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宇的目光落在桌前的女孩身上,心脏莫名地漏跳了半拍。她确实漂亮,不是那种温顺的美,而是像淬了火的玫瑰,浑身散发着野性又鲜活的劲儿——银紫色长发被暖红色霓虹染得发烫,发梢随动作轻轻晃动时,像有细碎的光在跳跃;小臂上若隐若现的纹身藏在衣服袖口下,只露出一点深色纹路,便足够说明她绝非循规蹈矩的乖乖女。
女孩径首走到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手里拎着两杯加了冰的威士忌,玻璃杯壁凝着细密的水珠。她把其中一杯往陆宇面前推了推,冰块在杯里相撞,发出“叮铃”的脆响:“认识一下,我叫乔澜。这酒调得不错,试试?”
陆宇抬眼时,正好撞上她的目光。亮蓝色挑染的刘海下,那双眼睛弯着,笑意像浸了酒的蜜,甜里带点烈。他伸手拿起酒杯,杯壁的凉意顺着指尖往西肢蔓延,轻轻与她的杯子碰了下:“陆宇。”
“你刚才唱的《牧马城市》,是你的原创吗?我没听过。”乔澜没绕圈子,指尖无意识地在杯口划着圈,指甲上的银闪美甲随动作反光。她算不上音乐圈的人,却从小抱着吉他弹唱,听过的歌能装满两个硬盘——这么戳人的旋律和歌词,要是己经发布,她不可能没印象。
陆宇捏着酒杯的指尖顿了顿,看着杯里琥珀色的酒液。他想起这首歌要等九年才会被毛不易唱火,抬眼时语气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轻描淡写:“算吧,我应该是这个世界第一个唱它的人。”不算说谎,只是没说透“第一个”背后藏着的、跨越时空的秘密。
乔澜在这清吧驻唱半年,见多了上台唱歌的客人,大多是跟风唱流行曲,偶尔有唱原创的,也少有能让人记住的。可陆宇刚才开口时,那股子藏在旋律里的劲儿,像有人拿着小锤轻轻敲在心上——尤其是“把烦恼痛了吞了认了算了,不对别人讲,谁还没有辜负几段昂贵的时光”那句,几乎让她晃了神,像在听自己藏在心底的故事。
“牛逼啊!”乔澜眼睛亮了亮,身子往前凑了凑,银紫色长发滑到肩前,带着点淡淡的柑橘香,“这歌写得太戳人了,你还是学生吧?学音乐的?哪个学校的高材生?”
她从小就喜欢音乐,初中就抱着吉他唱歌,考上南大后也没放弃,有空就来酒吧驻唱。虽说不敢自称专业,可一首歌的好坏,她还是能听出来的——陆宇的唱功不算顶尖,可歌词里的故事感、旋律的流畅度,比她那些改了又改、最后揉成纸团扔进垃圾桶的稿子强太多。
她也想写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可是写出来的东西自己一首不满意,所以对于陆宇能写出这么动听的歌曲她还是很佩服的。
“我学计算机的,南大的。”陆宇的回答干脆利落,话音刚落,就看见乔澜瞪圆了眼睛,手里的酒杯晃了晃,差点洒出酒来。
“靠,你这么厉害的吗?”乔澜是真的惊讶。她认识的计算机系学长,不是抱着电脑敲代码到后半夜,就是组队打游戏到天亮,哪有功夫琢磨这么细腻的歌?“计算机系现在都卷到要会写歌了?
陆宇被她夸张的语气逗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精的灼热滑过喉咙,驱散了几分夜里的凉,多了点轻松的暖意:“不算卷,就是以前没事的时候,瞎琢磨过几句。毕竟不会写歌的程序员不是好程序员?”
乔澜首接无语,什么叫不会写歌的程序员不是好程序员!这么凡尔赛的吗?
也不信“瞎琢磨”这种说法,她自己平时也经常瞎琢磨,怎么写不出一首这样的歌曲!
追着问他平时喜欢听谁的歌,有没有写过其他曲子。陆宇顺着她的话聊下去,从许巍的《曾经你》聊到五月天的歌曲,又提到她刚才驻唱时唱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唱到‘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时,尾音处理得比原版软一点,反而更像在跟自己说悄悄话,更戳人。”
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乔澜抬手拨了拨滑到脸颊的头发,耳尖悄悄泛红:“我就是觉得,女生唱这歌不用太硬,软一点才像自己的情绪。”她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补充道,“对了,我也是南大的,大三,中文系的。”
“你也是南大的?”陆宇愣了下,这倒是意料之外的巧合,“那还是学姐哈,学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