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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头叫缅因州的熊(第3页)

“我认识的人也来这里了,我很开心。”母亲小声对父亲说。父亲非常正式地邀请她跳舞,但他的舞步是那么的僵硬。

“可是你并不了解我。”父亲说。

“我这么说,”父亲告诉我们说,“就是为了再让你妈妈耸肩膀。”母亲真的耸了耸肩膀,心里还想,这人可真难弄,太不好说话了——或许还自以为高人一等吧。看到母亲又耸肩膀,父亲心里非常确定了:他现在迷上她,绝不是偶然的。

“可是我想让你了解我。”他对她说,“我也想了解你。”

(“恶心。”每次听到这里,弗兰妮总免不了要说这么一句。)

突然,一阵引擎声盖过了乐队的演奏声。很多人停下了舞步,跑着离开舞池,到外面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母亲非常感谢这个突如其来的中断,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应对父亲的话。他们也一起朝面向码头的门廊走去,但是没有拉手。他们看到,在随风摇摆的灯光下,一艘龙虾船正离开码头,往海上开去。龙虾船刚把一辆黑魆魆的摩托车运到码头上,摩托车此时正轰隆作响——轮子空转着,也许是为了把管子里又湿又咸的空气排出来吧。摩托车手好像一心一意要先把轰鸣声调试好,再打算开动它。摩托车边上装了一个挎斗,挎斗里坐着一个黑影,看上去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家伙,一动不动,好像是一个人身上穿了太多的衣服,弄得笨手笨脚的。

“是弗洛伊德。”一个员工说。另一个年长一点的员工喊道:“是的!是弗洛伊德!是弗洛伊德和‘缅因州’!”

我的父亲和母亲都以为“缅因州”是摩托车的名字。这个时候,乐队停止了演奏。看到跳舞的人都走了,一些乐手也跟着他们来到了门廊上。

“弗洛伊德!”大家喊道。

我父亲总是告诉我们,他想到这个就很开心:弗洛伊德马上就会骑着摩托车来到门廊下,在完美的砾石小道两边高高挂起的电灯的照耀下,向员工们介绍自己。弗洛伊德就要过来了——父亲如此想,因为他坠入爱河了,所以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当然,这个弗洛伊德,并非那个弗洛伊德;就在那一年,那个弗洛伊德死了。这个弗洛伊德是个维也纳犹太人,他的本名很古怪不好念。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每年夏天都来这个阿布史诺特酒店上班(从一九三三年离开他的家乡奥地利之后一直这样)。人们都叫他弗洛伊德,因为他有安抚员工和客人的精神痛苦的本事;他是一个杂耍艺人,从维也纳来,又是个犹太人,阿布史诺特酒店里那些自以为有点脑子的古里古怪的外国客人就觉得,叫他“弗洛伊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一九三七年夏天,当他骑着一辆崭新的印度摩托车——他还自己动手,给摩托车装了个挎斗——来到这里表演的时候,这个名字好像尤其适合他。

“谁会坐在你身后,谁会坐在挎斗里,弗洛伊德?”酒店的女员工这样取笑他——因为他一脸麻子,满是伤疤(“都是长疥疮留下的洞洞!”他说),长得奇丑无比,所以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他。

“除了‘缅因州’,没有人会坐我的摩托车。”弗洛伊德一边说,一边拉开了挎斗上的帆布篷。挎斗里坐着一头熊,黑得像摩托车的尾气,身上的肌肉比艾奥瓦鲍勃还粗大,神情比任何流浪狗都警觉。弗洛伊德在缅因州北部的一个伐木营地弄到了这头熊,他对酒店老板说,自己可以训练这头熊,让它为客人们表演节目。弗洛伊德那一年从奥地利乘船来到纽约的布斯湾港,他身上带着几份工作文件,上面用大写字母标记着他可以胜任的两项工作:经验丰富的驯兽师兼饲养员;在机械方面有极佳的能力。因为阿布史诺特酒店没有动物可以让他一试身手,他只好负责车辆维修工作,在非旅游季节,把车辆妥善封存,然后就去伐木营地和造纸厂做维修工。

后来他告诉我父亲,那段时间他一直想方设法在找熊。弗洛伊德说,有熊才会有钱。

我父亲看到弗洛伊德把摩托车开到门廊下面,身体一跃,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这时那些老员工快活地向他欢呼起来——我父亲觉得很惊奇。看着弗洛伊德将挎斗上的“那个人”搀扶下来,我母亲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一定是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也许是摩托车手的母亲吧(一个裹着黑色毯子的臃肿女人)。

“‘缅因州’!”有个乐手喊了一声,吹起了喇叭。

我的父亲和母亲看熊跳起了舞。它两条后腿站立,慢慢从弗洛伊德身边跳过来,然后四爪着地,绕着摩托车跑了一两圈。弗洛伊德站在摩托车上,鼓起了掌。这只叫“缅因州”的熊也开始鼓掌。这时,母亲感觉到,父亲拉了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他们没有鼓掌——她并没有缩回手,反而也施加了点力,握紧了父亲的手。他俩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在他们面前表演的这只笨拙的熊。我母亲一定在想:我十九岁了,我的人生就这样开始了。

