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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父亲收到弗洛伊德的来信(第5页)

门口站着一个瘦高的黑女人,身高大概与我一样。她头上戴着一顶高檐软边帽,或许这让她显得比我高了一点——何况她还穿着高跟鞋。她的一身女人装,与比蒂·塔克的衣服一样时髦。她穿着一件奶油色的丝质外套,领子宽大,从长长的脖颈一直开下来,可以看见胸罩上的红色蕾丝边。她的每个手指上都戴着戒指,两个手腕上都有手镯。她的肤色呈现一种奇妙的、苦味的巧克力色,眼睛大而明亮,嘴巴也大,一笑便露出那副奇特而漂亮的牙齿。她身上的气味特别好闻,远远地就能闻到——闻着萨布丽娜·琼斯身上的气味,我觉得比蒂·塔克的尖叫声都不那么刺耳了。我猜她大概二十八岁或三十岁的样子,小琼斯把她介绍给我的时候,她显得有点惊讶。小琼斯很快离开了我和萨布丽娜——以他这样的身材来说,这动作算是迅捷的了。

“我才十五岁。”我说——我对她撒了个谎。不过,我很快就要满十五岁了。

“天哪。”萨布丽娜·琼斯说。这女人太漂亮了,我都不敢直视她。“小琼斯!”她叫了一声。小琼斯在躲着她——他一百多磅的身体躲开了她。

为了不让弗兰妮失望,他必须来参加这个新年派对,但是他得找个车从费城开到德瑞镇来,他最后叫上了他姐姐——开上了她的车——借口是,让她与我约会。

“他对我说,弗兰妮有一个哥哥。”萨布丽娜说,口气有点悲伤。我猜小琼斯可能一直在她旁边念叨弗兰克。萨布丽娜·琼斯在费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做秘书。她二十九岁。

“十五岁。”她露出牙齿吹了声口哨。她的牙齿不像她弟弟的那么白,那么亮。萨布丽娜的牙齿大小很完美,而且长得很直,不过是珍珠色的,牡蛎色的。不是说她的牙齿难看,但也算是她身上唯一明显有缺陷的部分了。在慌乱不安中,我需要找点她的缺点,于是注意到了她的牙齿。我感到自己又土又傻——就像弗兰克常说的,肚子里尽是香蕉。

“我们请了一支乐队来现场演奏。”我说,但说完之后马上后悔了。

“装装门面吧。”萨布丽娜·琼斯说,不过没有恶意。她莞尔一笑。“你会跳舞吗?”她问。

“不会。”我说了实话。

“噢,好吧。”她说。她努力不让这谈话冷场。“你真的在举重?”她问。

“不如小琼斯举得多。”我说。

“我喜欢把举重片压在小琼斯的头上。”她说。

弗兰克摇晃着身体穿过大堂,手里很吃力地拎着一只装满了小琼斯冬衣的箱子。到了楼梯底部,比蒂·塔克的几件行李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只好腾的一声放下了箱子——把坐在最下面一级楼梯上的莉莉吓了一跳,她正出神地看着萨布丽娜·琼斯呢。

“这是我妹妹莉莉,”我对萨布丽娜说,“那个是弗兰克。”我指着弗兰克的背影说——弗兰克在前面悄悄走开了。我们听到弗兰妮和比蒂·塔克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尖叫声。我知道小琼斯一定会对我父亲说几句话——对鲍勃教练的去世表示哀悼。

“你好,莉莉。”萨布丽娜说。

“我是个侏儒。”莉莉说,“我再也长不大了。”

我觉得,听了莉莉的这句话,萨布丽娜·琼斯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表情,与她刚才知道我的年龄时的那种失望之情完全一样。萨布丽娜好像并不感到吃惊。

“呃,很有意思。”她对莉莉说。

“莉莉,你会长大的。”我说,“至少,你会长大一点点,你不是个侏儒。”

莉莉耸耸肩。“我才不管。”她说。

一个人影迅速在楼梯的转弯平台闪过——他手拿一把战斧,脸上涂着勇士的颜料,腰上缠着一块黑布,屁股上挂着彩珠。

“好一个印第安小男孩。”她说,“他怎么叫艾格?”

“这个我知道!”莉莉自告奋勇地说。她坐在楼梯上,举起小手,好像在教室里上课,等着老师点名让她回答问题。我很高兴莉莉在这里,我从来就不喜欢给别人解释艾格这个名字的由来。艾格[3]从一开始就叫艾格,从怀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起就叫艾格。当时弗兰妮问母亲,这个小宝宝叫什么名字啊。“现在还只是一个受精卵。”弗兰克一脸阴沉地说——他的生物学知识丰富得让我们所有人都震惊。母亲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这件事也越来越确定:这个受精卵就叫“艾格”了。我的父母希望能得到第三个女儿,因为预产期在四月,他们连女儿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爱普尔[4]。但他们还没有想好,如果是男孩,该取什么名字。要是与父亲一样也叫温,父亲也不在意。母亲虽然很喜欢艾奥瓦鲍勃,但她也不愿意给小宝宝取名为小罗伯特[5]。等大家都知道未来的小宝宝就是一个男孩时,全家上上下下都在叫他艾格了。他就注定是这个名字了。艾格没有再取别的名字。

