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去看的,当然就是汤普森女子中学那幢令人讨厌的楼房,父亲想把它改造成一家旅馆。
“我是在那个学校念的书。”母亲说,“那幢楼我比你熟悉。我不想去看。”
“你以前是很喜欢晚上与我一起散步的。”父亲说。我听到母亲笑了一声,有点嘲笑的意味,我可以想象,她一定又耸了耸肩膀。
楼下很安静。我听不出他们有没有接吻,也听不出他们穿上夹克的声音——这是个秋夜,潮湿又清凉。接着,我听见母亲说:“我想你不一定清楚,你要往这个楼里砸进去多少钱,才能把它改造成一家像样的旅馆,一家有人愿意来住的旅馆。”
“那么钱从哪里来?”母亲说。
“走吧,索罗。”父亲说。我知道他们要出门去了。“走吧,索罗。走吧,我们去把这个小镇熏个底朝天。”父亲说。母亲不禁又笑了起来。
“回答我一个问题。”她说,这次显得有点娇滴滴了。父亲早已经在之前的某个时候、某个地方说服她了——或许是在医生为弗兰妮的嘴唇上缝线的时候(我知道弗兰妮是很坚忍的:她那时没有掉一滴泪)。“钱从哪里来?”母亲问他。
“你知道的。”他一边说,一边关上了门。我听到索罗在秋夜里吠叫,它看见什么都叫,或者什么也没看见也叫。
我知道,如果这个时候有一艘白色单桅帆船停在贝茨家老宅的前廊和棚架前,我父亲和母亲也不会感到惊讶的。如果当年那情调独特的“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主人,就是那个身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在那里迎接他们,他们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的。如果他在那儿,抽着烟——看他那晒得黝黑的皮肤还是那么无可挑剔——如果他对他们说:“欢迎登船!”他们就会立刻登上那艘白色的单桅帆船出海的。
他们沿着松树街往艾略特公园走,经过最后几排由寡妇和鳏夫们住着的房子,眼前就是可怜的汤普森女子中学的校舍了——在这个夜晚,在我父亲和母亲的眼里,这幢高楼想必成了一座灯火通明的城堡或别墅,里面正在为富豪和名流举办一场盛大的晚会。事实上现在这楼里没有一盏灯亮着,经常在此转悠的只有一个老警察,开着一辆破旧的巡逻警车,每隔一个小时来此查看一次,赶走在角落里幽会的少男少女。在艾略特公园,也只有一盏街灯亮着。弗兰妮和我在天黑之后是绝不会光脚到公园里转悠的,因为害怕踩到玻璃啤酒瓶——还有用过的安全套。
可是,我父亲一定描绘了一幅完全不同的图画!他一定带着母亲经过了那些死了不知多久的榆树树桩;在他们的耳朵里,脚下吱嘎作响的玻璃必定如踩到高级海滩上的鹅卵石那么动听。我父亲一定这样说:“你能想象得到吗?一个家庭经营的旅馆!大部分时间我们自己随意住。到了周末,学校放假,我们就可以大赚一笔,甚至连广告都不用打——至少不用打太多。平时我们开餐馆和酒吧,吸引做生意的来这里开午餐和鸡尾酒会。”
“做生意的?”母亲可能会大声问,“什么样的午餐和鸡尾酒会?”
索罗的臭气把灌木丛中幽会的少男少女们熏跑了。警车拦住父亲和母亲的去路,要求他们亮明自己的身份——即使这个破旧校舍周围现在就是这样一种状况,我父亲一定还是信心十足。“噢,是你啊,温·贝瑞。”警察一定这么说。老霍华德·塔克总是开着警车巡夜;他是个白痴,浑身是雪茄味——他总是拿啤酒熄灭雪茄。索罗一定在向他乱叫,因为他身上的气味与索罗自己一贯的气味不相吻合。“可怜的鲍勃在这个赛季的日子难过啊。”老霍华德·塔克一定这样说——人人都知道我父亲是艾奥瓦鲍勃的儿子,他还曾是鲍勃担任教练的德瑞中学橄榄球队的一个替补四分卫——那时的球队是经常赢的。
“你们在这儿干什么?”老霍华德·塔克一定会问他们。
我父亲毫无疑问会回答说:“呃,霍华德,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们要买下这块地。”
“是吗?”