“你真是那样想的,是吗?”弗兰妮总是这样问。

“万物相连。”母亲总是这样说,“那就是我的感觉,是的。我感觉我的人生开始了。”

“我的天哪。”弗兰克说。

“你喜欢的是我,还是那头熊?”父亲问。

“别傻问了,”母亲说,“我全都喜欢。这就是我人生的开始。”

这句话,与父亲说到那头熊时的开场白一样(“这头熊太老了,老得不成样子了。”),都有同样的“让我身临其境”的效果。当我母亲说那就是她人生的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一下子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仿佛觉得,母亲的人生就展现在我面前了,就像那辆摩托车,经过长时间的怠速运转之后,终于进了挡,向前开了。

我父亲在想什么呢?他不会只是因为看到一艘被龙虾船运来的熊,就拉起了我母亲的手吧?

“我知道这头熊将来会属于我。”父亲告诉我们,“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或许,这个想法——他看到了一样东西,他觉得将来一定会属于他——也是促使他去拉母亲的手的原因吧。

你看出来了吧,为什么我们这些孩子会问这么多问题。这个故事讲得实在含混不清,做父母的一般都喜欢把自己的故事讲成这个样子吧。

在第一次见到弗洛伊德和他的熊的那个晚上,我的父亲和母亲甚至都没有接吻。乐队撤走了,男女员工回到了各自的宿舍楼——那是两个与酒店主楼分开的楼,建筑样式比主楼稍微差个档次。父亲和母亲走到码头去看海——不知道他们说话没有?如果说了,说了些什么?他们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这些孩子。那天晚上,码头上一定停泊着几条高级的帆船。在缅因州,私人码头上一定还会有一两艘龙虾船停泊着。或许还有一只小艇,父亲建议借来划一会儿;母亲或许没有同意。波帕姆堡当时还是一片废墟,不是现在旅游胜地的模样。波帕姆堡附近的海岸上没什么光亮,要是有的话,阿布史诺特酒店的客人一定能看见码头上站着的这两个人。在肯纳贝克河宽阔的河口,只有湾角浮着一个发亮的浮标。斯泰奇岛上可能有一座灯塔,或许从一九三九年开始就有了——可是我父亲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是的,我们俩都是。”父亲说。

虽然经过了一趟旅行,但这个男人的一身华服依然挺括如初。夏天才刚刚开始,但他已经晒了一身黑。他掏出一个漂亮的黑色扁平盒子,主动向我父亲和母亲敬烟,但他俩并不抽烟。“我还想着能赶上最后一支舞。”这个男人说,“乐队已经撤走了?”

“撤走了。”我母亲说。十九岁的母亲和父亲从未见过这样的男人。“他自信得不得了。”母亲告诉我们。

“他很有钱。”父亲说。

“弗洛伊德和熊都来了吗?”这人问。

“来了。”父亲说,“还有一辆摩托车。”

穿着白色晚礼服的男人一边狠命地抽着烟——不过抽得很干净——一边望着那黑乎乎的酒店。几乎没有几个房间亮着灯,但是户外的一串串灯照亮了小路、树篱和码头,也照亮了这个男人晒黑的脸,他不禁眯起了眼睛。灯光也倒映在黑黑的海面上,泛起的波浪上看似星星点点。

“你知道吗?弗洛伊德是个犹太人。”这个男人说,“你知道吗?他幸亏逃离了欧洲。欧洲很快就没有犹太人的立足之地了。我的经纪人告诉我的。”

这条重要的消息一定给我父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渴望进入哈佛——渴望去闯**这个世界——但他没有意识到,一场战争将暂时打断他的计划。那天晚上,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使得我父亲再次拉起母亲的手,母亲反过来也加了一把力,紧紧握住了父亲的手。他俩就这样手拉着手,礼貌地等着那个男人吸完烟,等着他道晚安或继续说话。

那个男人最后只说了一句话:“这个世界很快就没有熊的立足之地了!”说完大笑一声,露出一副与晚礼服一样洁白的牙齿,将烟头扔进海里。因为有晚风吹拂,我父亲和母亲没有听到烟头落入海水时发出的嘶嘶声,也没有听到单桅帆船再次靠近码头的声音。那人很快走到梯子跟前,唰唰唰爬下梯子。只有在这时,玛丽·贝茨和温·贝瑞才意识到那白色的单桅帆船又悄然滑行在梯子底下了,那人一个箭步登上了甲板。这次没有绳子过手。这艘单桅帆船并没有张开帆,靠别的动力嘎嘎嘎地缓慢移动着,朝西南方向(再一次向波士顿或纽约的方向)开去——它是不怕夜航的。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最后不知对我父母喊了一句什么话——他的话被啪嗒啪嗒的引擎声淹没了,被打在船体的海浪声淹没了,被吹走海鸥的那阵风刮跑了(那些海鸥,真像醉汉们扔进海里的带着羽毛的派对帽,在海面上漂浮摇摆着)。我父亲这辈子一直在想,他要是能听清那句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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