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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我需要刮脸了。”德金说。他把抽剩下的烟头扔进喝剩下的咖啡,用一只手抚摸面颊,感受胡茬的长度。“我需要刮脸,我需要冲澡,我需要喝一杯。未必非得是这个顺序。我发了你那个哥伦比亚小子的全境通缉令。奥克塔维奥·伊格纳西奥·卡尔德伦-拉巴拉,名字比他人都长。我查过停尸房,冷柜里没这个人,至少现在还没有。”
他拉开办公桌最顶上的抽屉,取出铁皮梳妆镜和充电剃须器。他把梳妆镜靠在空咖啡杯上,把脸摆在镜子前,开始刮脸。他在剃须器的嗡嗡声中说:“我没在她的案卷里找到有关戒指的内容。”
“介意我看一眼吗?”
“随便看。”
我浏览物品归档清单,但心里知道戒指不在其中。然后我查看命案现场的照片,尽量只看她的双手。我仔细查看每一张照片,但没有在任何一张里找到能证明她戴着戒指的蛛丝马迹。
我把这些话说给德金听。他关掉剃须器,伸手拿起照片,一丝不苟地仔细查看一遍。“有几张照片里都看不清她的手。”他抱怨道,“嗯,那只手上肯定没有戒指。那是哪只手,左手?左手没戒指。你看这张快照,对,那只手上肯定没有戒指。等一等。妈的,这张还是左手。这张看不清楚。很好,有了。这张绝对是右手,上面也没有戒指。”他整理照片的样子像是在收拾扑克准备发牌。“没有戒指,”他说,“能证明什么?”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戴着戒指,两次都是。”
“然后?”
“然后戒指不见了。不在她的公寓里。她的珠宝盒里有一枚戒指,高中毕业戒指,但不是我记忆中她戴的那一枚。”
“也许你的记忆出错了。”
我摇摇头:“毕业戒指上连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之前先去了一趟她家,就是为了证实我没记错。那是那种傻乎乎的班级纪念品,上面刻了太多文字,肯定不是她戴的那一枚。她不可能戴这枚戒指,它配不上貂皮夹克和酒红色的指甲油。”
这么说的人不止我一个。碎玻璃给我带来神启之后,我直接去了金的公寓,然后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昂。“是我,马特·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了,但我想问你一下你那首诗里的一句。”
她说:“哪一句?什么诗?”
“你写金的那首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稍等一下可以吗?我还没醒过来呢。”
“对不起,不该这么晚打给你的,但是——”
“没关系。你说的是哪句诗?”
“摔碎酒瓶在她脚下,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耀。”
“‘闪耀’用得不对。”
“诗就摆在我面前,上面写——”
“哦,我知道我是怎么写的,”她说,“但用得不对,我觉得必须换掉才行。这句诗怎么了?”
“‘绿色的玻璃’是从哪儿来的?”
“摔碎的酒瓶呗。”
“她手上为什么会有绿色的玻璃?指的是什么?”
“哦,”她说,“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镶祖母绿的戒指,对吧?”
“没错。”
“她得到这枚戒指多久了?”
“不知道,”她想了想,“第一次见到它后不久,我写了这首诗。”
“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