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弗兰妮说。
“我扔过一次了。”马克斯·尤里克抱怨道。
艾格和弗兰克开始大声叫嚷起来。或许父亲觉得,弗兰克想恢复索罗的原状,这表明弗兰克有宽容心;他想挽救索罗,这样做可能会恢复弗兰克的自尊;或许,为了艾格,弗兰克要重新制作索罗的标本——把索罗弄得“漂漂亮亮”的——父亲认为,弗兰克这样做,会让我们重新回忆起艾奥瓦鲍勃的点点滴滴。不过,还是弗兰妮多年之后说得对,从来就没有“漂亮的索罗”这样的东西,索罗永远不会变得漂亮。
我能责怪父亲的努力吗?能责怪弗兰克这种令人沮丧的乐观主义吗?我当然不能责怪艾格,我们谁也不会责怪艾格。
莉莉对这些事情毫不上心,或许她生活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截然不同。多丽丝·威尔斯和朗达·雷没有爬到四楼来看索罗,等我们回到餐厅,我们发现她们似乎已经很清醒了,因为这件事——即使没有亲身经历——她们的头脑已经清醒了。或许小琼斯的脑子里想着能与弗兰妮来一个哪怕是小小的亲昵举动,但这个希望因为音乐的中断而破灭了。弗兰妮吻了一下小琼斯,与他道了晚安,回自己房间去了。比蒂·塔克,虽然很喜欢我的吻,却不能原谅我在浴室里侵犯了她的隐私——不光是我,还有索罗。我想,她最为痛恨的事情,一定是我发现了她晕倒时的不雅姿势——“往**里放隔膜的时候竟然晕倒!”弗兰妮后来这样概括当时的场景。
不知怎的,我发现自己和小琼斯在一起了,站在送货口,一边喝着冰啤酒,一边注视着艾略特公园,看看新年派对之后还有什么人在那里。斯莱兹·威尔斯和乐队的几个男孩回家了。多丽丝和朗达坐在吧台边上,勾肩搭背的,好像这两个人之间突然生发了一种糊里糊涂的友情。小琼斯说:“老兄,我无意冒犯你的姐姐,但我现在真的是欲火焚身。”
“我也一样,”我说,“我也无意冒犯你的姐姐。”
餐厅里两个女人的笑声传到了我们耳中。小琼斯说:“想不想去搞一搞吧台边的这两个女人?”他的这个想法让我多么反感,但我不敢对他说。我已经搞过其中的一个了,于是对他说,这个女人很容易上手,只要你舍得出钱——后来,我为自己说了这句话而感到非常难受,因为我不能这么快就将朗达·雷出卖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喝下了一瓶啤酒,听到小琼斯把朗达抱上了楼,抱到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去了。我又喝了一瓶或者两瓶啤酒。我听到多丽丝·威尔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那里唱着《伤心旅馆》,就这么清唱,不时忘词,不时吐词含糊地胡唱。最后我清清楚楚听到她在吧台边上的水槽呕吐的声音。
又过了一会儿,多丽丝在大堂里找到了我,我就站在送货口处敞开的门口。我把最后一瓶冰啤酒递给了她。
“当然要喝,为什么不喝?”她说,“喝酒让人兴奋。那首该死的《伤心旅馆》,总是让我难受不已。”
多丽丝·威尔斯脚穿一双及膝的牛仔靴,一只手提着那双细带子的绿色高跟鞋,另一只手玩弄着她的大衣,那是一件看了让人难过的污迹斑斑的粗花呢大衣,竖着一个小毛领。“只不过是件麝鼠[7]皮大衣。”她一边说,一边拿着麝鼠皮在我的脸颊上蹭了蹭。只见她用提着高跟鞋的那只手抓住啤酒瓶颈,抬起瓶底,一饮而尽。她歪着的喉咙上有一道吻痕,好像是用一个火烫的五十美分硬币烙出来似的。她把啤酒瓶扔到脚边,一脚踢到门外,啤酒瓶于是滚到了送货口的垃圾桶旁。她走近我,把一条大腿塞到我的两腿中间。她吻了我的嘴,这种吻法与萨布丽娜·琼斯教给我的完全不一样。她的这一吻,就像一块软绵绵的水果划过我的牙齿和舌头,直让我作呕。她的嘴巴里还有呕吐物和啤酒的回味。
“这个派对,我与斯莱兹凑合跳了个舞。”她说,“你想跟我跳吗?”
