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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人夜来幸会谁(第4页)

我接受了我对他的心意,再无逃避和更改,却是在他生死难测的关头。

当晚我们就去皇宫找了路人甲殿下,大概是欢美人也派人请他们帮忙了,他对易公子的境况了如指掌,明明也是心焦忧虑,却还来劝慰我:“放轻松些,他吉人天相,不会有事,你回去好好睡一觉,说不定明日他就生龙活虎地站到你面前了!”

都是易公子的朋友,但路人甲无疑比欢美人让人安然多了,他和煦的笑容给了我很大的力量,我握着拳望着他:“殿下,承你吉言,我们一起等他平安归来。”

但回到徐夫记,还是睡不着。心放不下,彻夜难眠,翻来覆去的,把英子吵醒了好几次。到了后半夜,她彻底睡不着了,我也不想强迫自己入睡了,干脆一人占据一张床谈天。

我们的经历太不相似了,只能闲扯。英子说,初见我时,觉得这女孩塌着肩,瘦伶伶的,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模样,不想竟聪明又神气,像是什么都不在话下。我跟她说:“不,不是这样,我怕穷,怕死,也怕……感情。”

“感情?”英子笑道,“我不知它是什么,但你看过皇帝和皇后的故事吗,那本《江山谣》。”

英子幼年时,村里来了个戏班子演了三天大戏,天天都是它。这出《江山谣》改编自同名小说,红极一时,每个茶楼酒馆都会演。英子觉得扮演皇后的女子很好看,每天都挤在人堆里凑热闹。

有一出演到皇后和皇帝分别,她投入剧情,看得泪眼婆娑的,有个路遇的女子咳了声:“戏剧嘛,美化程度太多了,完全是为了拍皇帝马屁,事实才不是这样。”

那女子长得极美,比台上的戏子还要好看。她披一袭红氅,在雪后的树边一坐,长腿舒舒服服地伸着,解下腰间酒囊饮酒,像个侠女。酒很香,英子好奇地问她:“你认识皇后?”

女子随手抓一捧积雪在手里,哧溜喝一点酒,黄昏的夕照衬得她面孔橙黄而凛冽,微微眯着眼道:“这酒不错,尝尝看?”

那是英子的人生中第一次饮酒,很辛辣,很呛口,她喝不惯,咳出了眼泪花。女子笑着把酒囊拿回去,静静地坐着看雪,像雪地上盛开的梅花。她生得太好看,连看戏的人也忍不住把视线投给她,看了一眼又一眼。她全都不在乎,清空幽独地斜坐,周遭喧闹,似全然与她无关。

喝光囊中酒,神秘女子起身,大踏步地继续赶路,红衣烈烈,消失在天际。她身上有种懒于表明的卓尔不群,无人知她从何而来,要去往何方,她的到来和离去,像天边的彩虹般迅疾而消逝,却让英子久久难忘。

那年英子才6岁,却已懵懂地觉得,连皇帝和皇后之间那样完美的感情,也有人冷冷地说,那不是真相。那么,感情其实是个大而无当的事情,不必看得太重,所以若干年后,有人上门提亲,她从门缝后看了看来人,见其五官端正,料想其亲戚的儿子也差不到哪儿去,也就肯了。

不似《江山谣》里写到的生离死别,英子的婚事安全妥帖,没有大起大落,却一帆风顺。虽然苦点穷点,但她很知足,就劝了我几句:“别想着感情不感情的,命运塞给你什么人,你就接着。”

这话真耳熟,让我想一想。哦,易公子也说过做人要“不求甚解”。可能只有如此,才能抵达平静安宁吧……我把手插进头发里,可生离死别不是我求来的,是老天突然给我的当头一棒,由不得我躲避。

他好吗……

他捎给我的馅饼们都放在床边的小桌子上,这算他送给我的礼物吗?可我竟还没跟他说声谢谢,他怎敢不活着?!

我需要你仍与我活在同一个世间。

忧怖丛生,坐困愁城,易公子的下落仍迟迟未有定论,路人甲殿下携倪笑闹来了徐夫记一次,只嘱我放心,却也不曾带来让我宽慰的讯息。他的生死,依然是个谜。我心不在焉地炒着菜,诅咒这该死的生活,我所牵念的人生死未卜,我却不能骑一匹高头大马,星夜狂奔赶去救他;也不能放下手中活,终日焚香祷告,借酒消愁,竟只能深陷灶台油烟,柴米酱茶。

因为我不能让自己闲下来,一闲,我就更无力,脑中全是他,全是那夜血染衣衫的他,在幻景中倒下去,倒下去,倒下去……

我从远方赶来,竟是为了与你相识又离散?

