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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坎特伯雷的朝圣者(第2页)

“我要当‘巴思妇人’,”多拉说。“你想当什么,迪克?”

“哦,我无所谓,要是你乐意的话,我就当‘巴思’先生。”

“我们对人物不太了解,”爱丽斯说。“总共有多少人?”

“30个,”奥斯瓦尔德回答说,“不过我们并不要扮演所有人。有一个‘修女院-教士。’”

“那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

奥斯瓦尔德说他从插图上无法确定,不过爱丽斯和诺埃尔可以共同扮演它。于是就这样说定了。接着我们找出了书,研究上面的衣服,看看我们是否能为各自的角色制做衣服。起先我们认为我们能,因为这让我们有事情可做,而且那又是个雨天。不过这些衣服瞅着太难做了,特别是‘磨坊主’的衣服。丹尼想当‘磨坊主’,不过最后他成了‘医生’,因为它和‘牙医’很接近,而牙医是我们对他的简称。戴西想成为‘修道院院长’,因为她是好孩子,还有‘一张柔软的樱桃小口’,赫·沃愿意当‘伙食采购员’(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因为他的画像比其它绝大多数人的都要大,他说‘伙食采购员’是个顶顶好的混合词——一半是要人一半是信徒[43]。

“咱们先把最容易弄的衣服准备好。”爱丽斯说。“朝圣者”的手杖、帽子和摺边服装。”

于是奥斯瓦尔德和迪克冒着风雨,去果园那边的林子里砍些岺树枝。我们弄到了八根很长的树枝,然后把它们拿回家。女孩子们罗里罗嗦地,直到我们把衣服换掉,衣服确实因被雨淋而往下滴着水。

随后,我们削去棍子的皮。开始它们雪白漂亮,不过我们拿了一会儿就脏了。真是件奇怪的事——无论你手洗得有多频繁,可它总是似乎在任何白色的东西上都会留下痕迹。我们在手杖顶部钉了纸做的花饰,那就是我们能找到的和摺边最接近的东西了。

“我们不如在帽子上也带上花饰,”爱丽斯说,“为了进入角色,我们今天都用正确的名称相互称呼,你不这样认为吗,骑士?”

“是啊,修女教士,”奥斯瓦尔德答道,不过诺埃尔说她只是半个修女教士,不快的迹象又一次使气氛沉闷。不过爱丽斯说:

“别像个小猪一样,诺埃尔,亲爱的。你可以一个人拥有它,我并不想要。我只想做一个普通的朝圣者,或者是杀了贝克特的亨利。[44]”于是我们叫她普通朝圣者,她并不介意。

我们想到了卷边三角帽,不过戴上有点热,宽大的太阳帽让人看起来像农场歌曲的封面图片,非常漂亮。我们在上面放了摺边。凉鞋我们也试着做了,油布上剪出鞋底的样子,再用带子扎牢,不过这样脚趾上要沾到土,我们确定还是靴子更适合这样的长途跋涉。有些最热心不过的朝圣者把白色的带子十字交叉系在靴子上冒充凉鞋。丹尼就是这些热心的朝圣者之一。至于说衣服,没时间去把它们收拾得恰如其分,开始时我们想到了睡袍,可我们又决定放弃,万一现在坎特伯雷的人们不习惯那一类朝圣者怎么办。我们决定就这个样子去,或者,第二天碰巧是什么样子,就照那个样子去。

你自然乐意相信我们希望次日是个晴天。它真是个晴天。

这是个晴朗的早晨,朝圣者们起床后,下楼去吃早饭。阿尔伯特的叔叔很早就吃了早饭,在书房里辛勤工作。我们贴在门上,听到羽毛笔的‘沙沙’声。当里面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在门上听并不是什么错事,因为没有人在独自一人时会大声说出自己的秘密。

我们从管家帕蒂格鲁太太那里拿到午饭,她好像是喜欢我们全都带着午饭出去,不过我认为她一个人呆着是很无聊的事。然而我记得,我们在莱维沙姆的前管家伊莱扎也是同样的人。不用说,我们把那几只亲爱的狗也带上了。自从神秘之塔事件发生后,我们就被禁止在没有这些忠诚的人类朋友的护卫下到任何地方去。我们没带玛莎,因为牛头犬们不喜欢散步。记住这个,要是你有这样一条珍贵的狗的话。

我们全都收拾好了,戴上宽边帽和摺边,拿着的棍子、穿着凉鞋,朝圣者们看起来很像样。

“只是我们没有纸片,”多拉说。“什么是纸片?”