我不禁又想起那个电影院里斯莱兹强迫我吃面包团,威胁要用钉子抠出我的眼睛的那个场景。“不想,谢谢。”我说。
“没用的东西。”她说,猛地打了个嗝,“现在的孩子没什么胆儿。”她猛然将我拉到她胸前,使劲抱住我。她的身体硬得像男人,但她的两个**在我前胸上下滑动,好像两条装在一个宽松袋子里的刚抓到的鱼。她的舌头舔着我的下颌线,然后慢慢舔到我的耳朵。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她在我耳边低声说着,一把推开了我。
她在送货口旁边的泥地里摔倒了,我赶紧跑过去扶她起来,她却一把将我推到垃圾桶旁,独自一个人走进了漆黑一片的艾略特公园。我等待着,看她从黑暗中走出来,走进那盏唯一的街灯底下的昏暗灯光里,然后又看她走进黑暗中去。在她暂时走进灯光下的时候,我喊了她一声。
“晚安,威尔斯夫人,谢谢你的歌!”
她向我竖起了中指。接着,她脚下一滑,差点又要摔倒,跌跌撞撞地走进了黑暗中,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好像在骂她碰到的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怎么回事?”她说,“去死吧!”
我从街灯下跑开,趴在一个空垃圾桶里吐了起来。当我回过头去看街灯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影正在街灯下转过身来,我以为是多丽丝·威尔斯回过身来要骂我。原来,这是参加了另一场新年晚会的一个人,他的家在另一个方向。是个男人,或者说是大人模样的十几岁男孩,在酒精的魔力下,他走起路来也力不从心,但是他走在泥地里的步子显然比多丽丝·威尔斯要稳得多。
“你去死吧,女士!”他在黑暗中喊道。
“没用的东西!”多丽丝也在黑暗中叫道,她的声音显得有点远。
“婊子!”那人喊道,一步没有走稳,一下子坐到泥地里。“真他妈的。”他这不是在骂谁。他不可能看见我。
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了他的穿着。黑色休闲裤,黑色鞋子,黑色宽腰带,黑色领结,白色无尾晚礼服。我当然知道他不是我父亲说起过的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先生,这个人显然没有那个人的那种派头,而且,不管这个人是在做何种航行——就算现在暂时中断了吧——反正不是充满异国情调的那种航行。再说,这是新年前夜,在新英格兰地区,现在不是穿白色晚礼服的季节。这个家伙穿着这身不合时宜的礼服,我知道他不是故意别出心裁才穿的。在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这身打扮只能说明,这个笨蛋是从无尾晚礼服出租店租了这身白礼服,因为黑礼服全部被人租走了。或者,他根本搞不清,在我们德瑞镇,夏季礼服与冬季礼服是完全不同的。这家伙不是一个刚参加完高中舞会回来的年轻傻瓜,就是一个刚参加完老年舞会的老年傻瓜(即使他是一个老年傻瓜,也不见得不比高中生傻瓜更令人悲哀,更令人感到人生虚度)。这家伙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但他让我想起了那个人。
接着,我注意到那家伙竟然四仰八叉地躺在路灯下的烂泥里,睡着了。外面的气温接近冰点。
我终于感到,这新年派对我产生了某种意义,好像给了我一个我应该参加这新年派对的理由,这个理由超越了一个既模糊又具体的身体欲望。我扶起那个穿白色晚礼服的家伙,把他抱到新罕布什尔旅馆的大堂里。与抱比蒂·塔克的行李相比,抱他轻松多了。他很轻,虽然他是个男人,不是十几岁的男孩——事实上,在我眼里,他看上去比我父亲还要老。我在他身上找了找他的身份证件,我发现我的猜测是对的:这身衣服就是租来的。白色无尾晚礼服上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切斯特男装店的财产”。这个人,虽然看起来仪表堂堂,令人刮目相看——至少在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是这样——却没有带钱包,身上只有一把银梳子。
