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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野性的呼唤(第2页)

秋天时,大批大批的麋鹿成群出现,缓缓向南迁徙,准备在地势较低、气候较温暖的山谷过冬。巴克已杀死了一头离群的小鹿,不过它强烈渴望一场更大、更凶狠的恶斗。终于,它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碰到机会。那天,一头大公鹿领着二十多只鹿,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为首的公鹿脾气暴烈,足足有六尺多高,正是巴克渴望已久的强劲对手。那头公鹿前后摇摆它如树枝般多叉的鹿角,总共有十四根叉枝,左右两端相距七尺多宽。它一看见巴克就发出一声怒吼,小眼睛里烧起恶毒的光芒。

公鹿的腰前突着一支箭翎,更加说明了它的凶猛。透过在原始世界狩猎习得的能力,巴克知道它要先设法让那头公鹿离开鹿群。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任务,它得在公鹿面前不断打转,又跳又吠,还得跟巨大鹿角和鹿蹄保持距离,否则一被扫到可是小命不保。面对尖牙利齿的威胁,那头公鹿不能转身离开,那将令它颜面扫地。它火冒三丈,但只要开始进攻,巴克就巧妙地撤退,佯装逃脱不了,引诱它继续前进攻击。不过当公鹿一离开鹿群,就会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折回来攻击巴克,让受伤的公鹿趁机重返队伍。

所有野生动物都具有一股耐性,如同生命本身一样顽固坚持、不知疲倦。就是这份耐性支持蜘蛛守护它的网,让猎豹缩起身子,静静蛰伏守候,无论多久都同样纹丝不动。这份耐性在野兽狩猎其他动物时尤其显著。如同此刻的巴克,它耐心地跟在鹿群两侧,阻碍它们行进。年轻的公鹿被它激怒,母鹿替小鹿的安危惶惶不安,那头受伤的公鹿更是暴跳如雷。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天,巴克化为重重幻影,从四面八方进攻,如一道凶猛的旋风包围鹿群。巴克把它的目标拉离鹿群,使它无法重返队伍。猎物的耐心本就不如狩猎者,那头受伤的公鹿逐渐失去耐性。

白日将尽,太阳慢慢往西北方沉落(黑夜又重返北国,秋夜长约六小时),年轻的公鹿越来越不愿意回头帮助它们被敌人盯上的首领。冬天即将来临,它们忧心忡忡,一心想早日赶赴纬度较低的地方。但这只野兽拖慢了它们的脚步,且一点罢手的意思也没有,如幽魂般挥之不去。况且,受威胁的并非整个鹿群或小鹿的生命,它的目标只有一个,和它们自己的生命相比,别人的性命又算什么?最后,它们终于愿意牺牲首领。

黄昏来临,那只老公鹿垂首伫立原地,注视它的同伴——那些曾与它温存的母鹿、曾疼爱过的小鹿、曾统领过的公鹿,一起摇摇摆摆,迅速消失在朦胧的微光之中。它无法跟上,因为有头残酷的恶徒不放它走,不断龇牙咧嘴地在它前方来回跳动。老公鹿重一千三百磅,也曾威风凛凛地享受过好长一段争强斗胜和充斥挑战的生活。可到了生命尽头,要夺走它性命的,却是个头甚至不及它膝盖高的家伙。

从那一刻起,巴克日夜守在它的猎物身旁,不给它一点儿喘息的机会。巴克不让老公鹿吃一片树叶或一点桦树和柳树的嫩芽;穿越小溪时,也绝不给受伤公鹿喝水的机会,让它纾解焚灼的干渴。穷途末路之下,公鹿常被逼得放蹄狂奔。碰到这种时候,巴克不会尝试阻挡它,只是在它后头轻快地跳来跳去,得意扬扬地看着猎物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只要公鹿站定不动,巴克就在一边躺下,但只要它想吃想喝,巴克立即猛烈进攻。

