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顿了一下。
“从发现你们是表兄妹以后,你跟他和他的妹妹一起住了多久?”
“五个月。”
“里弗斯和他家里的女眷待在一起的时间多吗?”
“多的,后面那间客厅既是他的书房,也是我们的书房。他坐在窗前,我们坐在桌边。”
“他看书的时候,你做什么?”
“开始时我学德语。”
“他教你吗?”
“他不懂德语。”
“他什么也没有教你吗?”
“教过一点儿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教他妹妹吗?”
“不教。”
“只教你?”
“只教我。”
“是你要学的?”
“不是。”
“是他要教你?”
“是的。”
又一次停顿。
“他为什么要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有什么用?”
“他要我跟他一起去印度。”
“啊!现在我找到事情的根源了。他要你嫁给他?”
“他曾求我嫁给他。”
“这全是虚构的——是瞎编出来气我的。”
“对不起,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曾不止一次地求我,而且也像你以前一样,不屈不挠地坚持自己的要求。”
“走你自己的路吧——上你选中的丈夫那儿去。”
“他是谁呀?”
“你知道的——就是那位圣约翰·里弗斯嘛。”
“他不是我的丈夫,永远也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的是一位叫罗莎蒙德的漂亮小姐(像他所能爱的那样,而不是像你那样的爱)。他想要娶我,仅仅是因为他认为我适合做一个教士的妻子,而那位小姐却不行。圣约翰善良、伟大,但很严厉;而且对我来说,简直就冷若冰霜。他不像你,先生,在他身边,无论是在他近旁,或者跟他在一起,我都不感到快活。他对我既不宠爱,也没有柔情。他在我身上看不到有什么迷人的地方。甚至看不到青春——只看到有几个有用的心灵上的特点罢了——既然如此,先生,我还应该离开你,上他那儿去吗?”
我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本能地更加紧紧地依偎着我那失明然而可爱的主人。他笑了。
“什么,简!这是真的吗?你跟里弗斯之间真是这种情况?”
“绝对是的,先生!哦,你不必忌妒,我是想故意逗你一下,好让你不要那么悲伤。我认为愤怒要比悲哀好。不过,要是你希望我爱你,那你只要看看我确实多么爱你,你就会感到心满意足了。我这颗心整个儿都是你的,先生——它属于你,即使命运把我身体的其余部分全都从你那儿夺走,我的心也依然会留在你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