无能为力的被动感让我心焦难捱,胸中野火熊熊,连客人们的责难都不放在心上。我集中不了注意力,炒坏了好几道菜,客人们都大发雷霆,认为有人在冒名顶替“7号厨子金银花”,如果不是我本尊,就不该收取高昂菜资。他们不依不饶,连老板丁丁都惊动了,亲自出来赔罪免单才了事。

客人怒冲冲地离去,撂下狠话:“你可别太利欲熏心,干出自砸招牌的事来!”

我闯祸了,同僚们人人自危,可丁丁破天荒地没责备我,还托了厨师长问我要不要休几天假,散散心。可我能散什么心呢,心根本是散的,比散了黄的臭鸡蛋还糟,**来**去,一肚子苦水。

总是在极端的遭遇下,才肯直面自己的心。我想他,比所有的时刻加起来更甚。只要他活着,我立誓再不和他针锋相对,不顶撞不挖苦,不以挑衅他为乐事;只要他活着,他说什么我都依他,温言好语,迎合有加,活成了白素月也不打紧。

易公子,请你活着。而我再也不逃了,不逃开我的心,不逃开命运给我的遭遇,哪怕结局惨烈,我也不逃了。

你让我别跑,好吧,我咬着牙,我不跑。

我一夜一夜地捱着,心力交瘁。惶乱中,香儿来徐夫记找我了,一照面,我就跟她往酒库跑。是欢美人让她来找我的,这毋庸置疑,但香儿对情势一问三不知,我想见欢美人之心如饥似渴,那夜才和他交恶,似全都不必再介怀。

我撇下香儿,跑跑跑跑跑,一柱香时辰,我就站到了酒库门口,喘得直想呕吐。拼命压住心口,深深吸气,才能镇定心神,走向欢美人的窝。

屋内一灯如豆,昏暗铺天盖地。欢美人一副准备去睡的模样,衣衫半敞倚着廊柱笑望我。我的声音响在空落落的房子里:“他,他在哪里?”

窜动的烛火下,欢美人一双黑眸真可用“翦水双瞳”来描绘,像两颗黑玉石,却只说:“嘘。”

我才惊觉,他的面上罩上了一层蜡白的薄光,眉尖有掩抑的深寒,一身风尘仆仆的气息,决不是我所熟悉的欢美人。见我望他,他探身取了酒喝,语气疲惫道:“那家伙爱玩,老在偷懒,武功可不大好。”

“他还活着?”我只关心这个,心提到嗓子口,急切问道。

“你希望他不在?那可真有点其心可诛。”欢美人微微一笑,自袖中摸出一叶飞刀,递到我手上,“他在里屋。来,趁他还在昏迷,无还手之力,对准他心口,就这么一下子——”

揪着的心这才落到原位,肯开玩笑,他不会有事。我把飞刀搁在案上,快步向里屋走去。只是短短5天,却似5年,沉甸甸地压在心头,挥之不去。

易公子被欢美人安放在那张我也睡过的雕花大**,紧闭双眼,蜷缩得像个小小孩童。我解下外袍搭在他的被子上,凝目他苍白面孔,一瞬间像地老天荒都横陈眼前,我百感丛生,不由泪如雨下。

还好,你还活着,那,一切就都还来得及。还好,你还活着。

我伸出手,将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掖进被子,他袖上的血已成暗色的血块,黏在布料上,湿透重衣。他的关节处俱已因淤血肿胀,着手之处如有火烫,显是在几日前经历过一遭恶战,或是几遭。

胸口顿如塞了一团硬物,浑身处处胀痛难当,想代其受苦,却只能眼睁睁地束手无策,我抚上他的脸,他像已化为石像,任由我碰触,一动不动。那双常常流动着笑意的眼眸紧紧闭着,像风中的火,命悬一线。但我知道,他已将我的快乐与哀愁,我的心动和惘然,我的朝夕悲欢都收进了这双眼底。

如果,如果我还有希望的资格,我希望,他这就睁眼,冲我顽皮一笑,如雪夜星光。然而他仍无知无觉地躺在他的疼痛里,躺在他黑茫的厮杀中。我视线中的一切都已模糊,像一片茫茫白雾,我看不见身后欢美人缓慢步入,也看不见灯光中他轻声叹息,只听到他说:“出来陪我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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