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残酷的自然法则之一’。”父亲说。他坚持让我们看看他和母亲住过的宿舍。
看到眼前这个破败景象,他们俩一定都很沮丧——在我们这些孩子看来,这里简直太不舒服了,我们只觉得陌生,毫无其他感觉——我母亲感到更为沮丧,不是因为她看到原先那么辉煌的酒店如今破败成这个样子,而是因为看到父亲面对此情此景,竟然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战争真的改变了太多的东西。”母亲说,耸了耸她那著名的肩。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不停地感叹,“竟然会成这个样子!他们怎么把它弄成这个样子?他们太不民主了。”他对我们这些困惑不解的孩子说。“应该有办法设定标准,设定好的品味,但又不至于太过头,让你破产。在阿布史诺特酒店和汉普顿海滩的某种旅馆之间,应该有一个折中方案,好让大家都活下去。耶稣啊,上帝啊。”他不停地感叹,“耶稣啊,上帝啊!”
我们跟着他,围着这破败的建筑转,在草坪上转——草坪上杂草丛生,树木被砍得乱七八糟。我们找到了乐队成员乘坐过的那辆旧公共汽车,还有一辆草坪上的员工使用过的旧卡车——卡车上全是生了锈的高尔夫球杆。这些车以前都是由弗洛伊德负责修理和维护的,现在再也跑不起来了。
我们听到远处传来厄尔的一声吼叫。“厄尔!”它在向我们呼叫。
我们听到远处的两声来复枪响——从湾角码头传来的。我想我们大家都明白,这不是射杀海豹的枪声。这是射杀厄尔的枪声。
“哦,天哪,温!”我母亲说。她赶紧抱起我,往前跑去;弗兰克激动地绕着她跑。
父亲将弗兰妮抱在怀里,往前跑去。
“‘缅因州’!”他喊道。
“我打中了一头熊!”码头上的一个男孩喊道,“我打中了一头大熊!”那个男孩穿着粗布连体工装裤,膝盖处都磨破了,上身穿着一件柔软的法兰绒衬衫;胡萝卜色的头发喷着定型盐水,硬邦邦的,闪着亮光;苍白的脸上起了很奇怪的疹子,嘴里一副烂牙;看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我打中了一头熊!”他尖叫道。他兴奋得很,在外面海上劳作的渔民不知道他在喊什么。他们不可能听到他的声音,因为渔船马达轰鸣,加上海面上风又大。渔民们慢慢地把船靠拢到码头周围,然后准备登上码头,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厄尔趴在码头上,大大的脑袋压在一卷上过柏油的绳子上,两只后爪蜷曲在身下,一只厚重的前爪只差几英寸就抓到那桶诱饵鱼。熊的眼睛已经不好使很久了,它一定把拿着步枪的男孩误认为拿着钓竿的我父亲了。它甚至可能依稀想起吃青鳕的情景了。当它慢慢向前走去,走到小男孩身边的时候,它那依然灵光的鼻子嗅出诱饵鱼的味道。这头熊前来向这个警觉地守望着海面提防着海豹的小男孩打了招呼,小男孩肯定被吓坏了。他的枪法很好——当然了,在这个距离之下,即使枪法不好,也能一枪打中这头熊。小男孩朝厄尔的心脏连开两枪。
“天啊,我不知道它是有主人的。”拿着步枪的男孩对我母亲说,“我不知道它是只宠物。”
“你当然不知道。”我母亲安慰他说。
“对不起,先生。”男孩对我父亲说,但我父亲没有听他的话。父亲在码头上坐下,坐在厄尔身边,把这只死去的熊的脑袋抬起来,放到他的腿上;然后把厄尔的脸贴到他的肚子上,哭了起来。当然,他不是只为厄尔哭。他也为阿布史诺特酒店和弗洛伊德哭,为一九三九年的那个夏天哭。我们这几个孩子不禁担心起来。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认识这头熊已经很久了,我们对熊的了解胜过我们对父亲的了解,所以,我们都感到不解:为什么这个刚从哈佛大学回家,刚从战场回家的男人抱着这只老熊痛哭不止?我们这些孩子,真的还太小,不会真正了解厄尔,但这头熊总在我们身边,我们总记得它硬硬的皮毛,记得它热乎乎的口气散发出的水果味和泥土味,记得它身上的死天葵味和尿骚味——我们对它的记忆,比对荣休拉丁语教授和外婆的记忆,还更清晰呢。
“那个笨孩子把人家的一只狗打死了吧。”一只船上的一个渔夫说。
从码头的梯子上爬上来了一个老渔夫,他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油布黄雨衣,斑驳的白胡须也是脏兮兮的,满脸晒得黑黑的。他的湿靴子走起来咕咕作响,身上净是鱼腥味,比厄尔的卷曲的爪子旁边放着的那桶诱饵鱼的气味重多了。他年纪这么大,当年在阿布史诺特酒店最辉煌的时候,想必在附近的海里捕过鱼。这个老渔夫,也见识过好日子。
这个老人看到了那头死熊,脱下他那顶宽大的西南部人常戴的帽子,拿在一只手里——这只手很大很硬,活像一把鱼叉。“我的老天啊。”他毕恭毕敬地说了一声,然后拿一只胳膊搂住背着来复枪的男孩的肩膀,这孩子正瑟瑟发抖呢。
“我的老天啊,你打死了‘缅因州’!”
[1]1磅约合0。4536千克。——译者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殊说明,均为译者注。)
[2]原文为拉丁语。
[3]其实这两个州紧挨着。
[4]温斯洛的昵称。
[5]德语,意为“是的”。
[6]德语,意为“不!不!”
[7]坎布里奇是哈佛大学的所在地,离波士顿不远。
[8]德语,意为“狗屎,该死的”。
[9]德语,意为“晚上好,我的夫人和先生。”
[10]德语,意为“怎么了?”
[11]德语,意为“上帝”。
[12]德语,意为“再会!”
[13]弗兰克的原文为Frank,作形容词,意为“坦率的,直截了当的”。
[14]美国独立日。
[15]哈佛大学最早的主要捐款人,一般被认为是哈佛大学的创始人,哈佛大学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