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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头叫缅因州的熊(第5页)

“走吧。”父亲说,“今晚海里没有鱼。”

“走吧!”父亲说。

“缅因州”也不让父亲走。

“厄尔!”熊咆哮起来。父亲只好坐下来,继续钓鱼。“厄尔!”“缅因州”又抱怨起来。父亲一次又一次投下鱼钩,一次又一次换了诱饵,他什么办法都想尽了。要是他能在泥滩里挖到蛤蠕虫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能用它做诱饵在海底捞到比目鱼。每次父亲要离开码头,“缅因州”就不免要发一通脾气。父亲想到了一个办法:跳进海里,从另外一边游上岸,然后偷偷溜回宿舍去找弗洛伊德,然后从酒店里拿些食物给“缅因州”吃,趁机再把它锁到链条上。不过他并没有这样做。过了一会儿,父亲恢复了刚才的劲头,对“缅因州”说:“好吧,好吧,你想吃鱼?那我们就抓一条鱼,该死的!”

天快亮的时候,一个捕虾的渔夫来到码头边,准备出海去打捞他早就放好的抓虾器,同时带上了他准备新放的抓虾器。很不幸的是,渔夫还带着诱饵。“缅因州”一下子闻到了诱饵的气味。

“你最好把诱饵拿出来给它吃。”父亲说。

“厄尔!”“缅因州”大吼一声。捕虾人赶紧把所有做诱饵的鱼都交了出来。

“我会赔你钱的。”父亲说,“马上赔。”

“‘马上赔’!你知道我这会儿想干什么?”捕虾人说,“我想把这头熊放进我的抓虾器里,用它来做诱饵。我想亲眼看它被龙虾活活咬死!”

“厄尔!”“缅因州”吼道。

“最好别挑逗它。”父亲对捕虾人说。捕虾人答应了。

“是的,这头熊不太聪明。”弗洛伊德对父亲说,“我早就应该告诉你的。他最有兴趣的就是吃。在伐木营里,他们喂得它太饱。它有事没事就吃——吃了很多垃圾食品。现在,它动不动就觉得自己没有吃饱——有时还想喝点什么。所以你必须记住:如果你没有先让它吃饱喝好,那你自己是绝不能坐下来吃东西的。它会不高兴的。”

因此,让“缅因州”在草坪上表演之前,弗洛伊德总是把它喂得饱饱的——因为白色亚麻桌布上摆满了开胃小菜、美味生鱼片和各色烤肉,如果“缅因州”饿着肚皮上场,那麻烦就大了。弗洛伊德让“缅因州”吃饱喝足了才出来表演,只见它肚皮胀鼓鼓的,两只爪子紧抓着车把手,平静地开着摩托车,一声不响,甚至显出无聊之色,好像它现在最大的身体需求就是打一个可怕的饱嗝,或让肠胃好好蠕动起来。

“这个表演有点愚蠢,我在赔钱。”弗洛伊德说,“这地方太豪华了。来这里的客人都是势利小人。我应该去一个粗人聚集的地方,一个有宾果游戏的地方——不能是一个只跳舞的地方。我应该去一个更加平民化的地方——一个可以斗狗赌钱的地方,你知道吗?”

不过,我父亲看得出来,弗洛伊德并没有到别处表演的雄心。弗洛伊德在阿布史诺特酒店度过的这个夏天不是那么忙碌;他原想着能在这里捞上一笔,但事实证明,这里并不是什么金矿。弗洛伊德想着要换一头熊。

“带着这么愚笨的熊,”他对我的父亲和母亲说,“我是怎么也不能赚到大钱了。当然,去了别的便宜一点的度假地,又会有别的问题。”

母亲拉住父亲的手,紧紧握了一下,暗暗向父亲发出了警告——或许是因为她觉得父亲在想象那些“别的问题”,想象“便宜一点的度假地”的模样了。实际上,父亲在想他上哈佛的学费,他非常喜欢这辆一九三七年产的印度摩托车,喜欢这头叫“缅因州”的熊。他没见过弗洛伊德在训练“缅因州”方面付出的丝毫努力。温·贝瑞是一个非常相信自己能力的孩子;鲍勃教练的儿子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他相信,凡事只要能想得到的,就没有做不到的。

父亲原本的打算是,在阿布史诺特酒店打完这个暑期零工之后,他就去坎布里奇,在那里租一个房间,找一份工作——说不定在波士顿找[7]。他要逐渐熟悉哈佛大学周围的环境,在附近找份工作,这样一来,如果赚够了学费,他就可以立刻注册入学。他甚至想边上学边打工。我母亲当然很喜欢他的这个计划,因为从波士顿往返德瑞镇很方便,那个时候一天有好几趟“波士顿和缅因”号火车可以坐。她甚至开始想象前去看望父亲的情景——有那么多长长的周末;别的时候,如果时机合适,她也可以去坎布里奇或波士顿看他。

“说实在的,你对熊了解多少?”她问父亲,“对摩托车了解多少?”

