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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另一侧的女孩(第4页)

“秦可当年说,要看看哪个王八蛋今天会忘了来,结果他这小子就是唯一的王八蛋啊。”她看见我过来,笑着说。

“看来还是念念不忘啊。”我调侃她,“现在变得有女人味多啦。秦可看到了一定会后悔的。”

“后悔什么,没喜欢上我?”阿晶哈哈大笑。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阿晶翘着脚,平底鞋耷拉在她脚背上悬空欲坠,她把手肘支在膝盖,眯着眼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我和秦可谈过恋爱。”

我歪了歪脑袋,露出惊讶的笑容看向她。

“真的。”她说,“没有人知道。我们初中时谈过恋爱。隐秘的。如果那也算一场恋爱的话。”

“暧昧还是恋爱?”我问。

“不知道。但是初中的时候,牵过手的就叫恋爱了。”阿晶侧过头来,眼神中噙着笑意,看向我,“而且我们总在特殊的场合约会。”

灰色的烟雾模糊了我的脸,还有她语调中影影绰绰的温柔。我隐隐察觉到她的话里有着什么隐约的轮廓和重量,我一时辨认不出。但某一种让人坐立不安的预感朝我伸出了双臂,我感觉到了那份难以摆脱的擒力。

我盯着阿晶那无限深邃的黑漆漆的瞳仁,不知道是想找到一个看向她内心的入口,还是想找到一个能摆脱内心突然一片烦乱的出口。墙角的树枝滴沥着静谧,而某种真相徐徐下降。

阿晶笑着问我:“来一根?”

我点点头,她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给我,帮我点上。我右手接过,左手盖上去掩风时,听见阿晶喃喃自语:“是哪一只手呢,我记不清了。”我刚一抬头,还没看准她的脸,就被迫再次垂下眼,看着阿晶的手突然伸上前,握住了我的左手。

我们定格在原地。周围的一切如急速撤退的潮水般远远遁去,留在这里的唯有我们两人,其他的一切无非幻觉而已。

“就像这样。”阿晶凝视着我,“当年我和他这样握着手。”

阿晶的手柔软,熟悉,而遥远。我的心颤了一下,无意识地反过来轻轻用力,回握了一下这只手。有种悲凉和柔情。

阿晶似乎有意地忽视了这股似乎不足为提,却意味深长的力量,若无其事地抽出手来。

“回信了?”猛然,背后传来其他伙伴欣喜若狂地吼声。

我和阿晶同时回头看向他们。

我的手机在今晚成为了共有财产,承载着所有人的同一个梦想,他们握着我的手机站在不远处朝我和阿晶大力地晃动,“挖槽?回信了!程殊回信了!她说她等你,让你现在过去!”

手机屏幕的荧光,随着手臂的动作,在我眼前来回晃动。

我如临梦境。

我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突然身体一抖,是阿晶大力地拍打我的肩膀,“你行啊你小子?还不快去?”我蓦然回过头,看着阿晶,她脸上的笑容坦率得无懈可击,像是内心从来没有孕育过任何谜的人。

6

他起身准备离开,去收获十年以来梦寐以求的爱情。刚迈开几步脚步,阿晶喊了一声。他回头,两两相视,四目相对,瞳孔与瞳孔在盛夏里浓郁得似深秋傍晚般,沉默静谧地相接。

他手中的烟还未掐灭,她伸出手,朝他展开手掌,其中掌纹伏线让他感到眼中一片蔚蓝,就像十年前游泳馆里水池中盈盈波动的水纹。

她说:“留下那个吧。”

他不带抵抗地伸出手,把指间的烟架在她掌沿。她拿起,嘴角上扬,“那么去吧,加油。”

他点点头,转身的瞬间,她把那根香烟凑近唇边,亲亲吻了一下。她盯着他的背影,在夜里,她的眼神隐隐约约,深浅难辨。

不知道是谁,心里像咬了口柠檬。

他拿了手机下了楼,柔软的夏日夜幕中,雨开始无声无息地下着。他呆愣着站在一片立透凉的岑静中,空气中飘忽着被水稀释过的幽幽暗色。唯一的亮色就是手中长亮着的手机屏幕。他反复看那条短信的字句以确认内容,内心怦怦直响。

“我等你”三个字在瞳孔中无限放大。

他感觉什么东西要跳出胸口,他回信:“待会儿吃什么?”

还没等到回音,他便已冲入一片雨雾中去了。

7

关于爱情的命题,对于15岁的年龄,怎么解都不奇怪。可是对于25岁,悬而未决的青涩时光早已不再衔枝,剩下的,想要抓住的,都是那些确切于心的事实。

那个事实就是,从15岁开始,我的爱情就早已经以一个人命了名。我对那个人给予了所有思念可以给予的付出,也对那个人倾注了所有爱能够托付的特殊。那是我持续了十年的一场热病。我的每一场想念都有着肉身承载,我的每一声思念的呼唤都有着具体的名字。

我不知道阿晶为什么会出现在程殊住的大院里,也不知道阿晶什么时候知道那不是秦可,而是我。我甚至无法捕捉程殊对我动心的蛛丝马迹,更不知道两个隔着墙壁的灵魂当中,是否隐隐约约又真真切切地产生过名为爱情的东西,我们的内心是否有着同质的闪烁。我谈的终究是一场恋爱,还是同时拥有了两场爱情?这些难解的谜题,就像一片黝黑的硬茧,迟早会从时光中脱落。

我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的阴差阳错,但我愿意将错就错,因为早在很久以前,在我心里就已经确认了对的人。那个人只有一个名字。我的爱情也只有一个名字。

就像将抱错的孩子抚养成人,再也不愿替换和舍弃,比血缘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付出的心血。每一个选择都是对另一个选项的辜负,而我能够忠于的只是自己那颗始终不变的,想要大步奔跑过去迎接一个人的心情。25岁的我无法舍弃的或许就是那个,一往无前地靠近程殊的自己吧。后来的我们有可能会忘了爱过的对方的样子,却始终会记得,爱过的自己的样子。

如果让25岁的我,再来回答当年阿晶在墙壁的另一侧问出的那个,有关于转世灵魂的问题,或许我会这样回答:只要我爱过这个人,她便不会面目全非,因为早在我爱上她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不只是她而已。她是她自己,加上我的爱。所以哪怕再怎么灰飞烟灭,重组变形,属于她的原本的基因和人体组织全部被替换殆尽,我都能认出我的爱存在的痕迹。因此我可以去说,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能认出你。如果有下辈子,我还爱你。正如小王子有他的玫瑰花,而我有我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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