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本。”车夫不耐烦地喊道。
“这该死的邮袋。”押车员说,“里面的人是不是都睡着了?”
“来啦!”邮局局长大声回应着,跑了出来。
“‘来啦!’”押车员低吼道,“啊,那个看上我的有钱姑娘也总是这样说,但我不知道那得等到啥时候。来,松手。好——嘞!”
车夫吹了两声愉快的号角,邮车开走了。
赛克斯仍站在街上,显然对刚才听到的话无动于衷,心里最大的烦恼也只是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最后,他又往回走,选择了由哈特菲尔德通往圣奥尔本斯那条路。
他一个劲儿地朝前走。但离开小镇,进入空旷无人、黑灯瞎火的大路之后,恐怖却悄悄爬上心头,令他内心深处战栗不已。面前的所有东西,无论是实体还是虚影,是静的还是动的,都变得狰狞可怖。但是,这种恐怖同在他脑中盘绕不去的幻觉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这天早晨的那个鬼影仿佛一直紧跟在他身后。他能在幽暗中辨出它的影子,认出轮廓上最微小的细节,看见它身体僵直、面容冷峻地走过来。他能听见它的衣服摩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风都送来最后那声低沉的惨叫。他停下,它也停下;他跑,它也跟上。它并不是跑上来的——要是跑的话,那反倒让人松口气——它就像一具僵尸,仅仅被赋予了机械行动的能力,由一股从不增强也从不减弱的阴风慢慢推送而来。
他有好几次不顾一切地把心一横,转过身来,想把那个鬼影赶走,哪怕自己跟它视线相交后会丢掉性命。可是,那个鬼影每次都跟着他转身,并重新出现在他背后,把他吓得头发倒竖,血液凝固。那天上午,它始终都在他前面,而现在却到了他身后,而且片刻不离。他背靠坡岸时,它就立在他上方,在寒冷夜空的衬托下,身影分外清晰。他仰天躺在大路上时,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头边,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宛如一座活墓碑,上面用血写着铭文。
千万别说什么杀人者可以逍遥法外,别提什么老天没长眼睛。在这漫长的一分钟里,他在恐惧中经受的痛苦,也抵得上横死几百回了。
他路过的田野中有一个棚子,可以让他睡一宿。棚子里一片漆黑,因为门前有三棵高大的白杨。风儿呻吟着穿过枝叶,发出凄厉的哀号。天亮之前他是不能再走了。他紧靠墙躺下,开始经受新的折磨。
因为他的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幻影,同他刚摆脱的那个幻影一样纠缠不清,而且更加可怕。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注视着他,目光暗淡而呆滞。他宁肯真真切切地看到它们,也不愿在脑里想象它们。它们出现在黑暗之中,本身在发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个,却又无所不在。如果他闭上眼,眼前便会出现那个房间,里面的每件物品他都十分熟悉——仅靠回想的话,有些东西反倒会记不起来——每件物品都在老位置,尸体也还在原来那个地方,眼睛同他溜走时看到的一模一样。他站起身,冲到外面的田野里。那个影子就跟在他的后面。他又进入棚子,再次缩成一团。可他还没躺下,那双眼睛就重新出现了。
他待在那儿,心中多么恐惧,只有他自己知晓。他四肢颤抖,每个毛孔都在冒冷汗。忽然,夜风送来远处的呼叫声,以及夹杂着惊恐的喧闹声。在这个荒凉的地方,任何人声对他来说都十分难得,即使那声音真是出于可怕的原因发出的。他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于是重新振作,一跃而起,冲到了外面。
广袤的天穹好像着了火一样。烈焰迸射着数不清的火花,一浪高过一浪,直冲云霄。方圆几英里都被照得一片通明,滚滚浓烟朝他站立的地方直扑过来。更多的人加入了呼叫,喊声越来越大。他听见有人在叫“失火啦”!中间夹杂着警钟大作声、重物倒塌的轰隆声,以及火焰噼里啪啦的爆裂声。火焰包围了新的障碍物,便像进食后恢复体能一般猛然蹿起。他在一旁观火时,喧闹声越发响亮了。那边人头攒动,有男有女,在熊熊火光中奔忙。这在他看来就像是一种崭新的生活。他不顾一切地径直飞奔过去,穿过荆棘和树丛,越过栅栏和树篱,像那条狂吠着冲在他前面的狗一样疯癫。
