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雇凶杀人,”我说,“也不是疯子随随便便选中了她。”
“你听上去很确定。”
“有理由地确定。”
“为什么?”
“受雇的凶手不会那么发疯。他攻击了她多少次?墨西哥砍刀,六十下?”
“我记得是六十六下。”
“那就是六十六。”
“再说也未必就是墨西哥砍刀,可能是类似墨西哥砍刀的某种凶器。”
“他扒光她的衣服,然后就那么宰杀了她,他把鲜血弄得满墙都是,饭店不得不重新粉刷房间。你听说过职业杀手会搞成这样吗?”
“谁知道一个皮条客会雇用什么样的禽兽呢?也许他命令那家伙把场面弄得难看一些,好好折磨她,杀鸡给猴看。谁知道他脑子里动什么念头呢?”
“然后他再雇我去调查。”
“我承认听上去很奇怪,马特,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作案。是一个人发疯砍人没错,但不是变态佬在满足欲望。”
“你怎么知道?”
“他太小心了,签名时用印刷体,离开时带走脏毛巾。为了不留下任何物证,这个人费了很大的工夫。”
“我认为毛巾是他用来裹凶器的。”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洗干净凶器后,可以把它放回原先的包里。或者,就算他想用毛巾裹刀,也应该用干净毛巾。他会带走他清洗身体时用的毛巾,肯定是为了避免它们被发现。毛巾有可能固定证据,例如毛发或血迹,他知道他会成为嫌犯,因为他知道存在某些东西把他和金联系在一起。”
“我们无法确定那些毛巾是用过的,马特,我们无法确定他有没有洗过澡。”
“他把她大卸八块,血溅得满墙都是,你觉得他会不洗干净直接走出去?”
“应该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当纪念品拿回家吗?不,他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
“好吧。”他停顿片刻,“但变态佬也有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说凶手认识金,有理由想杀死她。这个你怎么可能确定呢?”
“否则他为什么叫她去酒店?”
“因为他在那儿等她,他和他可爱的大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可爱的大砍刀去三十七街她的住处?”
“而是叫她上门服务?”
“对。我一整天都在找妓女谈话,她们并不喜欢上门服务,因为路上会花费时间。她们也会服务这样的嫖客,但通常会请来电者去她们家,向他们描述家里有多么舒服。金或许也这么说过,但凶手没有答应。”
“嗯,他已经结清了房费,也许是不想白花那笔钱。”
“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家呢?”
他想了想。“她那儿有门童,”他说,“也许凶手不想和门童打交道。”
“但他必须穿过一整个酒店大堂,在登记卡上签字,和前台人员交谈。也许他不想和门童打交道是因为门童以前见过他,那样的话,门童会比一整个酒店更加危险。”
“马特,你这就是纯属瞎猜了。”
“我忍不住。一个人做了一大堆不合理的事情,唯一的解释是他认识那姑娘,而且有个人理由要杀死她。他也许情绪失常。头脑完全正常的人通常不会操起大砍刀发疯乱砍,然而凶手不仅仅是个随便挑选女人下手的变态佬。”
“那你认为是什么人?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