“我认为是一些读的东西。一卷羊皮纸之类的。”

于是我们把报纸卷起来拿在手里。我们拿的是《环球》和《威斯敏斯特公报》,因为它们是粉红间绿色的。牙医穿着他白色的沙地鞋,用黑带子包装成凉鞋,光着腿。它们看起来几乎跟光着脚一样。

“我们应当在鞋里放上豌豆,”他说。但我们不这么想。我们知道一粒很小的石子在靴子里会有什么后果,更不要说豌豆了。

我们当然知道去坎特伯雷的路,因为那条朝圣者的老路就在我们房子外。这是条相当不错的路,狭窄,经常都有荫凉。走起来很舒服,但大车并不喜欢,因为崎岖不平。于是路面上长了一块块的草。

我说过今天天气不错,就是说天没下雨,而且太阳没有一直老照着。

“太好了,奥骑士,”爱丽斯说,“白日天体之光并非——怎么说来着?光辉灿烂。”

“说得不错,普通朝圣者,”奥斯瓦尔德回答。“即便就这个样子,也已经够热的了。”

“我希望我不是两个人,”诺埃尔说,“这似乎让我更热了。我认为我应该是个采邑总管之类的。”

但我们不允许他,我们解释说,要是他不是那么挑剔的话,爱丽斯会成了他的一半,如果身兼修女和教士使他感到热,那他只能怪他自己了。

不过天的确很热,而且我们穿着靴子也走了一会儿。然而,当赫·沃抱怨时,我们履行了朝圣者的职责,让他闭嘴。爱丽斯说抱怨和哭泣是与伙食采购员的尊严不相符的,他随即闭嘴了。

天太热了,使得修道院院长和巴思妇人放弃了她们一贯的勾肩搭背的走路方式(阿尔伯特的叔叔称那是“金发蓝眸而体积庞大”),医生和巴思不得不把外套脱下来拿着走。

我确信画家或摄影师,或其它任何喜欢朝圣者的人看到我们都会非常高兴。那些纸做的摺边是一流的,但把它们放在手杖顶部却很麻烦,因为当你想把手杖当拐杖用的时候它们就碍手碍脚的。

我们全体都像男子汉那样走路,尽量用书上的对白说话,刚开始全都像开饭的铃声那么欢快。可是,不久后,奥斯瓦尔德,这位“非常温文尔雅的骑士”,忍不住注意到我们中有一个变得非常沉默,脸色非常苍白,就像在不了解可怕真相前吃了不相宜食物的人。

于是他说:“怎么了,牙医,老兄?”,非常亲切,像个最好的骑士一样,不过,他当然对丹尼感到气恼。要是在游戏中有人脸色发白,使得一切都搞砸了,那是很扫兴的。你不得不回家,告诉那个破坏者你为他生病感到多么抱歉,而且还得假装一点儿也不介意游戏被搞砸。

丹尼说“没事”,不过奥斯瓦尔德心里明白。

然后,爱丽斯说道:“咱们休息一下吧,奥斯瓦尔德,天很热。”

“是奥斯瓦尔德阁下,劳驾,普通的朝圣者,”她的哥哥威严地回答。“记住我是个骑士。”

所以我们坐下来吃午饭,丹尼看上去好了些。我们在树荫下玩儿了会“副词游戏”,“二十个问题”,“让儿子当学徒”等等。然后,迪克说现在该启航了,要是我们想当天晚上到达坎特伯雷港的话。当然,朝圣者才不顾虑什么港不港的,但迪克的确从未仔细地玩过这个游戏。

我们继续前进。我相信我们本应很安全、很早地到达坎特伯雷的,只是是丹尼的脸色越来苍白,不久后,奥斯瓦尔德确切无疑地看出来他走路都开始一瘸一拐的。

“鞋让你不舒服吗,牙医?”他说,仍然带着勉强的亲切笑容。

“还好,没事儿,”另一个人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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