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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你见过言情小说里写的那种眼睛吗(第4页)

“那你打算见吗?”

叶蓁蓁反问他:“如果是你,你会见吗?”

韩统不知道这话要怎么说。私心里他觉得周密对叶蓁蓁并不好。不,跟见女助理这些无关。他觉得一个人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描述自己的伴侣是很说明一些问题的。大学时周密跟他说起叶蓁蓁,就像说起一个宠物,可爱是可爱,亲昵是亲昵,轻蔑,也是真实的轻蔑。那时候叶蓁蓁还是个文艺女青年,雄心勃勃,要当小说家,在群里发过好几章小说,韩统拉屎的时候看,觉得还挺通顺的。他后来问周密:“她小说写得怎么样啦?”

周密说:“她啊,三分钟热度,早忘了这事了吧。”

韩统说:“她不是一心要当小说家吗?说要改良中国言情小说市场。”

周密说:“那也不是她想写就能写的。”

周密叶蓁蓁这样的大学情侣韩统认识不少,他国外的大学同学里也有这种,男女生条件都不差,认识多年,生活习惯高度合拍——总之就是花钱能花到一块去,也不存在谁图谁的钱的问题。很多这样的情侣毕业就结婚了。结婚时所有人都羡慕他们,羡慕他们可以在父辈的基础上轻轻松松享用人生。他们也以为一辈子就是这样了——秀恩爱、旅行、滑雪、冲浪、海钓、过纪念日、手拉手米其林餐厅刷星。但韩统直觉不是的。怨憎会、爱别离这些事,并不是你有钱就能躲过。

现在他三十岁,不少当年毕业就结婚的人生赢家同学都已经离婚了。

叶蓁蓁周密也不过是其中一个案例。

他知道叶蓁蓁虽然问他“要不要见”,但其实无论他怎么说,她都是会见的,问他不过是想从他这里获得精神支持和道德豁免。可是他有种悲剧来临的预感。他想跟叶蓁蓁说,她见Leon跟她和周密谈分手是两件事,不要混为一谈,不要把对周密的失望偷换概念变成对Leon的爱情。但是韩统不是爱给人讲道理的人,所以他只是说:“你自己把握呗。你也三十了。”

叶蓁蓁去见Leon。

他们已经五年不见了。他的Ins上都发自己的画,或者是他随手拍的照片。总之不拍脸。叶蓁蓁想过她会不会都忘了他长什么样,但她走进餐厅,刚想跟服务生报自己的手机号问订的那一桌在哪,抬头,就看到了他的脸。

他是老了一些。但跟记忆里一样好看。Echo一开始总对这段恋情提不起了解的兴趣,直到有天叶蓁蓁偷拍了他一张照片,发给Echo看,Echo说了六个字:“是帅的。能理解。”

那是她迷恋过的一张脸。眼睛的颜色很深,很好看,睫毛很长,是那种亚洲人少有的特别双的双眼皮。叶蓁蓁小时候是外貌协会的,但周密不算帅,哪怕旁人都告诉她周密行情越来越好,叶蓁蓁也打从心眼里觉得,周密不过是中人之姿。可惜她的交际圈里已经很少有女人关心“帅”这件事了,帅这个字只会用来形容年轻的娱乐圈男明星们,真正考察身边男性的时候,她们关心的是职业、学历、财务状况、有没有定下来的意愿。叶蓁蓁看着Leon,突然想起来了,她从前是个花痴啊。

她看到他就会想起从前他有多迷人。他连吹口哨吹得都是《当约翰尼迈步回家时》(WhenJohnnyare)。他声音低沉又好听。他给她讲他到处旅行的故事。他这个人是野生的。读书时因为华人身份跟同学打过无数的架,旅行到一半没钱了,睡旅馆老板娘然后给人家画**写真。一辈子女人缘都好极了,曾经约会过Vogue杂志的模特,模特还愿意养着他。

