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华只能用写作来**,从心灵到身体的**。她总喜欢写一些凄美的爱情故事,男主人翁高大俊秀,有一双修长的穿着高帮长筒皮靴的腿,一张仿佛住在森林城堡里的王子的侧影。爱情的起落都会发生在月光下的云雾中。月光始终无法驱赶雾气,雾愈积愈浓,成为了囚室似的,爱情便死在了囚室里,睁着眼睛死的,死前还试图翻身。
奕华一次次被爱情“意**”,自己写的与别人写的。某次,她在自己发表作品的杂志上,发现了一个署名奥涅金的作者,她呆住了,心被石子激起了万千涟漪,泪水一点一点从眼角渗出,模糊了她的眼睛。忙用手背拭去,生怕模糊间这三个字就消失。心,狂跳,要蹦将出来。会是他么?她迫不及待地读他的小说,想从其中读出一些蛛丝马迹的线索。
短篇小说叫《子夜》,写“我”,一个也叫奥涅金的男人,莫名其妙地从北方跑到南方叫碚城地方谈一笔莫名其妙的生意(哦,竟是碚城,自己呆过的地方。奕华又是一阵心跳)。奥涅金写道,南方的碚城,种满法国梧桐。深秋,只有少得可怜的叶子还在枝头挣扎,像快被斩断的手掌,却受了风的鼓动,自不量力地在扇这座小城的耳光。更多的梧桐叶被人踩在了脚下,倒让人想到了叶落归根。
奥涅金去了泊在嘉陵江边的一条豪华船上,与人谈业务至子夜。为何是莫名其妙的子夜呢?他发出了深沉的疑问。疑问之后,小说才真正进入到核心——
那已是深秋有雨的子夜,巴山夜雨,让夜变得多少有些凄惶。生意朋友的车载着他从一个街道走过,黑漆漆的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夜雨制造出的阴冷会钻进人骨头缝里去的,把良民与非良民都挽留在温暖的房间里。所以,他们的车灯可以肆无忌惮地四处乱射。没想到还真有被射中的目标——一个撑着伞站在梧桐树下的女人,把他好吓了一跳。
这个幽魂似的女人独自站在黑漆漆的街道,夜半三更的,她在干什么?她不害怕这样的黑,这样的孤寂吗?他清楚地看到,车灯扫射到她时,她的眼睛与他有迅速的遭遇,如短兵相接。她直视他,脸上带着笑意,更带着莫名其妙的矜持。至于她穿的是什么,竟被梧桐树干斑驳的图案搞混淆了,似乎重叠其间了。有那一瞬,她不过如一片枯叶,仍在枝头上作挣扎似的。车滑过去了好远,他才想起她的嘴唇像火焰般地红,在子夜的黑底子上跳跃。那是极不正常的红与跳跃,接近肮脏。果然,朋友说:看到那只“鸡”了吧,是只老“鸡”。往小的说也有四五十岁了吧,还敢穿那么短的裙子,也不怕冷。这条街被称为“棒棒鸡”市场,妓女多瞄准靠一根棒棒为人担抬东西的下力人。这只“鸡”恐怕真的是太老了,夜半三更的,还没揽上“业务”。
朋友的话让奥涅金好一阵难受,他差点就要叫把车开回去了。“奥涅金热血沸腾,对自己说,男人,你应该把无家可归的妓女带回家,别让她们挨冻。做一个子夜的嫖客吧,这是责任。”小说中如此描绘着奥涅金冲动而复杂的悲悯情绪。
这个子夜的妓女竟让奥涅金想了很多年。他还想起了车灯照亮她时的许多细节,比如她笔直的站立姿态,举着伞,却把整个头暴露在冷雨中,当然也包括大半个身子。她为何不能像电影中常见着的妓女形象,叼着烟,懒懒的斜歪着身子,满嘴挂着瓜子皮?若那样,他心里恐怕会舒服一些。可这个女人犹如哨兵一般笔直地站立,甚至让他想到了自己——他也一直笔直地站立,貌似庄严、尽职尽责。却是站在了并不情愿的生活景况中。
……
奕华被奥涅金的名字和他的小说折磨得快发疯了。她把电话打到杂志编辑、主编以及寄稿费的编务那里去,只为能得到奥涅金的真实信息。但没有人能说出所以然。编辑说,至今也不知奥涅金是男是女,此人的稿件信封上从来都写着“内详”,里面却什么都没有。他(她)也从不讨要稿费和样刊。只有最近的一篇小说是通过才流行的电脑邮件传过来的。但他们回电邮却被对方告之,那是个夜总会的公用邮箱,那里并没有叫奥涅金的人。
奕华没有灰心,对自己说,等待吧,他早晚会浮出水面的。也许她的命运注定是一场无尽的等待。
果然,不久她又在一本杂志上读到奥涅金的中篇小说《深不见底》。男主人翁同样叫奥涅金。故事写了他与一个妓女的奇异之恋:
