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赛克斯的出逃
夜幕临降后,在广阔的伦敦城,不知有多少人在利用黑暗的掩护犯罪,而在所有犯罪中,南希之死是最凶残的一起;清晨的空气里,不知有多少惨相散发着恶臭,而在所有的惨象中,南希之死是最污秽、最残忍的一幕。
太阳光芒万丈地照耀着这座拥挤的城市,它给人类带回的不只是光明,还有新生、希望和活力。太阳将光线一视同仁地洒向大地,既透过富丽的彩色玻璃窗,也透过普通的纸窗;既穿过教堂的圆顶,也穿过腐烂开裂的屋顶。它还照亮了横躺着那个遇害女人的房间。是的,太阳也照亮了那里。赛克斯想把阳光挡在屋外,可光线还是流了进来。倘若在晨光微茫的时候,房中便已是一副惨不忍睹的景象,那在这耀眼的阳光下又会是怎样的情景呢?
他仍留在原地,一点也不敢动弹。南希曾发出一声呻吟,手也**了一下,而他在恐惧和愤怒的驱使下,又用木棍对她进行了反复击打。他曾用一条毯子把尸首盖起来,可他不敢想象那双眼睛转过来盯着他,宁肯看着它们向上瞪着,就像是注视着被血泊反射到天花板上、颤动跳跃着的阳光。于是他又把毯子掀开,露出那具尸体——不过是一团血肉,仅此而已——可这肉身是何其重,而这血液又是何其多啊!
他划亮一根火柴,生起炉火,把木棍塞了进去。粘在棍子一端的一根头发被烧卷,化成灰烬,随气流飘入烟囱,打着旋儿消失了。就连这一幕也让那个壮实大汉心惊胆战。但他还是拿着那件凶器,直到它被烧断,才将其扔到煤上,任其慢慢烧成灰烬。他洗了洗手,擦了擦衣服,但有些血迹擦不干净,于是他索性将有血污的部分剪下来烧掉。血迹溅满了整个屋子!就连狗爪上也都是血。
整个过程中,他一直面对尸体,从未转过身,一刻也没有。做好这些准备之后,他退到门边,手里牵着那条狗,唯恐它的爪子重新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街上。他轻轻关门上锁,拔出钥匙,离开了那座房子。
他走到街对面,抬头望着那扇窗户,想确定从外面看不出什么异样。窗帘仍然低垂着,她本想把帘子拉开,让晨光透进来,但她再也看不见那光明了。尸体几乎就躺在窗帘下。这一点他很清楚。上帝啊,阳光怎么偏偏要往那里倾泻呢?
那只是匆匆一瞥。离开房间后,他便立刻轻松下来。他对狗打了个呼哨,快步走开。
他穿过伊斯林顿,大步登上竖立着惠廷顿纪念碑[1]的海格特山,然后下山。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瞎走,不知该去何方。刚开始下山,他便再次右拐,沿小径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林地,来到汉普斯特德荒原。他跨过健康谷附近的洼地,然后爬上对面的坡地,接着穿过连接汉普斯特德村和海格特村的大路,沿着荒原的剩余部分来到北区的田野,在一块树篱下躺下,倒头便睡。
不久,他又起身赶路——不是深入乡间,而是沿大路返回伦敦——然后又往回走,从另一个方向穿过刚才已经通过的地带。接着在田野里游来**去,一会儿躺在沟边休息,一会儿又猛地站起来,换个地方躺下休息,然后又继续乱窜。
附近上哪儿去找一个人不太多的地方弄点吃喝呢?亨登,那是个好地方,离这儿不远,又比较偏僻。于是他向那边赶去——时而奔跑,时而又诡异反常地像蜗牛一样缓缓行进,或者索性停下来,用棍子懒洋洋地抽打树篱。可是一到亨登,他碰到的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家门口的小孩——似乎都在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他。他只得又折回来,没敢去买一口吃的或是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多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在荒原东游西**,不知去往何处。
他游**了不知多少英里,又回到了老地方。早上和中午已经过去,日头已渐渐西沉,他却仍在来来回回、上上下下、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始终在同一地方徘徊。终于,他离开那里,往哈特菲尔德方向走去。
这个精疲力竭的汉子,带着那条不习惯长途跋涉、累得一瘸一拐的狗,从这座宁静小村的教堂旁走下山冈,拖着沉重的脚步,沿着一条小巷溜进一家小酒馆,这时已经晚上九点了。店内昏黄的灯光将他吸引了过来。酒馆里生着炉火,几个乡下人在炉前喝酒。他们给这个陌生人腾出地方,但那人却坐在最远的一角,独自吃喝起来。确切地说,是同他的狗一道进餐。他会不时丢一点东西给狗吃。