鹿角下的巨大头颅垂得越来越低,脚步也越显蹒跚、孱弱。它开始一站就站上好久,鼻子贴着地面,耳朵丧气地无力低垂,巴克因此有更多时间可以好好喝水休息。当它鲜红的舌头垂在嘴外喘气,双眼紧盯着公鹿时,巴克隐约能感到周遭事物正在变化。它可以感到土地上出现一种新的**,就像那群麋鹿走进这片土地的同时,别种生命也跟着进来了。森林、溪流和空气似乎都因为它们的出现而**。给它捎来信息的不是景象、不是声音,也不是气味,而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它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仍感觉有什么事不一样了,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正在这片土地上漫游。它决定解决手上这件任务后,就要好好查探一番。

终于,在第四天结束之际,它打倒了那头公鹿。它在尸体旁留了一天一夜,吃完就睡,睡醒又吃。休息过后,它感到神清气爽,活力充沛,便掉头朝营地和约翰·桑顿的方向归返。巴克踩着轻快的步伐慢跑前进,时间分分秒秒过去,它一点也没迷失在纷杂的路径里。它穿过陌生的荒野,朝着返家之路笔直前进。它的方向感之准确,换是人类和指南针都要相形见绌。

它越往前走,前方的新**就越显强烈。前方有种生物正在四处走动,但他们与过去整个夏天在那儿出没的生物都不相同。这感觉不再模糊神秘,鸟儿吱吱喳喳谈论,松鼠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就连微风也轻声低语。有几次它停下脚步,大口吸进早晨的清爽空气,从空气中嗅出信息,于是加快脚步,奔跃前进。它有种大难临头的紧迫感,又说不定灾难根本已经降临,由此它的脚步更加谨慎,一路越过最后的分水岭,奔下山谷,直奔营地。

距离营地尚有三里时,它脖子上的鬃毛突然颤抖竖起,因为它看见眼前出现了一条新路,而这条路直直通往约翰·桑顿所在的营地。巴克加快脚步、绷紧神经,动作迅捷而隐秘,警戒地留意各种透露故事全貌,除了结局之外的蛛丝马迹。它的鼻子嗅出许多信息,知道先前曾有许多生物经过这里,而它现在正跟在他们后方。森林里那种意味深长的死寂让它提高警觉,鸟儿飞遁,松鼠躲匿,它只看见一只毛色光滑的灰松鼠趴在一根死灰色的树干上,伪装成树瘤,假装是树干的一部分。

当巴克如鬼影般悄悄掠向前方时,它的鼻子突然被一旁的气味吸引,仿佛有股明确的力量抓住它,使劲一扯。它跟随那股新气味走进灌木丛,却发现尼格侧倒在地,看来是它用尽力气把自己拖到那儿后才断气的。一支箭贯穿它的身体,箭头和箭翎突出身体两侧。

再往前一百码,巴克看见桑顿在道森买的一条雪橇犬。它横在路中央,全身不住抽搐,还在垂死挣扎。巴克脚步不停,绕过同伴,继续前进。营地那儿传来各种微弱的声音,一起一落地低声吟诵。巴克肚子紧贴地面,匍匐到营地边缘,发现汉斯仆倒在地,像豪猪般全身插满箭羽。那瞬间,巴克马上向云杉小屋瞄了一眼,这一眼使它肩颈上的鬃毛直竖。一股无法遏制的愤怒贯穿全身,它甚至没发现自己发出大声咆哮。它的怒吼凶猛凄厉,这是它最后一次让情感压倒狡狯和理性;因为深爱着约翰·桑顿,它才会这般失去理智。

依哈兹土人在云杉小屋的废墟上跳舞狂欢时,突然听见一声可怕的怒吼,随即看见一只从没见过的野兽朝他们直扑而来。是巴克,它像一道猛烈的飓风席卷而至,发了疯地要摧毁他们。它扑向为首的依哈兹族的酋长,狠狠撕裂他的喉咙,破裂的颈静脉像喷泉般涌出大量鲜血。这样还不够,它抛下那人,继续张牙舞爪地进攻,飞身一跃继续撕开第二个人的喉咙。它势如破竹,跃进土人之间,摧枯拉朽地又撕又咬,毫无罢手之意,完全无视雨点般落下的箭镞。事实上,因为它的动作快到不可思议,加上那些印第安人又挤成一块儿,因此他们射出的箭反而根根招呼到自己人身上。有个年轻猎人凌空朝巴克投了一支长矛,结果却穿过另一名猎人的胸膛。长矛的力道猛烈,甚至贯穿那人的背脊。依哈兹人吓得魂飞魄散,惊恐万分地逃进森林,边逃边高呼自己遇上了邪灵。