或许是多丽丝·威尔斯在黑暗之中抢劫了他?他们两人刚才一直在相互叫喊。不会的,我想。要是抢劫,多丽丝一定也会把这银梳子一同抢了去。
我现在把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安顿在新罕布什尔旅馆大堂的沙发上,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一个极妙的安排,到了明天一大早,父母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我会对他们说:“有个人昨晚想跳最后一支舞,但他来得太晚了。他在大堂等着,想见你们。”
我自以为这是个了不起的主意,但我觉得——因为我已经喝了不少酒——我还是应该叫醒弗兰妮,带她来看看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这家伙已经平静地昏睡在沙发上了。我想听听弗兰妮的看法,如果她认为这个主意很糟糕,她会直言不讳告诉我的。但我敢肯定,她一定也会喜欢我的这个主意。
我拉直了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的黑色领结,把他的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把他上衣的腰扣扣好,把他的腰带拉直,免得他显得邋里邋遢的。现在,只缺那古铜色的皮肤,还有那个黑色的香烟盒——以及停靠在阿布史诺特酒店外面海边的白色单桅帆船。
我知道,新罕布什尔旅馆外面没有海浪声,这里只有艾略特公园的烂泥发出的声音:烂泥结成冰,化了冰,又上冻。也没有海鸥的叫声,只有巷子里传来的狗吠声,巷子里到处都是垃圾,那些狗一边扒着垃圾,一边乱叫。我们的旅馆大堂是如此的寒碜——我原先并没有注意到,等我将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安顿在沙发上的时候,我才有这个感觉。老女子中学的种种阴影至今犹存:被放逐的感觉,被人看作次等性别的焦虑,过早结婚成家带来的挫败感,以及其他的各种失望,好像都还徘徊在这里,久久不肯散去。这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人,放在新罕布什尔旅馆,看上去很是优雅了,简直堪比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人——我突然想,我不能让我的父亲看到他。
我跑进餐馆去拿些凉水。多丽丝·威尔斯在吧台打碎了一个玻璃杯,朗达·雷放在桌子底下的那双奇怪的不分男女的工作鞋磨坏了——她刚才跳舞的时候,为了勾引小琼斯,一定在使劲地乱踢。
如果我现在叫醒弗兰妮,我想她可能就会知道小琼斯与朗达鬼混去了,这样会不会伤害到她?
我竖起耳朵听着楼上的动静,突然对比蒂·塔克重新产生了兴趣——我想看看她睡着的样子——于是我把对讲机系统调到她的房间,听到了她的阵阵鼾声(那鼾声十分低沉、欢快,就像猪在泥里打滚)。房间预订本上没有记下一个名字,在夏天来临之前,没有一个客人预订房间。到夏天,一个名叫“弗里茨的节目”的马戏团要入住旅馆,这毫无疑问吓坏了我们所有人。前台装小额现金的箱子甚至没有上锁。弗兰克在百无聊赖地守着电话机的时候,用开瓶器的尖头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椅子的扶手上。
现在是新年第一天了,外面还灰蒙蒙的,大堂里还有新年晚会留下的不好的气味,我想我还是不让父亲看到这个穿白色晚礼服的男人为好。我想,如果我现在叫醒这个家伙,我就可以叫小琼斯把他吓跑。但是,要我去打搅小琼斯和朗达·雷的好事,我就有点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