“他一开始是个受精卵,到现在还是。”莉莉对萨布丽娜·琼斯解释说。

“我的天哪。”萨布丽娜说。我真希望这个时候新罕布什尔旅馆突然发生一件大事才好,这样就能让人分散注意力——特别是能分散我此时的尴尬之情——我总是觉得,我们家的人在外人看来总是那么怪异,这叫我难堪万分。

“你要明白,”多年后,弗兰妮这样解释,“我们家的人不神经,不是怪人。我们彼此相处起来都不觉得怪。”弗兰妮总说:“我们像天上下雨一样正常。”她说得没错:在我们家人彼此看来,我们都很正常,就像面包的清香一样美好,我们就是一家人。在一个家庭中,我们即使夸张做作,那也是完全合理的,那只不过是合乎逻辑的夸张做作而已。

但是,我在萨布丽娜·琼斯面前所感到的难堪,使我对我们全家人感到难堪。我为之感到难堪的人甚至不只是我的家人。每次与哈罗德·斯瓦罗说话的时候,我都为他感到难堪——我总是害怕有人会嘲笑他,伤害他的感情。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新年派对上,朗达·雷穿着弗兰妮为母亲买的那件性感连衣裙,我为朗达·雷感到难堪。我甚至为那支勉为其难的现场乐队感到难堪,为这支名为“多丽丝飓风”的烂摇滚乐队感到难堪。

我认出来了,这个斯莱兹[6]·威尔斯就是我几年前在星期六的日场电影院里遇到的那个朋克,他当时想对我动手。他用修理厂的机油和污垢将面包揉成灰不拉叽的一团,塞到我鼻子底下。

“不,谢谢。”我说。弗兰克从座位上跳起来,冲到过道,但斯莱兹·威尔斯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死死按在座位上。“别动。”他说。我说我不会动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长长的钉子,插进面包团里。然后一只手握紧这面包团,那钉子从中指和无名指之间恶心地伸出来。

“想让我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吗?”他问我。

“不,谢谢,”我说。

“滚!”他说。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还是为斯莱兹·威尔斯感到难堪。我出去找弗兰克。在电影院,每次遇到什么事感到害怕的时候,他总是跑到冷水机旁。弗兰克也无数次让我感到难堪。

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的这个新年派对上,我一看就明白了,斯莱兹·威尔斯没有认出我来。我们之间相隔遥远:中间隔了多少英里的跑步,隔了多少次的举重,隔了多少根香蕉。如果他再用面包团和铁钉来威胁我,我只要将他轻轻一抱,将他抱死。从那个星期六的日场电影到现在,他好像没有长高一英寸。他骨瘦如柴,脸色灰白,整张脸看起来就像一个肮脏的烟灰缸。他穿一件带GULF标记的衬衫,肩膀向前弓着,走起路来好像每只胳膊都有一百磅重。据我估计,他的整个身体,即使加上扳手和其他一些沉甸甸的工具,也不会超过130磅。我轻轻松松卧推他五六次不在话下。

“多丽丝飓风”的成员看到没有多少观众看他们演出,似乎并不觉得特别失望。这几个男孩子拖着亮晶晶的廉价乐器忙着从一个插座插到另一个插座,看到没有几个人盯着他们看,或许感到高兴也说不定吧。

我听到多丽丝·威尔斯说的第一句话是:“把麦克风往后推一下,杰克,别傻站着。”原声贝斯手叫杰克,又是一个长相油腻的瘦小子,穿一件GULF衬衣,缩手缩脚地俯身在麦克风前,好像生怕被电击似的——害怕成为一个傻瓜。斯莱兹·威尔斯对着另一个男孩的腰部亲热地打了一拳。那个男孩胖胖的,名叫丹尼,是个鼓手。这一拳显然打得他很疼,但他欣然接受了。

多丽丝·威尔斯长着一头草黄色头发,她的身体好像在玉米油中浸泡过,要不,就是穿着湿漉漉的连衣裙。这身连衣裙紧贴她的各个部位,使她的身体凹凸有致,曲线毕现。她的胸部和颈部布满了爱的吻痕,爱的咬痕——弗兰妮称之为“爱的吮吸痕”——就好像出了严重的皮疹一样,或者像被鞭子抽得满是伤痕。她嘴唇上涂着李子色的口红,连牙齿上都涂上了一点。她对我和萨布丽娜·琼斯说:“你们想听热舞音乐,还是慢慢晃脖子的音乐?或者两种都想听?”

“两种都想听。”萨布丽娜·琼斯毫不迟疑地说。但我在想,如果这个世界不再沉溺于战争、饥荒和其他危险之中,我们人类仍有可能因为彼此难堪而死。那样的话,我们的自我毁灭过程可能会持续得长久一些,但我相信仍旧是完全的毁灭。

“你明白吗?”多丽丝说,“当这首歌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时候,我正和一个家伙住在一家旅馆里。那首歌告诉我该如何去感受。”多丽丝解释说,“那是大约半年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我就好像换了一个人。”

我想知道的是,多丽丝·威尔斯经历那种体验时与她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怎么样了?他现在在哪里?从那以后,那个人还和以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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