巴克的确是恶魔的化身。它愤怒地紧跟在后,就算依哈兹人逃进森林,它也照样赶尽杀绝,把他们当鹿一样拖倒在地。对依哈兹族来说,这是噩梦般的一天。他们在荒野上溃不成军,失散流离,一周后,生还者才在一处地势低平的平原重新聚集,清点死伤人数。而巴克因为追累了,便返回杳无人迹的营地。他发现比特才刚从睡梦中惊醒,身上还裹着毛毯就惨遭毒手。桑顿绝望的挣扎痕迹清楚地刻在地上,巴克仔细闻嗅,一点气味也不放过,一路追踪到一座深潭边。史琪躺在那儿,头和前脚浸在水里,尽忠守护主人到最后一刻。那池潭水被洗矿槽[5]搅成一团灰扑扑的泥浆,完全看不出里头藏了什么,但巴克知道约翰·桑顿就倒在里头。它跟着气味找到水边,但到了这里后气味就断了踪迹。整整一天,巴克不是郁郁寡欢地窝在池边,就是不停地在营地徘徊。它知道死亡会停止一切,带走生命,它知道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心头仿佛破了个大洞,只觉得无比空虚。那种空虚有点像饥饿,却不是食物能够填补的。好几次,它停下脚步,凝视着那些依哈兹土人的尸体沉思,只有这种时候它才会暂时忘了空虚的痛苦,并油然而生一股自豪之情——它以前从未如此为自己骄傲过。它杀了人,那是最高贵的一种猎物,而且它是在棍与齿的法则面前杀死他们。它好奇地嗅着这些尸体,他们那么容易就死去,就连杀死一只哈士奇都比杀他们困难。如果不是那些箭、矛和棍棒,他们完全不是它的敌手。从此之后,它知道了,除非他们手里拿着箭、矛和棍棒,否则人类根本不足为惧。

夜幕低垂,一轮满月越过树梢,高挂空中,照耀大地,万物沐浴在惨淡的微光里。随着黑夜降临,原先在池边伤怀的巴克突然又活跃起来,森林里传来另一种新的**,和依哈兹土人造成的**大不相同。它起身,听着、嗅着。远方传来一种细微而凌厉的嗥叫,随即又响起同样凄厉的和鸣。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那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亮。如过去一样,巴克知道那是长存在它记忆之中,曾在另一个世界里听到过的声音。它走到空地中央,凝神倾听。就是这呼唤!这高低起伏的呼唤比从前更诱人,更驱使着它。这是它首次决定要顺从这呼唤。约翰·桑顿已从这世界消失,它与人类间最后的联系也跟着断了,人类或人类对它的索求再也不能束缚它。

就像依哈兹土人为了猎食跟随鹿群迁徙般,狼群也跟着鹿群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原野,走进巴克的山谷。在月明如水的旷野,它们像银色的洪水奔流而至,而巴克就伫立在旷野中央,如雕像般屹立、静止,等着它们到来。它伫立的身影是如此巨大、沉稳,狼群不由得敬畏地静默良久,然后,一只大胆的狼朝它扑去,巴克反击,一口咬断它的脖子,接着又像方才般静立不动。受伤的狼在它身后痛苦打滚。随后另外三匹狼如闪电般接连进攻,但同样一只只都被巴克打退,撕裂的喉头或肩膀上涌现汩汩鲜血。

