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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我是搭出租车从莫顿街区到东十七街唐娜家的,此刻我继续搭出租车去三十七街金居住的公寓楼。付钱给司机的时候,我想到我还没去过银行存钱。明天是星期六,因此钱斯的钱要在我手里待一个周末。除非某个劫匪运气特别好。
我减轻了一点自己的负担,塞了五块钱给门童,换取金的公寓钥匙,还编故事说我是已故房客的代理人。为了这五块钱,他迫不及待地相信了我。我坐电梯上楼,自己开门进去。
警察彻底搜查过了这套公寓。我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也说不出他们有没有找到。德金给我看的案卷里的那张纸没说什么,不过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写下他想到的所有念头。
我无从知道勘查现场的警官有可能注意到了什么。说到这个,我甚至无法确定他们顺手牵羊拿走了什么。劫掠死者的警察一向存在,他们完全不把这种行为当回事,他们在其他方面也未必特别不老实。
警察见过太多的死亡和惨事,为了能够继续面对这些东西,他们有必要将死者非人类化。我记得我第一次帮忙从廉价旅馆抬尸体出去时,死者死于呕血窒息,躺了几天才被发现。一位老巡警和我勉强把尸体塞进运尸袋,下楼路上那位老兄满不在乎地让袋子磕碰每一级台阶。他对待一袋马铃薯大概都更加用心。
我依然记得其他住客看我们的眼神。我也依然记得我的搭档如何翻遍死者的东西,找出他名下的那一丁点现金,仔细清点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钱。“揣进你的口袋,”他对我说,“否则你以为这钱会去哪儿?总会有人拿走的,否则就归州政府了。纽约州政府要这四十四块干什么?揣进你的口袋,买块好香皂,把这个倒霉杂种的臭味从你手上洗掉。”
我把钱揣进口袋。后来,下楼时随意磕碰运尸袋的人变成了我,清点和瓜分死者财物的人也是我。
要我说,总有一天会循环回来,轮到我躺在运尸袋里。
我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小时。我翻查抽屉和柜橱,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没找到什么东西。就算她有个写满电话号码的小黑本,传说中应召女郎的存货清单,也有人先我一步找到了它。当然了,我并没有任何原因能认定她真有这么一个小黑本。伊莱恩有一个,但弗兰和唐娜都说她们没有。
我没找到毒品和吸毒用具,这个事实无法证明什么,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警察会搜刮死者的钱,也会拿走他们的毒品。钱斯同样有可能把他能找到的违禁物品全都收起来。他说过金死后他来过一次这套公寓,然而我注意到他没动非洲面具。它们在墙上瞪着我,守护这个地盘,等待钱斯用下一个渴望一步登天的年轻妓女来代替金。
霍帕画展的海报依然挂在音响上方。它也会留给下一名房客吗?
她的痕迹遍布整套公寓。我呼吸着她的气息,打开梳妆台抽屉和柜橱,翻看她的衣物。她的床没收拾。我抬起床垫,查看底下。毫无疑问,在我之前的其他人也这么做过。我没发现任何东西,我松开手,让床垫落回原处,她的香水味从揉皱的床单里飘散开来,充满我的鼻孔。
我走进客厅,打开一个壁柜,发现了她的毛皮短夹克和其他外套与上衣,还有一个摆满葡萄酒和烈酒酒瓶的架子。一瓶五分之一加仑的野火鸡抓住了我的视线,我发誓我都能感受到高度数波本威士忌的醇厚味道,能感觉到它穿过喉咙的刺痛、它涌入胃部的灼热和它一直扩散到手指与脚趾的暖意了。我关上柜门,穿过房间,坐在沙发上。我不想喝酒,几个小时来根本没想到过喝酒,但一瓶烈酒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我回到卧室。她的珠宝盒摆在梳妆台上,我打开翻看。很多耳环、两条项链,一串看起来不是很真的珍珠。还有几条手链,其中有一条格外迷人,象牙质地,镶边材料像是黄金。一只俗气的毕业戒指,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的拉福莱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内侧印着14K的标记,有点分量,凭感觉就知道应该值点钱。
这些东西会归谁呢?她留在银河都会酒店的手包里有些现金,根据案卷里的记录所说,共计四百块和零钱若干,钱最后多半会送给她在威斯康星州的父母。但他们会飞过来认领她的大衣和套头衫吗?他们会拿走毛皮短上衣、高中毕业戒指和象牙手链吗?
我待了一段时间,做了些笔记,好不容易才走出大门而没有再次打开门口的壁柜。我乘电梯来到大堂,朝门童挥挥手,对刚进来的一名住户点点头,那是一位年长的女士,用镶莱茵石的皮绳牵着一条短毛狗。狗朝我汪汪叫,我第一次意识到金的小黑猫不知去向。我没有见到它的活动迹象,卫生间里也没有猫砂盆。肯定有谁带走了那只猫。
我在路口上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门口付车费时发现金的房门钥匙和我的零钱混在一起。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童了,他也没想到问我要。
前台有我的一条留言。乔·德金打过电话,留下他在分局的号码。我打过去,得知他出去了,但还会回来。我留下我的姓名和号码。
我上楼回到房间里,气喘吁吁,疲惫不堪。我躺下,但这么躺着我完全无法休息,关不掉我脑袋里播放的磁带。我再次下楼,喝咖啡,吃芝士三明治和炸薯条。咖啡喝到第二杯,我从口袋里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诗。它里面有些东西想钻进我的脑海,但我找不到那究竟是什么。我又读了一遍。我不理解这首诗的含义,觉得它在试图表达某种字面上的意思。我感觉它的构成元素在朝我挤眼睛,想引起我的注意,可惜我大脑受损严重,难以心领神会。
我走向圣保罗教堂。发言者用随随便便的闲谈语气讲了个恐怖的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他父亲是急性胰腺炎,母亲酒后自杀;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妹死于疾病,另一个兄弟因为脑水肿住在州立医院。
“戒酒几个月后,”他说,“我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担心我的大脑受损程度,于是我去找我的担保人,告诉他我在想什么。‘嗯,’他说,‘也许你已经有一定的脑损伤了。有这个可能性。但我问你,你记得今天明天的戒酒会活动在哪儿举办吗?你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路去那儿吗?’‘当然,’我说,‘这个我完全能做到。’‘那好,’他说,‘你现在需要的脑细胞都还活着。’”
我在场间休息时溜走。
旅馆前台又有一条德金的留言。我立刻打回去,但他又出去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号码,上楼回房间。我正在重读唐娜的诗,电话响了。
是德金。他说:“哎,马特,我只是想说希望昨晚我没给你留下错误的印象。”
“关于什么的?”
“呃,总体而言的,”他说,“这些烂事偶尔会压得我失去控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需要释放一下,喝个烂醉,嘴里跑跑火车。我没养成习惯,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这么来一下。”
“没问题。”
“绝大多数时候我热爱工作,但有些事情就是会让你失控,那些事没人愿意知道,隔一阵我就必须把这些毒素从我身体里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快结束的时候我没闹得太出格。”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什么错事。我不确定他昨晚的记忆到底有多清晰,他醉得足以失去记忆,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喝断片儿。也许他只是有点意识模糊,不确定我怎么看待他醉后吐的真言。
我想到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别想了,”我说,“主教也会有这种时候。”
“哈,这句话我要记下来。主教也会有这种时候。多半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