“当然。”父亲会这样说,“我们要把这个地方改造成旅馆。”
“旅馆?”
“没错。”父亲会说,“还有一间带酒吧的餐厅,客人可以来吃午餐,开鸡尾酒会。”
“来吃午餐,开鸡尾酒会?”霍华德·塔克会这样重复一遍。
“你尽情想象吧。”父亲会说,“新罕布什尔最好的旅馆!”
“天哪。”老警察可能只会这样感叹一声。
接着,值夜班的老巡警霍华德·塔克问我父亲:“你打算给这旅馆取个什么样的名字?”
记住:这是在夜晚,夜晚总能激发我父亲的灵感——他第一次见到弗洛伊德和他的熊是在夜晚;他与“缅因州”一起钓鱼是在夜晚;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人现身也是在夜晚;那个德国人和他的铜管乐队来到阿布史诺特酒店的时候是天黑之后,德国人流血也是天黑之后;我父亲和母亲第一次睡在一起也一定是在天黑之后;现在弗洛伊德所处的欧洲也是一片漆黑。此刻,在艾略特公园,我父亲站在巡逻警车车灯里,看着眼前女子中学的这幢砖结构的四层主楼,觉得这楼看上去确实很像一座县立监狱——大楼外面到处是锈迹斑斑的防火逃生梯,如同布满了脚手架,正在对大楼进行改造。毫无疑问,此刻我父亲紧紧握住了我母亲的手。在这片黑暗中——黑暗之中的想象力永远不会受阻——我父亲细细体会着他未来那个旅馆的名字,感觉着正向他阔步走来的那个未来。
“你打算给旅馆起个什么名字?”老警察问。
“新罕布什尔旅馆。”我父亲说。
“我的天哪!”霍华德·塔克说。
“我的天”[1]——取这个名字或许更好,但这事很快就定了:这个旅馆就叫新罕布什尔旅馆。
父亲和母亲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睡着——他们出去了远远不止十五分钟,所以我知道,即使他们在路上没有遇到弗洛伊德,没有遇到那个身穿白色晚礼服的人,至少也遇到了那艘白色的单桅帆船。
“耶稣啊,上帝啊!”我听见父亲说,“到了外边,你能不干这事吗,索罗?”
我可以清楚地想象他们回家的景象:索罗走在小镇的路上,冲着那些护墙板房子周围的树篱放起了响屁,叫醒了那些睡眠本来就不好的老人。他们弄不清现在几点了,可能会起来看看外面,于是就会看到我父亲和母亲手牵着手,带着那条狗,在外面走着。这些已经忘了时光流逝的老人一边上床,一边咕哝:“又是艾奥瓦鲍勃的儿子,带着贝茨家的女孩和那头老熊。”
当然只能这样了,因为只有这样,我父亲才能弄到一笔钱,一笔将一所学校改造成一家旅馆所需的资金。我父亲以极其便宜的价格买下了汤普森女子中学——德瑞镇也很高兴有人接手了这个烂摊子。谁愿意让这块叫人心烦的地方一直闲置着?谁家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老受伤——总是有小孩跑到那里去玩,不是打破窗子,就是在火灾逃生梯上乱爬。但是必须卖掉我母亲家的老宅——贝茨家族的那个很气派的老宅——才能有钱来支付改造这旧校舍的费用。这或许就是当年弗洛伊德对我母亲说的话的意思吧:你必须原谅他。
“在搬到旅馆之前,我们只得将它卖掉,”父亲说,“但我们不一定马上搬家。具体细节问题到时候再说吧。”
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别的很多问题)要过好几年才能解决——所以就有了弗兰妮这样的说法:“要是父亲能买到另一头熊,他就没有必要这么辛苦去开一家旅馆。”说这话的时候,她嘴唇上的线早就拆了,伤疤也不明显了——好像用手指头一抹,这伤疤就可以抹掉,或者,叫人好好亲吻一下就能擦掉。其实,我父亲心中一直存有两个幻想:一是,熊能好好活在这人世;二是,人可以在旅馆里过一辈子。
[1]作为感叹语的“holycow”直译的意思是“圣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