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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记 浮生记趣(第2页)

在宋代,父母最向往的婚事,就是为女儿找一个有才华的青年男子,进士、状元成为佳婿首选。许多达官贵人便从科举及第者中物色快婿,或选婿于白身之中,或论婚于中第之后。

这种现象风靡一时,被称为“榜下捉婿”。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福州人陈修考中了探花(殿试第三名)。这一年,陈修已经七十三岁,终生未娶,宋高宗得知此事,当场就从宫中选了个三十岁的宫人赐给他。事后,有人开陈修的玩笑,编了两句打油诗:“新人若问郎年几?五十年前二十三。”

没有功名就无人问津,而一旦拥有功名,哪怕七老八十都有可能被皇帝赐婚,这真正诠释了什么是“书中自有颜如玉”。

那些拥有科举功名的人,不管出身、年龄、相貌、贫富,此时都站在了婚姻“鄙视链”的顶端。这也不难理解,当科举成为衡量世俗成功的标准时,中举者就相当于那个时代的潜力股,等待他的是权力、地位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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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财富也逐渐获得了与科举功名同等的地位。甚至在明清时期,财富跟功名是可以互相兑换的。所谓“捐官”“捐监”都是由此而来,有钱人家自然就取得了婚姻主动权。

古代倡导“士农工商”四大等级,商人虽衣食无忧,但政治地位极为低下,婚姻也受到限制。唐代有个富商叫杨万贞,但他只能娶一个妓女为妻,要想娶官员之女门儿都没有。进入宋代,随着市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婚姻观念的变化,庶民、士人与商人联姻日益普遍。宋人笔记有载:“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可见,有实力参与“榜下捉婿”的家族,除了朝廷中的权贵,就是当时的富商了。

北宋大书法家蔡襄曾说:“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在当时人的婚姻观念中,有没有钱非常重要。宋代的富人嫁女儿,陪嫁通常多达六七十亩地。明清也是如此,明朝人说:“婚姻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可见,财富已经成为重要的择偶标准,“古人重嘉偶,今人重财婚”。

嫁娶双方重钱财的风尚,也造成了许多社会弊端,以至于出现溺婴、弃婴及贫女难嫁、富人多招赘婿等现象。很多地方都出现高陪嫁、高彩礼的习俗,“有一女方嫁而家产**然,致使贫穷之家,或溺女不举,或女老不嫁”,这是古代版“天价彩礼”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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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研究的是,近代以来,欧风东渐,中国式的相亲“鄙视链”被瓦解了吗?

1899年,蔡元培的夫人王昭去世,为其做媒续弦的人很多。

蔡元培干脆公开提出了他的征婚条件,包括女子须不缠足者、须识字者、夫妇不相合可离婚等。

章太炎在其原配去世后的第二年,在《顺天时报》上刊登了续弦广告,条件包括: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者;二、系出名家闺秀,举止大方者;三、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者。

这是名人开出的相亲条件,非名人的征婚条件也大抵类似。

1902年,有个署名“南清志士”的人在报纸上征婚,内容如下:“访求天下有志女子,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

如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勿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

你要是觉得这些条件很稀疏平常,不要求房产户口,不要求年龄相貌,哪还存在鄙视不鄙视?那你就过于天真了。

对女性两只脚的要求,这门槛就很高了。清朝晚期,裹足之风在城市里流行,比起现在的隆胸隆鼻还要盛,凡是有地位或有钱人家的小姐,很少不缠足。

随着新知识分子倡导天足运动,曾经流行的小脚一下子就过时了,缠足女子变成了一个受歧视的群体。天足甚至成为评判一位女性是不是“近代女性”的基本标准。甚至有人说,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女人的美丽标准就是会说洋文的大脚女人。

不管是蔡元培还是“南清志士”,都把“天足”作为征婚的第一个条件,这就把多少缠足女子及其家庭鄙视下去了。

对女性学识的要求,这门槛就更高了。要知道,在民国以前,大城市女性的文盲率超过70%,轻轻一句“识字”“文理通顺”,就跟现在来一句“京籍京户”一样,“杀人不见血”。

这是清末民初知识男性的择偶“鄙视链”:年龄容貌不限,户籍房产不限,但我们看中的是天足、识字及思想开明程度。

正如我们所见,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相亲“鄙视链”,只是有的标榜门第,有的标榜学识,有的标榜出身,有的标榜身体某个部位。

德国社会学家穆勒里尔认为,婚姻具有经济、子女、爱情三大动机。

爱情谁都向往,但它真的只是婚姻的一条腿而已,没有相亲“鄙视链”中的另两条腿支撑,它注定是要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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