她不喜欢我父亲的另一个计划——如果弗洛伊德不愿意放弃他的摩托车或他的熊,父亲就与弗洛伊德一起去伐木场。温·贝瑞是个身体强壮的男孩,但不是一个粗俗的孩子。母亲认为伐木场是个粗俗的地方,父亲去了那里,出来之后就不会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或者说,他根本不会再从伐木场出来了。

她根本用不着担心。那个夏天的开始和结束,显然是早已经过精心策划的,不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提前想象的任何微不足道的安排所能左右的,一切都来得势不可当。一九三九年的夏天势不可当地来了,正如欧洲的战事势不可当地来了。所有人——弗洛伊德,玛丽·贝茨和温斯洛·贝瑞——都被那个夏天轻轻抛上了天空,就像肯纳贝克河口的海鸥在汹涌激**的水流上翻滚。

“我马上就来。”父亲对她说,“有人受伤了。”

她和他一起去了,还有其他几个男人,他们一起跑向酒店的码头。码头边上停着一艘大船,船身上下起伏,船上灯光闪烁。船上有一支乐队在演奏,多是些铜管乐器。咸咸的空气混杂着浓烈的燃料味、马达的尾气和碾碎的水果味。看上去好像服务生给船上的客人端上了一大碗果味潘趣酒,客人们不是把酒洒在自己身上,就是用酒清洗甲板。在码头的一头,一个男人侧身躺着,面颊上的伤口血流不止:他爬梯子时被绊了一下脚,被一个系泊的楔子划伤了脸。

这个躺着的人个子很大,在蓝色的月光下,脸显得很消瘦。有个人碰了他一下,他立刻坐了起来。“Scheiss[8]!”他说。

父亲和母亲看过弗洛伊德的很多次表演,学会了这个德语词,知道它的意思等于英语的“shit”。在几个强壮的年轻人的帮助下,这个德国人站了起来。他那件白色无尾晚礼服上有一大摊血,这件礼服很大,两个男人都能穿得下。他那蓝黑色的腰带看上去像块窗帘布,领结直直地竖在喉咙处,像个扭曲的螺旋桨。他下巴宽厚,身上散发着船上那种水果潘趣酒的浓烈气味。他向一个人吼着。船上传来德语的合唱声。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女人,身穿带有黄色花边或褶边的晚礼服,从码头的梯子上爬上来,活像一只穿着丝绸衣服的黑豹。这个流血的男人一把抓住了她,重重地斜靠在她身上,尽管她显然也有力量,动作也很敏捷,但还是被那个男人推到了我父亲的怀里。我父亲赶紧扶住她,让她站稳。我母亲注意到,这个女人比那个男人年轻多了,也是个德国人——对他咯咯咯地说着轻快的德语,而这个男人对留在船上的那些德国合唱团的成员继续恶狠狠地叫唤着,做着各种手势。这两个高个子的男女慢慢离开了码头,向砾石小道走去。

在阿布史诺特酒店的门口,那个高个子女人转向我父亲,说:“他需要缝针,对吧?你们酒店当然有医生。”

前台经理悄悄对父亲说:“叫弗洛伊德来。”

“缝针?”弗洛伊德说,“医生住得很远,在巴斯,那是个酒鬼。我知道怎么给人缝针。”

前台经理跑到宿舍楼跟前,大声喊着弗洛伊德的名字。

“快骑上你的摩托车,把托德医生带来!他到酒店之后,我们会先想办法让他醒酒的。”经理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快去吧!”

“这次不一样。”前台经理说,“我想这次不一样了,弗洛伊德——我的意思是,那家伙是个德国人,弗洛伊德。这次割破的是他的脸。”

弗洛伊德脱下了工作服,露出长满麻子的橄榄色身体。他开始梳理潮湿的头发。“衣服。”他说,“拿衣服来。去找托德医生来太麻烦了。”

“这次的伤口是在他脸上,弗洛伊德。”我父亲说。

“脸又怎么样?”弗洛伊德说,“还不一样是皮肤,对吗?跟手上脚上的皮肤一样。我以前给很多人缝过脚上的伤口。被斧头砍伤的,被锯子锯伤的——那些愚蠢的伐木工。”

外面,从船上下来了几个德国人,拿着箱子和别的沉重行李,从码头出发,抄最近的路——经过第十八洞——到了酒店入口。“看看那些蠢猪,”弗洛伊德说,“在草坪上弄出这么多凹陷,小白球都会掉进去的。”

侍者领班走进弗洛伊德的房间。这是男员工宿舍里最好的房间——没人知道弗洛伊德是怎么搞到的。领班开始脱衣服。

“别的衣服都行,就是你的不行,笨蛋。”弗洛伊德对他说,“医生怎么能穿侍者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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