聚在这里的乡下人谈论着这一带的土地和农民。这些话题谈完之后,他们又说起上礼拜天下葬的一个老汉的年纪。在座的年轻人都觉得他太老,而在座的老年人都宣称他相当年轻。一个白发老头儿说,死者还没自己年纪大,要是好生保养的话,至少可以再活十到十五年——要是好生保养的话。
这些话里没什么能勾起他兴趣或引起他警惕的地方。那盗贼付了账之后,便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也没有谁注意到他。就在他差点睡着的时候,一个新来的客人进了门,那阵喧闹将他的睡意赶走了一半。
来者是个滑稽的小贩兼江湖骗子。他在乡间四处游走,叫卖磨刀石、磨刀带、剃刀、肥皂球、马具润滑膏、给狗和马的药、廉价香水和化妆品等等。这类物品放在一只箱子里,挂在背上。他一进门,便跟那些乡下人无拘无束地说笑起来,直到吃完晚饭才稍有收敛。他打开百宝箱,巧妙地一边逗大家开心,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啥玩意儿啊?好吃不,哈里?”一个乡下人咧嘴一笑,问道,指着箱子角里几块糕点状的合成物品。
“这个呀,”那家伙取出一块说,“这是合成肥皂,一种百用百灵的无价之宝,可以去除丝绸、缎子、亚麻布、细麻纱、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羊毛织品上的各种污渍、锈迹、尘垢、霉斑和脏点。不论是葡萄酒、水果、啤酒的污渍,还是水或沥青的污渍,不论什么污渍,只消拿这种百用百灵的无价之宝合成肥皂一抹,立刻就能清除干净。要是哪位女士污了自己的名节,只消吞下一块这样的肥皂,便可以立刻一了百了——因为这玩意儿有毒;如果哪位先生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只消吞下小小的一块,他的清白便不容置疑——因为这玩意儿的效果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满意,味道却要差得多,因此吃肥皂比吃枪子儿更光荣。一便士一块。这么多的好处,只卖一便士一块!”
当下就有两人购买,更多听众显然也动了心。小贩见状,便更卖力地鼓吹起来。
“这些货色才出来就被哄抢一空,”那家伙说,“现在有十四座水磨、六台蒸汽机和一个电池组正开足马力、昼夜不停地生产,但还是供不应求。工人拼命干活儿累死了,他们的遗孀马上就能拿到抚恤金,每个孩子一年就是二十英镑,双胞胎就是五十英镑。要买的快来买,一便士一块!两个半便士的铜币也可以,四个法辛[2]的铜币也欢迎。一便士一块!不论是葡萄酒、水果、啤酒的污渍还是血渍,一抹就掉。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一块污迹,不等他给我点一品脱啤酒,我就已经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了。”
“啊!”赛克斯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给我。”
“不等你走过来取帽子,先生,”小贩子一边应道,一边朝大伙儿眨眼睛,“我就已经把它擦干净了。诸位先生,请看这位先生的帽子,上面有一块深色污迹,同一个先令一般大,可比半克朗[3]的银币还厚!不论它是葡萄酒、水果、啤酒、水、油漆、沥青、泥浆的污渍还是血渍——”
那人没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突然破口大骂,掀翻桌子,从他手中夺走帽子,冲出了酒馆。
这个凶手一整天都不由自主地情绪反常,犹疑不定。他见后面没人追来,认为自己很可被当成了一个闷闷不乐的醉鬼,于是转身仍从小镇往回走。街上停着一辆驿车,他躲开刺眼的车灯从旁经过,认出这是从伦敦来的邮车,正停在一个小邮局的门口。他几乎猜得到接下来会怎样,但还是走到街对面,竖起耳朵偷听。
押车员站在门口,等着取邮袋。这时,一个穿得像猎场看守的人走过来。押车员把放在人行道上的一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押车员说,“喂,里面麻利点好不好?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也没打点好。老这样可不行,知道吗?”
“城里有啥新鲜事吗,本?”猎场看守问,退到窗板边,以便更好地欣赏那几匹马。
“据我所知没有,”押车员答道,戴上了手套,“粮价涨了一点。另外,我听说斯皮塔尔菲尔兹那边出了起凶杀案,但我不大信。”
“噢,那是千真万确的,”车上一位绅士将脑袋探出窗外说,“那可是一起可怕的凶杀案呢。”
“真的,先生?”押车员应道,手碰帽檐行了个礼,“请问被害的是男是女啊,先生?”
“一个女人,”绅士答道,“据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