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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头叫缅因州的熊(第4页)

“Ja[5],就是他,没错。”弗洛伊德说,“他就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一个夏天也就来那么几次。有一次,他和在这里工作的一个姑娘跳了最后一支舞,从此我们再也没见过这个姑娘。过了一个星期,一个人来取她的东西了。”

“他叫什么名字?”父亲问。

“也许就叫阿布史诺特吧,谁知道呢?”弗洛伊德说,“有人说他是荷兰人。我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他的名字。他对欧洲可是了如指掌——这个我敢确定!”

父亲很想打听犹太人的情况,他觉得母亲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几个小时后,他们坐在高尔夫球场的一个拨球区——在月光下,绿色的草皮变成了蓝色,插在球洞里的红色小旗迎风飘扬。这只叫“缅因州”的熊被人摘掉了嘴套,这会儿正想着在旗杆上刮擦身体呢。

“过来,蠢货!”弗洛伊德对熊说,但熊并不理他。

“你的家人还在维也纳吗?”我母亲问弗洛伊德。

“家里只有妹妹一个人了。”他说,“从去年三月到现在,我没有她的一丁点消息。”

“去年三月,”我父亲说,“纳粹占领了奥地利。”

“是的,还用你说给我听吗?”弗洛伊德说。

缅因州刮擦着身体,看到旗杆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就大为恼火,一气之下把旗杆从球洞里拔了出来。球杆在草皮上滚了起来。

“耶稣啊,上帝啊!”弗洛伊德说,“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不然这家伙就要在这高尔夫球场上挖洞了。”我父亲将愚蠢的“18”号旗插回到球洞里。我母亲那天晚上放了假,但还是穿着房间服务员的制服,她跑在熊的前面,不断喊着熊的名字。

这头熊很少跑动,只是摇摇摆摆地走着,而且就绕着摩托车转。他总是喜欢在摩托车上蹭自己的身体,所以挡板上原来的红漆变成了铬合金一样的银色,闪闪发光。挎斗的圆锥形部分因为它不断地推啊压啊而凹了进去。它经常去碰排气管,老是烫伤自己,因为摩托车刚停下来它就要去蹭身体,于是排气管上就粘了好几撮烧焦了的熊毛,非常难看——好像这摩托车以前就是一只毛茸茸的动物似的。所以这头熊全身的黑皮毛不是很完整,东缺一块西缺一块的,有的地方干脆被烫平了,变成了褐色——干海带那种难看的颜色。

这头熊从前接受过什么样的训练?会做什么?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个谜——甚至连弗洛伊德也知道得不多。

傍晚时分,在这个草坪上,他们一起做了一场表演,但这场表演,与其说是熊的表演,还不如说是摩托车和弗洛伊德的表演。弗洛伊德开着摩托车转了一圈又一圈,那熊坐在挎斗里,挎斗上的顶棚已经去掉,于是熊看上去就像飞行员坐在开放式的驾驶舱里,只是眼前没仪表盘。在公开表演的时候,“缅因州”一般是戴着嘴套的——红色的皮革嘴套,让我父亲想起在长曲棍球比赛中运动员偶尔戴的那种面具。戴着嘴套,这熊看上去好像小了一号,它不断挤弄着本来就皱巴巴的脸,显得更皱了,又使劲伸长着鼻子,活像一只过于肥胖的狗。

摩托车一动不动。坐在挎斗里的弗洛伊德只是大声喊叫,说摩托车为什么不走;熊脸色阴沉,握着车把,只在座位上抖动着身体,前后摆动着双腿,好像在踩水。

“‘缅因州’!”有人喊了一声。熊点点头,一副既觉得难堪,又死要面子的样子。它坐在驾驶位上没有下来。

弗洛伊德勃然大怒,用德语对熊吼叫起来——大家都喜欢听他这样说德语——他爬出挎斗,走到握着把手的熊旁边。他要手把手地教它开摩托车。

“离合器!”弗洛伊德说,紧紧握住放在离合器手柄的那只熊爪。“油门!”他又大喊一声,他抓着熊的另一只爪子,让摩托车的轮子空转起来。弗洛伊德叫人对这辆一九三七年产的印度摩托车进行了改装,把变速杆安装在油箱旁边,这样,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驾驶员就可以利用握着手把的一只手来进档换挡。“换挡!”弗洛伊德大叫一声,猛地换上了挡。

这头熊终于开动了摩托车。摩托车朝草坪开去,油门发出低沉平稳的吼声。摩托车既没有加速也没有减速,径直朝那些衣着华丽、自命不凡的客人冲去——这些男人,都戴着帽子,即使刚参加完体育活动;即使是游泳的酒店男客,穿的都是带上装的泳衣——但是,在三十年代,男性泳裤越来越流行了。在缅因州,情况并非如此。男夹克和女夹克的肩部都带着衬垫;男人们穿着宽松肥大的白色法兰绒衣服;女运动员们穿马鞍鞋和短袜;“打扮入时”的女性穿能显出自然腰身的衣服,袖子常常是鼓起来的。熊骑着摩托车向他们冲来——弗洛伊德在后面死命地追赶——的时候,穿得花花绿绿的客人们一下四处逃散开来。

“Nein!Nein![6]你这蠢熊!”