奥涅金对夜总会娱乐城之类的地方充满恐惧,觉得那里就像弯弯曲曲的大肠,人被吸进去,再出来,出口便何等的不堪。但那里却是他事业必须坚守的阵地。每次进夜总会他都要提醒自己,别让自己失踪,因为这里的每一扇门都是相同的,犹如一个个相同的女人挂着的相同笑脸。
但,他还是发现了一个几乎不笑的女人。她长得不算好看,粗糙,像川西高原上某些带着蛮荒气息的植物。关键是,每次撞见她时,她都是靠着进厕所的那扇大门旁打着手机。有两次,他竟见到打手机的她淡淡地笑着,像红石榴被人咬开,露出水晶般的粒。她的笑充满一种温柔的暴力,插进他的胸口,让他想起了曾在一座雪山下见到的另一个女人的笑,以及眼神。曾经的那个女人像雪山一样,蛮横而永远地挡着他的去路,他绕了千百次圈,仍回到雪山脚下,面对她的眼睛,听到来自荒原的呼唤。而这次,他又是情不自禁地向往了。当然,也包括怜悯。
哦,他的怜悯只能赠给妓女了,这些人类古老而低贱职业不屈不挠的传承者。她们与男人的关系往往最为简单、公平与温存;她们在男人这里索取的是男人最容易拿出手的东西。因为简单,男人仿佛世世代代都需要这支女性的同盟军。他把怜悯赠予给这些亘古的同盟军还在于,其他的女人都无比强大了——他的妻、他的情人们,她们总在一个更高的境界看清他的卑贱和懦弱,从心理上是看不起他的,他怎么去实施自己的怜悯呢?只剩下妓女了,因为他们都是心灵的卑微者,都是贱人。
他和这个打手机的妓女有了奇怪的关系,他们并不是情人,没有肉体实质的缠绵,只是偶尔会相抱着在**静静地睡觉。女人总给他描述自己出生的那座大山里有多么穷。贫困交加的母亲讨厌她如同讨厌悲哀的日子,常常拎着木棒子追她几匹山追着打她,所以她像羚羊般地跑得快,曾获得过全县中学生运动会100米短跑的亚军。母亲只喜欢弟弟,弟弟漂亮又聪明,现在是某名牌大学财经专业的高才生。她也喜欢弟弟,弟弟是她生命中最爱的男人。“你信不信,我便是为了供弟弟的开销,才做这一行的。我天天给他打手机,就怕他的钱不够花。他快要去‘考研’了,你信不信?”她眼中闪着光问奥涅金。“乖,我信。乖,睡吧。”他让这个人类唾弃的妓女像女儿一样把头钻进自己的腋窝,而用双臂与侧着的身子轻轻地、像柔软的棉被一样去覆盖着她,比云朵更温柔。他会一夜都保持这样的姿势,只怕惊了这个女儿般熟睡的人……然而,他何曾相信她的故事呢,这些妓女编造起苦难史来也是那么的相同。他会去轻信一个妓女的话么?
读到此,奕华目瞪口呆。说什么好呢?这是一个被撕心裂肺了的男人灵魂,奕华已嗅到它在烈火、滚水间被燃烧与煎熬时所发出的气味。多令人窒息的气味啊。奕华又想起当年在丹巴党岭的深夜,读林肯写的小说带给她的窒息——她亲手掀起了疯狂的沙尘暴,然后,把自己活埋进十八层地狱。而现在,她快人到中年,连活埋自己的血性都没有了,唯有祈愿奥涅金不是林肯……
林肯该有这样的生活轨迹——与他高干子女的妻子占尽人间的繁华,拥有漂亮的儿子或女儿。读完国内名牌大学便去了欧美留学,经常徘徊在哈佛或牛津大学的某些地带。成了植物学界赫赫有名的专家,经常在国际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讲千古名花——素荷。
5
1997年的秋天恍惚而来,像一个骑手在马背上打着盹,被马“扑通”一声重重地摔在地上,还睡意蒙眬。
奕华到成都参加一个笔会,也是整个人的恍惚,好几个心怀异念的男人在她周围盘旋,竟浑然不觉。直到她想起了丹巴,想起这个时季的党岭那些金黄或艳红会把她像腌萝卜干一样地腌熟,突然便决定去那里走一趟的时候,两眼才炯炯发出了光芒。
她约了几个男女坐长途车去丹巴。辗转几百里到丹巴某个像样点的旅馆时候,已是漆黑的夜晚。小县城电力不足,更把这样的夜描绘得天寒地冻的。还好,有一个叫央金的女服务员非常热情。她两颊挂着两团高原红,像挂了两盏红灯笼,举手投足的豪爽劲都让奕华想起当年植物考察队的那个央金大姐。
