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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第3页)

他咧开嘴,作猛兽的龇牙状对着奕华“啊”了一声,又生怕奕华打断他似的继续说:

“我一直怀疑古希腊的柏拉图早就知道其中的奥妙了,才会在他的对话录中说,人原本是雌雄同体的圆球:人自己爱自己、怀孕自己、诞生自己。人自力更生,不靠天神,人的力量相当强大啊,如同水。你看,水不分雌雄,水有多强大。世界上还有比它更有冲击力、摧毁力的事物吗?

“天神拿水是没办法的,水四海为家,无处不在,得以与神平起平坐。人是个圆乎乎的东西,最易成为目标和靶子,天神宙斯轻而易举就把人劈成了两半,男人与女人。宙斯要惩罚人呢,让人一辈子就折腾一件事,男人找女人,女人找男人。柏拉图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很久很久以前,人身上就种下彼此间的情欲,要回复自己原本的自然,也就是让分开的两半合为一体……’这就是宙斯想达到的目的,人忙着去找自己的另一半了,哪还有精力、智慧来与他对着干?所以,寻爱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最蠢的。

“美人,我今天给你讲透彻了神的阴谋,以后谈恋爱清醒些哈,别寻死觅活的。说到底不过就是个幼儿园小班的游戏,当不得真。”

……

奕华从美术系的男生宿舍出来,发现天空呈现出一片橘红的晚霞,诡异、未知深浅,如同前些年她与央金从卡卡姑娘家出来看到的天光一样。那样的橘红是有分量的。如果它们从天上掉下来,会发出什么声响呢?会像洪水那样摧枯拉朽地轰隆狂吼吗?她想。

她接近蹲在路边的那两个大厕所。门,大大开着,臭味和幽深的黑都在橘红的天空下放肆。奕华习惯性地看了一眼右边的山岩。快黄昏了,那个男生竟站在那里读书。奕华是第一次在这个时段见着他在那里。他也看了一眼奕华,便埋头读自己的书去了。奕华恍惚看见他长得清秀,很白。站姿像少女般亭亭玉立。这般站姿在姹紫嫣红的罂粟花田里,被初夏的风吹拂,竟像舞蹈般地摇曳着。过去,她怎会把这样的站姿看成是男人性感的表达呢?

她又回头看他,正遇上他也抬头看她——原来,他会悄悄看她背影的。这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她想。

4

交谊舞突然像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在西城大学推行。圆顶食堂的学术辩论风气渐弱,取而代之的是周六夜晚探戈或伦巴的舞曲回响。

西城大学的校方这么快为学生设立了跳交际舞的场所,据说是为了响应上面的号召,把学生培养成适合改革开放的人才,让学生在跳交际舞中彼此沟通,交流思想、增进友谊。

校方的这一举措,首次得到学生的集体欢呼拥护。尤其是男同学,在与异**往充满重重阻隔的道路上,有着这种趁跳舞合理拥抱异性身体的机会,何乐而不为?据说地理系有个35岁的老学生,读书前曾在矿井下当了十七八年工人,至今没有女朋友。第一次与女生跳舞,跳着跳着,忽然满脸通红地蹲下身——竟溢精了!

女同学就有点扭扭捏捏了。心里还是想的,表面上却总是装矜持。奕华她们班就有个长得很像白雪公主后母的女生,每次去跳舞都要戴双白手套,说是以免与男人直接的肌肤接触,为未婚夫保持肉体的纯洁度云云。

奕华不管这些。她的身心都在热烈地拥抱着交谊舞,她蓬勃的青春终于找到了**的出口。她没有理由不欢呼雀跃——

她在探戈、伦巴、华尔兹之中陶醉,而对一种叫水兵舞的情有独钟。探戈之类的,在她看来,带着男权社会的意识,男人是统领或引导者,女人依附在男人的手臂中,跟随男人的脚步,踩准男人的节奏,才能找到自我的娱乐。而水兵舞不是,它是与男人平等的对手戏,手与手的曲直拉扯间,有着力的博弈、眼神流转的调情。尤其是两人的先抑后扬、曲着的手臂同时往后一拉的那一瞬,妙不可言。这样的默契必须舞伴长期合作才能做到收放自如。

奕华的对手常常是学校一位副校长的三公子。“三公子”长得凹眼凸颊、朱古力色的皮肤,有点像拉美血统的人,爱穿紧绷绷的猩红棉毛短袖衫,胸部的疙瘩肉毕现。跳舞时,他眼神恍惚,并不看奕华。奕华与他跳着舞,倒常常感觉背后有一束眼光的追逐,烈焰一般的。转身,又无踪可寻。

还是一个周末,奕华跳得有点疲惫了,主要是心理上对不断重复的动作有了厌倦。她退下场,看她的舞伴和另一个胖墩墩的女生跳。“三公子”两眼发光地盯着女人蹦跳着的每一寸肉,那种表情竟让奕华非常难受。

她从圆顶食堂出来,嗅到一股柑橘花的香气。那是从竹林下面的学校农场那边飘过来的。这是一种沉闷的香气,不伦不类,让人不爽。有几个女生背着大书包又夹着书从奕华身边走过,行色匆匆,像刚从教室晚自习出来的。

奕华的衣服已被汗水弄得湿润,贴在身上,让丰满的乳和尖锐的**锋芒毕露。她叹了口气,突然有着迷茫。

一个颀长的影子尾随而来,在她面前站定:“同学,跳个舞好吗?”北方男人的声音很温柔地响起。

“你有病啊,半夜三更拦住陌生女生要跳舞?”

