的记忆大多如此模糊。不是记性不好,只怪速度太快。
参加这场狂欢节的群众看起来倒挺正常,真正的游行应该在酒吧开张后很久才开始,这样自发加入的人会更多。四周有人欢呼,有人吹口哨,嬉笑和嘘声也不绝于耳。前面有人吹响号角,舞者们旋转着从灵思风的偷窥孔前经过。
他坐好,拉过一块塔夫绸盖在头上。狂欢节上扒手众多,定要占用卫兵大量时间。游行的终点也总是一片狼藉,他姑且先藏在此处,届时悄悄溜走便好。
灵思风低下头。
这几位姑娘买鞋的瘾头真大,起码有好几百双。
几百双鞋码得整整齐齐,上方是一大堆女装。灵思风偏开头,盯着没装女人的女人衣服看或许有伤风化。
他又转头回来再看看鞋,确信刚才有几双动了——
一个瓶子在他头顶砸得粉碎,玻璃四溅。上边的达琳说出个他从没想到能在女人嘴里听到的词。
“又有贱货撒欢,”达琳咬牙切齿,“总有人捣乱——哎你玩真的?”
“赏个吻吧,先生!”一个男青年跳上马车,快乐地挥舞着啤酒罐。
灵思风见过高手过招,但达琳抡拳的架势让他大开眼界。只见她眯起眼,拳头似乎抡了一个整圈,半途击中那青年的下巴,对方向上飞起,顿时退出灵思风的视野。
“你看!”达琳挥着手怒道,“扯破了!晚装手套可贵了,这王八蛋!”一个啤酒罐从她耳边擦过。
“谁看见了?谁扔的?谁?我看见你了,就是你!瞧我不顺着喉咙把你裤子揪上来!”
人群中同时爆发出赞赏和奚落的喊声,灵思风看到几个卫兵的帽尖目标明确地向他们移动。
“呃……”
“嘿!就是他!巡林匪灵子!”有人指着灵思风大叫。
“没林的事儿,就是只羊而已!”
灵思风有点纳闷谁接的茬儿,接着发现正是自己,无路可逃。卫兵们正仰头看他呢,真没路了。街上水泄不通,前面又有一拨人打架,两侧也没有逃犯最爱的小胡同。卫兵们顶着困难分开人群向他靠近。头顶的袋鼠啤酒广告牌烁烁放光。
这就是结局了吗?接着就是名垂千古的大决战。
“什么?”灵思风大叫,“什么时候也不能大决战!”
他转身对乐蒂莎说:“感谢各位伸出援手。能结识几位纯粹的淑女,鄙人不胜荣幸。”
姑娘们交换了一圈眼色。
“该我们荣幸才对。”乐蒂莎回答,“终于碰到一个纯粹的绅士,对吧,姑娘们?”
达琳飞起一只穿渔网袜的脚,踢落试图爬上车的男子。传说在茶里加溴化物,连喝几个礼拜即可禁欲泻火,但达琳的一只高跟鞋就能达到同样效果。
“太对啦。”
灵思风跳出马车,落在某人肩头,接着跳上另一人的头顶。效果不错,只要脚下别停就行得通。有人伸手抓他,有人投掷啤酒罐,但高呼“干得漂亮”“就这么跑”助威的也大有人在。
前方终于出现一条胡同。灵思风跳下最后一人的肩膀,抬腿换挡,然后才发现这胡同……怎么形容呢,说好听的叫死胡同,说难听一点就是“有三四个卫兵躲在里面抽烟的小胡同”。
卫兵们对他投来世界各地被骚扰警察的通用目光,意思是说打扰我们抽烟的不速之客必然有罪。接着卫兵头儿的脸上闪过开悟之光。
“是他!”
胡同外的街上,人们呼喊、尖叫,不是狂欢节上带着酒意的喊,是当真疼得叫唤。人群挤了个结实,逃出去是不可能了。
“所有误会我都能解释,”灵思风依稀觉得外面的喊声更大了些,“不,是大部分误会……一部分误会肯定能解释……一小部分误会好了吧。那只羊啊——”
一件明晃晃的物事从他头上飞过,落在他和卫兵之间的碎石路上。
那玩意儿看起来像穿着晚礼服的桌子,下边有几百只小脚。
每只脚上都穿着高跟鞋。
灵思风缩成一团,双手抱头,捂着耳朵等待混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