她问服务员央金,能找到出租的越野车带他们去党岭吗?央金说,她哥就有一个,不过是北京吉普。若要,她打电话让哥明早就开过来。说完,她顺手往门外一指,“喏,那辆路虎越野车明晨也要上党岭,说是从北京那边开过来的。可惜他们已有两人了,你们这么多人坐不下的。”奕华看见了那辆“路虎”在黑暗中隐约的身形,像一头准备入睡的熊。她在想:是什么样的人,会开这样豪华的越野车去爬党岭那种前途未卜的、接近原始的山路呢?这时,她发现了央金放在柜台后面桌上的一本杂志,这本杂志为她做了专辑,发了她的两个短篇小说,一篇随笔,还登了小传和生活照。
“奇怪,这样的杂志丹巴也有卖?”她疑惑地问起了央金。
央金有些羞涩:“丹巴哪有?是开路虎车的大哥带来的。和他聊天说我喜欢文学,读高中时也在校刊上发过诗歌、散文的,他就把杂志借给我看看,明晨他走时再还。”
奕华翻着杂志,见到在印有她小传和照片的那一页折了一角。她抚摸着折痕,一个念头像天外飞来的陨石砸中她,迸溅出万丈火焰。她在一片模糊的泪光中想象着折出这一角的手,会是当年在党岭上伸向她的那只白皙而干干净净的手么?那只手如神的举止,一直停留在她的岁月里,在月光与素荷以及迷雾之间。
央金显然被奕华的反应搞懵了,她漂亮的大眼睛写满了惊讶:“姐姐认识那位大哥吗?那位大哥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白。他也带着一位姐姐。那姐姐怎么说呢,”央金停顿了一下,从嘴角发出“滋”的一声,“那姐姐长得不好看。”央金下了这么个绝对的结论。
“那,……他们住几号房?”
“他们已睡了。刚才我送开水敲门,他们就告诉我,睡了。”
……
奕华撩开厚布帘,打开玻璃窗,一次又一次向黑暗探出身去。她在盯住那台熟睡的路虎车——一头像熊一样睡得没心没肺的家伙。她问自己,就这样盯上整整一夜不眨眼吗?
显然不可能。天吐鱼肚白的时候,她竟该死地睡着了,还做了个该死的美梦——在梦中,月亮竟能发出声音,它把双嘴张成了O形或是清瘦的D形,像风吹树叶那般唱着歌,歌,断断续续,像一个人走着走着,总会停下来回头张望。海子上的雾气终于在这天籁般的歌声中散去,海子一片澄明。素荷顶着它们皎洁、几乎至透明的花朵,开始在海子水面上游**,像一群容貌姣好的船娘。林肯对她说:奕华,你要相信这是真实的。即使整个地球毁灭了,你也要相信今夜真实无比。否则,奕华啊,你怎么活下去?奕华哭了,哭得比月亮的歌唱更响。林肯把手伸给了她。白皙而干干净净的手,无比真实地攥在她手中了,那手带着男人的问候,像神的举止……
但一阵强烈的轰鸣击退了月亮的歌声,直抵奕华的耳膜。奕华躺在了一缕冰冷的光亮中。她清醒了,第一时间里便意识到,是那辆“路虎”在发动。她翻身下床,披头散发、赤脚,开窗,从二楼的窗口往下望。恐怕是她开窗时过于慌张,使的劲太大,窗户像被炸弹炸开似的,“砰”的声响回**在寒冷的初晨。路虎车的一侧竟打开了,一个女人伸出头来向她的窗口张望。“有那么一瞬,我们目光遭遇,如短兵相接。”她想起了奥涅金在《子夜》的一段话。只是、只是这个女人怎么会有这种眼神?属于她蓝奕华的眼神——如匕首显现,充满着温柔的暴力。
……
她想象她们的北京吉普是碾着“路虎”的印痕向着党岭飞驰,如同她在攥住林肯那只梦中的手。窗外开始飘雪,越往山上走,雪下得越密。雪开始堆积在一片片的金黄或艳红之上,像陡然诞生的一座座巍然圣洁的宫殿。而路边那种曾金灿灿的、有点像波斯**态的格桑花,却一朵朵地被冰霜包裹了起来,被封存至另一个世界中去了。这个世界只能透过玻璃般透明的冰,见到它被凝固了的花容以及沉默的一生。奕华也曾有过这样的片刻——当年与林肯坐在寒冷的深夜等待素荷开花时的她,以为自己已被冰雪封存成了标本,是林肯让她热泪纵横,冲破了冰的囚牢。
因为,司机便是这个时候告诉奕华,不敢再开了。早晨慌张之中,竟忘了给车轱辘上防滑链。而现在道路上已有大量积雪。给多少钱,也不敢再开了。
奕华“通”地跳下车,迎着雪粒子往山深处跑。有几次脚一滑,差点就被摔下崖去。但,她仍不管不顾地连走带跑地向前赶。哦,雪粒子啊,你都配被称作花么?她大声吼叫:你承认你就是箭矢吧,要来就来吧,我接受你的万箭钻心……
那一天是1997年的农历九月十六,素荷十年一开的花期。奕华却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