他来到火场。衣衫不整的人们来回奔跑,有人在努力将受惊的马从厩里牵出来;有人在把牛从院子和棚子往外赶;有人冒着雨点般降落的火星,不顾烧得就快坠落的红通通的梁柱,从燃烧的屋子里抢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是门窗的地方,现在已经只剩大窟窿,里面一片火海。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到燃烧的楼梯井里。铅铁熔化而成的白热**倾泻到地上。女人和孩子尖声哭叫着,男人高喊着互相鼓劲。抽水泵哐当哐当的响声,水喷溅在燃烧的木头上的咝咝声,与震耳欲聋的喧闹声汇成一片。他也叫嚷起来,直到声嘶力竭。为了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一头钻进了人群最密集的地方。
那一晚他都在东奔西跑,一会儿在抽水泵边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穿梭,但总是在声音最嘈杂、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忙碌。他上上下下地爬楼梯,上屋顶,穿过踩上去颤巍巍的楼板,冒着砖头石块从头顶落下的危险——大火所到之处,都有他的踪迹。但他好像有魔法庇护一般,身上没留下一道刮伤或一块青肿,他也不觉得疲劳,脑子里一片空白,就这样一直奔忙到黎明再次来临,火场上只剩下几缕青烟和一片焦土。
这一阵狂乱的亢奋过后,他又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这可怕的念头以十倍的强度折磨着他。他疑神疑鬼地东张西望,见人们三五成群地相互交谈,他唯恐自己会成为他们的话题,于是用手指打了个意味深长的手势,那狗立即心领神会跟上来,同主人一起偷偷溜走了。他经过一台抽水泵时,几个男人正坐在那儿,招呼他过去分享点心。他吃了点面包和肉,怎料刚喝了一口啤酒,便听到从伦敦来的几个救火员在谈论凶杀案。“据说,凶手是往伯明翰方向逃跑的。”其中一人说,“不过,他肯定会被抓的,探子已经出动了,明晚通缉令就会传遍全国。”
他匆匆离开,一直走到几乎瘫倒在地,然后在一条小径上躺下来睡了很长一觉,但睡得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起身后继续游走,心中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担心又要挨过一个孤独的夜晚。
突然,他横下心来,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样,那里起码还有人可以谈谈,他想,也有很好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这么多踪迹,他们绝对想不到去城里抓我。何不在那儿躲个把礼拜风头,然后逼费金拿点钱出来送我去法国呢?该死,我豁出去了。
他毫不迟疑地将这一冲动付诸实践,挑了最冷僻的路径,开始返回伦敦。他决定先在伦敦近郊潜伏下来,等黄昏时分再绕道进城,然后径直前往他心中的目的地。
但狗怎么办?如果要公布他的特征的话,警方是不会忘记那条狗也不见了的,而且会猜到它多半跟主人走了。倘若他继续带着狗,走在街上的时候说不定就会被逮捕,于是他决定把狗溺死。他边走边四处张望,寻找池塘,还拣起一块沉重的石头,系在手帕上。
主人做准备的时候,狗抬头望着他的脸。不知是因为它本能地觉察到主人这样做的意图,还是因为那盗贼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往常更严厉,总之那狗跟在后头,与主人的距离比平时稍远了些。见主人放慢脚步,它便畏缩起来。赛克斯站在池边回头叫它时,它干脆不走了。
“你没听见我叫你吗?过来!”赛克斯喝道。
那畜生走过去,这完全是出自习惯。赛克斯俯身想把手帕系在它脖子上,它发出一阵低吼,突然往后一跳。
“回来!”盗贼说。
狗摇摇尾巴,但没有挪脚。赛克斯打了个越拉越紧的绳套,又叫了它一声。
狗朝前走了几步,又后退几步,停了片刻,然后一转身,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呼哨,坐到地上等它回来。但那狗始终没有现身。最后,他只得继续赶路。
他决定把狗溺死
[1] 根据英国民间传说,迪克·惠廷顿是一个穷孤儿,听说伦敦的街道用金银铺成,便去了伦敦,在一个富商家做厨房帮手,富商同意为每个奴仆送一件货物到巴巴里出售。迪克把他的唯一财产——一只猫送去了。后来他本人因遭厨师虐待而逃跑,但逃至海格特山时,他听到教堂的钟声好像在说:“回去吧,惠廷顿,大伦敦的三任市长。”他回来后发现他的猫已被巴巴里国王高价买去,因为国王的领土上正闹鼠灾。后来,惠廷顿跟主人的女儿艾丽斯结了婚,生意极其兴隆,并当了三任伦敦市长。1821年,在海格特山的脚下竖立了一座惠廷顿的纪念碑,上面还有一只猫的雕像。
[2] 英国旧时铜币,相当于四分之一便士。
[3] 英国旧时银币,相当于二先令六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