Leon头发剪短了,他历练得风度更好。一见到她,就站起来,坦然地在餐厅里给了她一个拥抱。

叶蓁蓁不是完全不了解这个人。他文艺的皮囊下有精明的一面,比如他不愿意为她回国却愿意为了名利回来,比如他这么大张旗鼓亲昵地对她,是因为她已经结婚了。

所以叶蓁蓁故意一坐下来就告诉他,她正在跟丈夫谈离婚。

他也许看出了她的挑衅。但他看着她,诚恳地说:“我要是知道你正在经历那么难受的事情,我刚才应该多抱你一会儿。”

叶蓁蓁很希望自己能轻佻地赞许他会聊天。但她做不到。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完了完了”,她感觉整个人又重新被激活了。

她一下子想起了她当年爱他时的样子。小心翼翼,诚惶诚恐。她刚认识他的那阵子给他发消息,写了又删,总怕自己不够有趣。他对女人总是非常绅士。她知道如果她问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太乖了很无聊”,他一定会说“怎么会”,可是她也相信,他回复她的同时也在回复其他女人。其他女人可能比她有趣,比她开放,还有比她更浓密的秀发和更适合接吻的嘴唇。没有爱过万人迷的人是不能理解那种悲哀的。你在路上看到一个女人对着手机傻笑,你都怀疑跟她对话的那个人是他。

Echo吐槽说:“Leon有一种你都不忍心让他负责任的迷人的渣男气场。”叶蓁蓁没法反驳。她大学时候跟周密发脾气,周密烦归烦,还是认认真真陪她吵架。但叶蓁蓁跟Leon不敢,她知道只要她闹着要走,他一定会说:“那既然你要走……我只能祝你以后开开心心的。”然后他比她先走。

她有次从国内飞回伦敦,因为延误,到伦敦是凌晨两点。她落地后跟室友Echo报平安,Echo说:“你让他去接你啊。”叶蓁蓁说:"算了,他开过来再开回去,还不如我自己打车省事。”Echo说:“你问一问他呀,问一问又不会怎么样。”可是叶蓁蓁不敢问。她怕问了,他就嫌她麻烦了。

叶蓁蓁终于痛哭起来。她跟小孩一样,把手放在桌上,脸埋在臂弯里无声地呜咽,只有肩膀剧烈耸动。Leon站起来,顶着旁边几桌人的目光,坐到她身边,他轻轻摩挲她的头发,说:“我在这啊,我在呢。”

叶蓁蓁顾不上好不好看了,她抬起脸问他:“你是不是早就忘了我了?你是不是因为用得着我了才见我的?”

Leon扑哧一笑。

她是凭着那种初生牛犊的勇气在他的情史里杀出一席之地的。当年她说留下来陪他好不好的时候,他也稍稍被感动过。但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一个浪子很难承受的,比如一对一关系,比如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里强行寻找乐趣,还比如年轻女人最初的、刀刀见血的爱情。

这些都让他想要退一退。

他笑完才意识到她还在等待他的回答。他说:“Cathy,你走进我画廊那天,穿的是一件大红色的斗篷,我后来再也没见到其他女孩穿这个颜色穿得那么好看了。”

叶蓁蓁一边在心里痛骂这个避重就轻的浑蛋,一边一颗心酥软得一塌糊涂,一边还要泪眼蒙胧地说:“嗯,因为那件斗篷是香奈儿的,特别贵。”

吃完饭两个人一起站在餐厅门前等车,叶蓁蓁叫的车先到,但司机堵在了巷口,问她能不能走两步去找他。叶蓁蓁跟他道别后就一路朝巷口处小跑,但跑了两步,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他。

叶蓁蓁记得《旧约》里的一个故事。耶和华要毁灭索多玛城,但体恤城里面的好人罗得,就让天使指引罗得一家逃出去。天使告诫说:“逃命吧,不可回头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灭。”

但罗得的妻子到底是回头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让她变成了一根盐柱。

而叶蓁蓁往回看去,看到本来在路灯下看手机的Leon,也同时抬头。他的眼睛真是好看。好看到叶蓁蓁后来每次看到言情小说写“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就想说“呸!你们都是意**,我才是真的见过”。他笑了,挥挥手,用口型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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