男人轻轻一笑,整齐洁白的牙齿在灯光下晃动。

“我们算陌生人么?现在也不是半夜三更啊。我见到你跳舞很久了,那些男人无法与你搭档,他们不懂你。我以为我是可以的,要不要试试?”北方男人的声音温柔如水,简直就像耳语了,让奕华似曾相识。呵,又是林肯。奕华认真端详了一下眼前这个颀长的男人,可不,真算是熟人了——山岩上那个站在罂粟花田叽叽咕咕读外语的男人。彼此都远远地看过,没想到以这种方式结识。

原来,她与“三公子”跳舞时,背后追逐的那一束灼热的目光就是他了。

这时,圆顶食堂传来了《旧友进行曲》,它是跳水兵舞的绝佳舞曲,奕华一听到它响起,身体就像被烈火烧煮的水,扑扑翻腾,沸点一冲就到100度,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她拉过男人的手,他们先抑后扬,两手风一般聚集,梦一般散去。弯曲时心领神会地妥协,伸展时摧枯拉朽地得意。手直接的聚集也是身体的试探——男人会用他的胸非常优雅地摩擦着她的胸,多么自然,如沐春风。她更喜欢男人的手从她的腰后面弯过来,像一条溪水绕树而行。男人一直盯住她,热烈而专注,圆顶食堂的灯光透过竹林、树丛筛过来,虽是零零星星,但足以让她看到男人纷纭与忧伤的眼睛。那眼睛更像少女一样心事重重,又弱不禁风似的怯怯,又让她联想起了什么?该死,她想起了素荷盛开的深夜,那个男人涉雾而来,素荷开得像一群出没于梦幻中的小妖。呵,林肯,怎么又是林肯。她突然就升起一种想法,想把自己举止放得更贱,接近狂放或**,以此来对自己做某种补偿。无疑,她有点当他是林肯了,这样的恍惚对她很重要哇。

圆顶食堂的灯灭了。兴致未了的人群闹喳喳地从那里经过,看到一对男女在暗夜的竹林间翩翩起舞。黑黢黢的竹林摇曳如魅,让他们的影子虚实不定。偶尔动作幅度太大了,有了沙石起落的声响。人却不出声,只有影子在默默地飘逸。

5

那天,跳到四周静悄悄,再没人来人往了,奕华才意识到已是子夜,多少有了清醒,便有些害怕起来。望着对面的黑影,她对自己说:物也不是,人也非。张口却是陡然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林一白。”

“怎么也姓林呢?你是不是有个哥哥或弟弟?”

“我怎么不能姓林呢,蓝奕华同学?对不起,我打听过你的名字,没有恶意。我没有亲兄弟,也不是本地人。你为何这样问?”

奕华笑得凉沁沁的,柑橘花的闷香又毫不知趣地随凉风吹过来。奕华想起自己曾有的私心,愿林肯有个兄长或弟弟,她可以去爱他们,爱与林肯相同的血脉或基因。就像《红楼梦》中后40回的紫娟,见到甄宝玉后竟这样发呆:如果林姑娘不死,或许可嫁甄宝玉呢。但所有红学专家都认为这是高鹗的败笔,达不到曹雪芹的境界。爱一个人,难道就是爱皮囊、血、基因……

奕华笑得无奈而凄婉。

一个月后,奕华与这名叫林一白的男人成了恋人。

奕华原来见他在山岩上读外语,以为他是外语系的,其实他就是生物系的,黑龙江伊春人。

西城大学的生源基本都是四川人,怎么东北人跑这么远来读书呢?

林一白对这个问题似乎不愿多谈,只是模模糊糊地说,很小,父母离异。母亲嫁给一个四川兵,带他过了这边。几多年,母亲又离异,嫁回了东北,那边有一儿一女,母亲不好意思再拖油瓶带他回去了。他不到十六岁就独自在四川丰都的大山里当知青。

林一白说身世时,口气和表情都是淡淡的,忧欢茫茫。细长白皙的手指夹着烟,并不抽,见着它成细碎的灰烬。

奕华曾把自己的日记本给林一白看,也想看他的。不藏隐私、不留空间,该是恋人之间起码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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