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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丛林游戏(第2页)

诺埃尔告诉我们他认为他们是被施了魔法的王子和公主,曾经被变成白兔,虽然他们的身体变了回来,但内心并没改变。

但是奥斯瓦尔德要他闭嘴。

“编造他们的故事没有用,”他说。“问题是我们要做什么?不能让这几个爱哭的小家伙搅乱了我们的假期。”

“对,”爱丽斯说,“不过他们不可能永远都哭哭啼啼。或许他们和那个默德斯通姑妈呆在一起时养成了这个习惯。她足以让任何人都哭哭啼啼。”

“怎么都好,”奥斯瓦尔德说,“但我们再也不能过今天这样的日子了。我们一定要让他们从哭哭啼啼中振作起来……那叫什么来着?突然发生的东西……是什么来着?……带有决定性的。”

“陷阱,”赫·沃说,“这是他们起床后我们要干的第一件事,晚上再来个让他伸不直腿的床。”

可是多拉连听都不要听,我承认她是正确的。

“假设,”她说,“我们能想出一个好游戏,就像我们当寻宝人时做的那样。”

我们说,“好吧,是什么游戏呢?”可她没有说话。

“应当是一个时间很长的游戏,能持续一整天,”迪克说,“而且如果他们乐意也可以玩,如果他们不乐意……”

“要是他们不乐意,我就念书给他们听。”爱丽斯说。

但是我们都说道“不行,你不能,你开了头,就得继续下去了。”

迪克补充说:“我根本没想那么说。我要说的是他们如果不喜欢这个戏,他们完全可以做其它事去。”

我们一致同意必须想出点儿什么来,但谁也想不出来,最后会议在混乱中结束,因为布莱克太太(她是管家)上楼来把灯关了。

但是第二天早上我们吃早饭时,两个陌生人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奥斯瓦尔德突然开口说:

“我有个主意;我们可以在花园里玩丛林游戏。”

其他人纷纷表示同意,我们开始讨论起来,直到早餐结束。不论我们对他们说什么,那两个小陌生人都只回答“我不知道。”

早饭过后,奥斯瓦尔德神神秘秘地把他的弟弟妹妹召到一边,说道:

“你们同意让我今天做首领吗,因为是我想到了这个主意的?”

他们回答说同意。

然后他说:“我们要来玩《丛林之书》的游戏,我要扮演莫格里。剩下的人可以扮演自己喜欢的角色——莫格里的父母,或者随便什么野兽。”

“我想他们不知道那本书,”诺埃尔说。“他们看起来不像读过什么书,除了上课的时候。”

“那么他们可以一直扮演野兽,”奥斯瓦尔德说。“任何人都能扮演野兽。”

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此时奥斯瓦尔德开始制定丛林计划,阿尔伯特的叔叔曾经说过他很擅长于做安排。日子选得非常好。我们的印第安叔叔不在家、老爸不在家、布莱克太太也不在家。还有,女仆下午休息。奥斯瓦尔德的第一个有意识的举动是摆脱那些白老鼠,我指的是小客人们。他对他们说下午有个游戏,他们喜欢什么就可以扮演什么。他给他们拿了《丛林之书》,让他们去读他要他们读的故事——所有关于莫格里的故事。他领着陌生人来到菜园里盘栽羽衣甘蓝中间的一个僻静地点,把他们留在那儿。然后他回到其他人那里,我们在雪松树下度过了一个快乐的上午,商量着布莱克走后我们玩些什么。她中饭一过就走了。

我们问丹尼乐意扮演什么角色,结果发现他没看过奥斯瓦尔德讲给他听的那些故事,他只看了《白海豹》和《里基-蒂基》[3]。

然后,我们同意先玩丛林游戏,并为自己所担任的角色打扮起来。奥斯瓦尔德因为把客人孤零零地丢开一上午有点内疚,所以他让丹尼担任自己的助手,而丹尼真的是很有作用。他的手很巧,他做的东西绝不会散架。戴西原本也要来,可她想继续看书,所以我们就由她去了,这才是对一个访问者最真诚的态度。当然,灌木林要被当作丛林,而雪松下的草坪则要成为丛林中的空地,然后我们就开始收集东西。雪松下的草坪恰巧离窗户很远。这一天很热,在这样的天气里太阳光白晃晃的,影子是深灰色,不像在晚上那样是黑色的。

我们的想法各不相同。当然,首先我们把枕头塞进野兽的皮里,把它们摆放在草坪上,尽可能地使它们显得自然。然后我们抓住了皮切尔,把它浑身上下都涂上石笔粉,为的是让它拥有格雷兄弟的颜色。不过它抖掉了浑身的粉,这费了好一番工夫。爱丽斯说:

“噢,我知道了!”她冲到老爸的更衣室里,拿了一管杏仁剃须膏和护手霜回来,我们把它挤到皮切尔的身上,反复地擦,一直到被它的皮肤吸收,然后石板笔的粉末就牢牢粘在它身上,它还自愿到垃圾箱里滚了一圈,这使得它的颜色更加逼真。它是一条非常聪明的狗,但不久就跑了,一直快到傍晚我们才找着它。丹尼帮皮切尔化妆,帮着弄野兽皮,给皮切尔装扮完后,他说:

“请问我可以在树上放些纸做的小鸟吗?我知道怎么做。”

我们当然说“可以”,他只有红墨水儿和报纸,很快就做出很多长着红尾巴的大鸟。它们挂在灌木边上看起来相当不赖。

他在做鸟的时候突然说道,或者是尖声叫道:“啊呀?”

我们看到一个长着巨大的角、披着一块皮毛毯的生物,就像一头牛或者什么牛头人身的怪物。我一点都不奇怪丹尼会被吓住。这是爱丽斯,真是第一流水平。

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生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闯祸的是那个狐狸标本——我很遗憾地承认那是奥斯瓦尔德想出来的。他并不为“想到”它而羞愧。想到那个真是太聪明了。不过他现在知道最好别问也不问一声就拿走别人的狐狸或者其它东西,就算你和他们住在同一幢房子里。

是奥斯瓦尔德拆开了大厅玻璃柜的背面,取出那只狐狸,它嘴里还咬着一只灰绿相间的鸭子。当其他人看到它们放在草地上是多么活灵活现时,都撒开腿去取其它的标本。叔叔有数目惊人的一堆标本,其中多数是他亲自射杀的,不过当然这狐狸不是。还有另一只狐狸的面罩,我们把它挂在矮树从中,瞅着就像一只狐狸在偷窥。我们用线把鸟类标本拴着挂在树上。鸭嘴兽(叫什么名儿来着?)屁股坐在地上,水獭在冲它咆哮,看起来真不赖。迪克又有了一个主意,虽然这主意并没有像标本那样后来受到很多批评,但我个人认为它是一样的糟糕,不过它也是个好主意。他拿起水龙带,把末端搭在雪松的树枝上。我们搬来清洁玻璃时用的梯子,把水龙带放在梯子上,打开了水笼头。这本来应该是个瀑布,可水顺着梯子之间往下流,弄湿了地面。因此我们就用老爸和叔叔的胶布雨衣盖住梯子,这下水就顺当而壮观地流下来了,流到我们在草丛里挖的一条小渠里,形成一条小溪——水獭和鸭嘴兽像是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方。我希望这些读起来不是太枯燥。我知道这做起来很有意思。总的来说,我不知道我们那会儿还有过比这个更快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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