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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另一侧的女孩(第3页)

你从来不会知道,一个拒绝的词汇里,含有多么重大的接纳讯息。我从一个否定词中,听到肯定的意义。她若无其事地咀嚼着鸡肉中的细骨。而我分明看到,她嘴唇上漾出淡淡的笑意,若有似无,像雾灯中静静升起的一小缕轻烟,让人心里一阵发痒。

4

有次跟人抢球场,膝盖受伤,墙背面的程殊知道后,从储物间的门缝隙中递出一片止血贴给我。我神经兮兮地把那张止血贴当作护身符,在顶端打了个小孔,穿上一条由黑色塑胶珠子串起的项链,挂在脖子上,然后故意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我要让她看见。我要让她反过来在意我,关注我,把我放在心上。我要让她像我一样,认为自己掌握了对方所不知道的秘密。我要让她像我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我争取和她一起值日的机会,在大扫除擦玻璃窗的时候,我在教室里面与站在走廊上的她面对面,朝着玻璃哈气,写下“今天中午吃什么?”

她面无表情地在另一个地方哈气,然后回写一句“不告诉你”。

我冲她露出乐得屁颠的笑容。

在爱里,我们是如此渴求着对方的回应,都不愿去辨明那个回应的性质。

我把上身贴在窗上对着她,故意把脸挤在玻璃上,作出扭曲的神情来逗她笑。从眯着的眼缝里往外看,我看见她的目光慢慢停留在我胸前悬挂的止血贴上。

我静静地贴在玻璃上窥视着她的眼神,而鼻腔呼出的暖气渐渐在玻璃窗上晕染出一片白雾,朦胧了我的眼。

“她知道我了。”我边想,胸膛边如雾气一般,扩张起伏。

然而正当我已经确信她知晓了我的身份时,墙背后的程殊却突然向我提出要终止见面。

那次我们有着一场回想起来颇为奇怪的对话。

我刚一靠墙壁坐下,墙背后便传来一声叹息,“你是你吗?”她问。我觉得很搞笑。我不是我,我还能是谁?我也效仿她,笑着恶作剧似的问回去:“你是你吗?”

半天没有回音。估计她也觉得这个问题既无聊又愚蠢。

我把头靠在墙上,闭上眼睛,感觉舒服,也不急于开启下一个话题。然后久久地,对方的声音从墙的背后传了过来:“我不是。”

真是小女生的幼稚。因为是我喜欢的女生,所以这幼稚也就成了可爱。

我问她报了哪所高中,并且向她说明我的航天梦想。她一如既往地鼓励我。我一时感动,忍不住想回头看她一眼,却只能看到一堵墙。我转过身,叹了口气,“阿晶的话就会嘲笑我。”

我很自然地谈起共同认识的朋友,以此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她一定会嘲笑我的梦想很白痴,毕竟我排名全班倒数,基本上是个没指望的家伙。可是你不同,你就会温柔地鼓励我。”

墙的背后听不见一点回应。我心想不妙,心知女生都十分敏感,聊天中涉及另一个女生,总是让人心生不快。但同时心里也有些窃喜,认为程殊的沉默或许是一种吃醋的表达方式。

过了好一会儿,对方才发出一声叹息:“我以后可能不能来了。”

我惊讶又徒劳地转过身去,呆愣愣地盯着面前厚实的墙壁。

“我想好好准备中考。”

我哑然,负气地转过身,用背部狠狠地撞了下墙,垂下头。

虽然明知平日里还是可以继续见到对方,可感觉还是有哪里不太一样。

那次分别时,我向她表达了想要和她握一握手的愿望。她同意了。

门缝渐渐开启,我侧过脸去,看见她的手指慢慢地,一节一节地从中露出来,微微弯曲的、纤弱的样子。

我伏身过去,犹豫了下该伸出哪只手掌,后来用右手握住了她的指尖。停了一会儿,她的后掌圈覆上来,大拇指抵住我食指的骨关节,微微用力握了握,然后迅速抽回。我看着门又合了上去,内心一阵难言的惆怅。

从那时起,我和程殊再也没有任何交流。所有人都进入了最后的备战状态。

二模考过后,程殊从前排下来收试卷,我故意把试卷塞在衣服肚子上左右互通的兜袋里,对她说“你来拿”。程殊保持着一贯淡漠地神情,把手伸了进去。我迅速地从另一边把手也伸了进去,在口袋中间指尖相触,趁她惊讶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的瞬间,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指尖。

和那晚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触感,一样的让人心跳加速。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握手,而她并没有反抗。

5

我们重新聚在一起时,已经是十年后。十年后的我二十五岁。二十五岁是个装模作样的年龄,什么都要插上一脚。既觉得自己仍旧青春得冒泡儿,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社会经验,多了些眼界和老成。长辈依旧是那群墨守成规因循守旧,阻碍年轻人自由发展的长辈,往下走的都是“现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屁孩”。总之,还处于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我们的、这依旧是我们的时代的年龄。稍微幼稚点也无伤大雅,板起脸严肃认真些也有了点底气的阶段。很多小时候的梦想都已经过期褪色,意料之中的事。唯独我的还没有。

十年来,我的手机开屏解锁密码依旧是程殊的生日,880726。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就像一层翳般,不间断地、日复一日地蒙在我心上。然而这段故事我始终没有向任何一个人说明。少年的我用保守这个秘密来显示自己拥有成年人的老成,而成年后的我又用保守这个秘密来显示自己残留少年时的纯真。

完成我的梦想成了大家的梦想。大家开始帮我搜集程殊的各种讯息,后来我们得知了她现在所居住的街道。

那条街上住着25户人家,我手写了25封信,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然后挨家挨户地投递。

那时候我觉得,即使没有任何回音,也总算是给了十年前的自己一个交代。

到了晚上,我们聚在某个同学家楼上的天台挂上好几串小彩灯,开啤酒喝。那是夏天的一个周六晚上,晚风凉爽,街灯人群熙攘,我们翘着腿往对方嘴里抛薯片,等待一个不知会不会发生的结局。

当看到十年后的阿晶扎着一头乌黑的头发,露出消瘦细长苍白的脖颈,微弯着腰,左手捏着香烟右手插进裤兜,独自坐在天台的一旁时,我想起当年的她也拥有着自己的心事,不禁挪动脚步上前,坐在她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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