狼群被巴克激怒,瞬间一拥而上。它们乱纷纷地挤在一块儿,个个都急着想要打倒猎物,结果反而挡住彼此去路,乱成一团。巴克靠着奇快的速度和敏捷的反应占稳上风,它用后腿做轴,不停往四面八方扑咬,迅速地旋转攻防,筑成一道无法攻破的防线。但为了防止敌人自后方暗算,它不得不后退脚步,经过池畔,一路退到河床之上,直到身后抵到一堵人类为了采矿而开凿的高耸石岸。当它退到石岸的角落,如今它三面都有了屏障,终于可放心进攻。

巴克势不可挡,半个钟头后,野狼败北退阵。它们舌头垂在嘴边,白牙在月光下闪烁着阴森森的光。有些狼躺倒在地,头抬得老高,耳朵向前直竖;有些则原地站立,静静凝视它,还有些啜饮起池水。一匹瘦长的灰狼小心翼翼地上前示好,巴克认出它就是曾经并肩跑过整整一天一夜的兄弟。那只狼轻轻哀了一声,巴克也哀声回应,一狗一狼互相碰了碰鼻子。

随后,一匹瘦骨嶙峋、满身战痕的老狼走上前,巴克龇牙咧嘴,喉间滚动着戒备的浊音,可到了后来还是和它嗅了嗅鼻子。那匹老狼坐下,向着月亮仰天长啸。其他的狼只也纷纷坐下,加入嚎叫的行列。此刻,巴克终于清楚听到那呼唤。它跟着坐下,发出长嚎。嚎叫完后,巴克走出角落,那群狼围住他,半友善半粗鲁地闻着它。狼群的领袖一面吠叫,一面跑进森林。狼群尾随在后,一起发出合唱。巴克跟着它们,和它的狼兄弟并肩前进,跑着叫着。

巴克的故事到此画下句点。没有几年的工夫,依哈兹土人就注意到灰狼群里起了变化。他们看见有些狼的头、嘴之上夹杂着几绺棕毛,胸部正中间还长着一道白毛。但更引人注意的,是依哈兹土人口中所说的一只“魔狗”。这只魔狗总是跑在前方,统领狼群。他们十分畏惧这只魔狗,因为它比他们更狡诈,总是趁着严冬到他们营里偷窃,破坏他们的陷阱,杀死他们的狗,还击败他们最英勇的猎人。

不仅如此,传说的内容越来越惨烈。猎人开始一去不复返,等到被族人发现时,咽喉已被残酷撕裂,尸体周遭的雪地里留有狼的脚印,但却比任何一种狼的脚印都要巨大。依哈兹人每年秋季都随着麋鹿群迁徙,但有一座山谷是他们万万不敢踏进的。而当妇女们围着火堆,聊起那座被恶灵占据的山谷时,总不免悲从中来。

然而,依哈兹土人不知道的是,每年夏季都有一名访客拜访那片山谷。那是一头毛泽光亮、似狼非狼的庞然大物。它独自越过那片含笑大地,走进森林里的空地。在那里,腐烂的鹿皮袋里流出金黄色的细流,然后又缓缓渗入土里。地上荒草丛生,植被掩盖了熠熠生辉的金光,连阳光也被阻挡其外。那头野兽会在那儿沉思片刻,发出一声长长的悲嚎,然后再转身离去。

然而,它不总是独来独往。每当漫长的冬夜来临,狼群跟着猎物走进低平的山谷时,便可在苍白的月色或泠泠的极光下,看见它跑在狼群前方。它巨大的身躯跃过同伴,洪亮地唱着一首属于古老世界的歌,一首狼群之歌。

[1]出自奥哈拉(JohnMyersO’Hara)的《祖》(Atavism)。——译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注)

[2]克伦代克的淘金潮发生于一八九六至一八九九年间,吸引超过十万的淘金客前往北加拿大育空地区的克伦代克淘金。

[3]中国赌博是一种源于中国,当时在加州被认定为非法的一种赌博游戏。玩法为在八十个汉字中下注,看会随机抽中哪二十个字。赌博有十次机会,根据猜中的数量按比例领取奖金。

[4]哈德逊海湾公司(Hudson’sBaypany),是一家英国毛皮交易公司。

[5]放有河床砂石、泥浆的方形管子,可过滤河水,留下金砂和金块。这种大型装置是特别为了淘金而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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