“缅因州”握着车把,笨重的身体俯身向前,继续往前冲去,只是稍微拐了一个弯。它嘴套下面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客人们谁也没有看清。

“你这个愚蠢的畜生!”弗洛伊德在后面喊道。

摩托车没有停——穿过那个大帐篷,但没有撞到一根柱子,也没有钩住铺在餐桌上的白色亚麻桌布。好几个服务生穿过碧绿的大草坪追赶着摩托车。那些打网球的客人看到这个情景,在球场上欢呼起来,但当开着摩托车的熊逼近他们时,他们赶紧逃离了球场。

“所以,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他对着人群喊道,“还有美中不足的地方,但无须担心!不用多少工夫,它就会开得很溜的!”

表演就是这样。一直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就这样,弗洛伊德教会“缅因州”开摩托车了;他说这头熊只能学到这里了。

“这熊不是那么聪明。”弗洛伊德告诉我父亲,“我得到它的时候,它就很老了。我觉得这不要紧。在幼崽的时候,它就被驯服了。但是伐木营没有教给它任何本事。不管怎么说,伐木工人是没有什么教养的。他们比动物也强不到哪里去。他们把这头熊当宠物养,只知道喂得它饱饱的,不让它捣乱,于是它好吃懒做,四处闲逛。跟那些伐木工人一样。伐木工人爱喝酒,这头熊也养成了喝酒的坏毛病。它现在不喝了——我不让它喝——但是,你知道吗?它还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没有什么规矩。”

我父亲当然不知道。他觉得弗洛伊德是个很好的人,这辆一九三七年产的印度摩托车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摩托车了。在不上班的日子里,我父亲会带着我母亲开着摩托车在海边的路上兜风,他们俩拥抱在一起,享受清凉咸湿的空气,但他们从来不是两个人单独出来:不让“缅因州”坐在挎斗里,他们是不可能将摩托车从酒店里开出来的。如果摩托车不带上“缅因州”就开走了,它就要发疯,也只有那样的情况才会逼得这只老熊胡乱奔跑。它跑起来,速度快得让人目瞪口呆。

“你们要走,赶紧走。”弗洛伊德对我父亲说,“最好先把摩托车推到小道上,然后再推到大路上,这个时候你再发动引擎。你先试验一下,不要带上玛丽。衣服穿厚穿多一点——如果它追上你,它的爪子可不留情,会在你身上乱抓。它不会发怒——只会感到兴奋。来吧,试试看。你开出几英里之后,回头看一下,如果它还在后面追着,你最好停下来等它,然后把它带回来。它会心脏病发作的,或者迷路——这家伙太笨了。”

“它不会捕猎,什么也不会。你不喂它,它就得饿死。只不过是一只宠物,不是什么真正的畜生。它的智商充其量也只有德国牧羊犬的两倍。你要知道,这样的智商,在这个世界是算不上聪明的。”

“这个世界?”莉莉总爱这样发问,眼睛还瞪得大大的。

弗洛伊德有点跛脚,这当然是一次摩托车事故造成的,当时他的那条腿没有放对位置。“这是歧视。”弗洛伊德说。

弗洛伊德虽然个子很小,但长得壮实,行动起来机敏得像一只小动物。他的肤色很特别(就像绿色的橄榄煮着煮着慢慢变成了棕色),一头黑发油光光的。奇怪的是,他的一边脸颊上长了一撮毛,就在眼睛的下边,如丝绸般柔软,至少有一块硬币那么大,比大多数痣要大,比胎记要明显——这撮毛成了弗洛伊德脸部天生的一部分,就像一个紧紧贴在缅因州海边礁石上的瑁贝。

“那是因为我的脑袋长得太大,”弗洛伊德告诉我父母,“头上就没有足够的地方长头发了,于是头发心生嫉妒,在不该长的地方长了一撮。”

“也许是熊毛吧。”弗兰克有一次这样说——他可不是开玩笑。弗兰妮尖叫起来,紧紧搂住我的脖子,使得我一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弗兰克太怪了!”她大声说道,“给我们看看你的熊毛,弗兰克。”那个时候,弗兰克已经快到青春期了;他的发育有点超前,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但是弗兰妮的话并没有让我们这几个孩子分心,我们依然沉浸在弗洛伊德和他的那头熊带来的魔力之中,就像一九三九年的那个夏天我父亲和母亲那样入迷。

父亲告诉我们,有几个晚上,他会送母亲回到宿舍,在宿舍门口吻别。如果弗洛伊德已经睡着了,父亲就会解开“缅因州”连在摩托车上的锁链,并取下“缅因州”的嘴套,这样它就可以吃东西了。我父亲要带着它去钓鱼。摩托车上盖着一块防水布,快垂到地上,就像一顶敞开的帐篷,保护着“缅因州”不挨雨淋。父亲好几次都是用这块防水布包着他的钓鱼工具。

他们两个常去湾角码头。这个码头在酒店码头的那一边,停满了捕龙虾的船和渔民的小艇。父亲和“缅因州”坐在码头边上。接着,父亲在鱼钩上装上诱饵——父亲称之为茶匙盘——投到海里,去抓青鳕。他要现逮青鳕给“缅因州”吃。只有一天晚上,父亲与“缅因州”之间发生了口角。父亲通常一个晚上能抓三四条青鳕——父亲觉得够了,“缅因州”也吃得差不多了——然后他们就回家。但有一天晚上,青鳕没有出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一条青鳕都没有上钩。父亲从码头上站起身来,准备把熊带回家,给它戴上嘴套,拴到链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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