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索罗又回来了
教会了我接吻的萨布丽娜·琼斯——她那深而灵活的嘴巴总是让我着迷——找到了一个能解开她牙齿内外之谜的男人。她在一家公司当秘书,嫁给了在同一个公司工作的一个律师,生了三个健康的孩子。(“砰,砰,砰。”弗兰妮一定会这么说。)
在**放隔膜的时候突然晕倒的那个比蒂·塔克,她那对奇妙的**、那摩登的做派,在一九五六年的我看来是多么的独特,但总有一天会让我觉得也不过如此——她受了索罗的惊吓,但后来并没什么事,不久前我听说她还是单身一人,哪里有派对,就往哪里去。
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弗里茨·沃尔特的男人,四十一岁了,身高只有四英尺多一点,我们家的人称他为弗里茨,这个人有一个马戏团,叫作“弗里茨的节目”——就是这个人预订了那年夏季的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房间,我们带着既好奇又害怕的心情等待着他的马戏团的到来。到了一九五七年的冬天,那个男人从我父亲手里买下了新罕布什尔旅馆。
“一定很便宜,我敢打赌。”弗兰妮说。我们这些孩子从来就不知道父亲卖掉新罕布什尔旅馆得了多少钱。只有“弗里茨的节目”这一家预订了一九五七年夏季的新罕布什尔旅馆房间,父亲便主动写信给弗里茨——正式告诉这个“矮人马戏国”国王:我们全家准备搬到维也纳去。
“维也纳?”母亲不停地念叨着,向父亲摇摇头,“你对维也纳了解多少?”
“我对摩托车了解多少?”父亲问,“我对熊又了解多少?对旅馆业又了解多少?”
“你耳朵里又听到什么了?”母亲问父亲。父亲毫无疑问得到了一些消息。弗洛伊德说过,一头聪明的熊会改变所有这一切。
“我知道,维也纳不是新罕布什尔州的德瑞镇。”父亲对母亲说。他对弗里茨表示歉意,因为他的马戏团无法入住新罕布什尔旅馆了——父亲已经把旅馆挂牌待售,马戏团可能需要另找住处。我不知道那个叫“弗里茨的节目”的马戏团是否给了我父亲一个好价钱,这是出价想买旅馆的第一家买主,可是我父亲却立刻就接受了。
“维也纳?”小琼斯说,“天哪!”
弗兰妮对这次搬家本来是表示反对的,因为她害怕再也见不着小琼斯了。不过,弗兰妮发现了小琼斯的不忠行为(他在新年前夜竟然与朗达·雷鬼混),于是就对他相当冷淡了。
“老兄,告诉你姐姐,我只是憋得难受。”小琼斯曾央求过我。
“他只是憋得难受,弗兰妮。”我说。
“当然了。”弗兰妮说,“你肯定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维也纳。”朗达·雷说了一声,接着在我身下叹了口气——也许是出于无聊吧。“我想去维也纳。”她说,“不过,我想我只能待在这里。但是待在这里,我可能会失业。要不,就为那个秃头侏儒打工吧。”
她说的秃头侏儒就是弗雷德里克·弗里茨·沃尔特。一个下雪的周末,沃尔特到我家来看我们。他对四楼的浴室设施的尺寸印象特别深刻——对朗达·雷这个人也是过目难忘。莉莉当然对弗里茨印象最深。他的个头只比莉莉大一点点,尽管我们一直在安慰莉莉(其实主要是我们自己),说她一定会长大的——即使长大一点点——还说她的身材不会变得很不匀称(这是我们的希望)。莉莉其实长得很漂亮,个子虽然小了一点,但身材非常匀称。弗里茨就不一样了,就他的身体来说,他的脑袋大了好几号。他的前臂无力地下垂着,就像松弛的小腿肌肉被错误地嫁接到了手臂上,看着让人恶心。他的手指就像锯成一截一截的意大利腊肠。他的脚很小,活像洋娃娃的脚,而上面的脚踝却肿胀得厉害——活像松紧带松掉了的短袜。
“你们的马戏团是什么样的?”莉莉壮着胆子问他。
“怪异的节目,怪异的动物。”弗兰妮的嘴巴贴着我的耳朵悄悄说道。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小小的节目,小小的动物。”弗兰克喃喃地说。
“我们只是一个小马戏团。”弗里茨对莉莉说——显然话里有话。
“他的意思是,”弗里茨走了之后,马克斯·尤里克说,“把他们安顿在他妈的四楼正合适。”
“如果马戏团的人个个都长得像他一样,”尤里克太太说,“那他们就用不着吃太多东西。”
“如果长得都像他的话……”朗达·雷边说边翻了翻白眼,但她没有往下说。她想,还是别说了吧。
“我觉得他长得好可爱。”莉莉说。
可是,这个马戏团的弗里茨老板却让艾格噩梦连连。艾格的尖叫声听得我后背僵硬,脖子肌肉疼痛。艾格乱甩着胳膊,猛打着床头灯,双腿在床单下面乱踢,好像他踢的不是床单,而是水,他马上就要被淹死了似的。
“艾格!”我喊道,“这只是一个噩梦!你在做一个噩梦!”
“一个什么?”他尖叫道。
“一个噩梦!”我喊道。
“这么多侏儒!就在床底下!到处乱爬!全都是,到处都是!”他号叫起来。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说,“如果他们只是侏儒而已,那他有什么好不开心的?”
“嘘。”母亲说。她一直担心侏儒这个词会伤到莉莉那颗小小的心。
早晨,我躺到杠铃下面准备练举重,偷瞄了一眼弗兰妮。弗兰妮刚起床呢,还在穿衣服。我心里不禁想起了艾奥瓦鲍勃。关于搬家去维也纳这件事,他会怎么说?弗洛伊德旅馆需要一个聪明的哈佛小子去打理,对这件事他又会怎么说?一头聪明的熊对一个人的成功前景会产生什么影响?鲍勃又会如何看?我一边举着杠铃,一边想。“没有什么关系。”艾奥瓦鲍勃可能会这样说,“我们去维也纳也好,继续待在这里也好,都不要紧的。”我一边举着杠铃,一边想,艾奥瓦鲍勃一定会说:“这里也好,那里也罢,总之,我们的人生是被钉住了的。”那依然还是父亲的旅馆——不管是在德瑞镇,还是在维也纳。难道没有什么能让这新旅馆多多少少变得比以前更有些异国情调吗?我开始想这个问题了。杠铃的重量正好,我的手臂肌肉紧绷起来,慢慢地举起杠铃,而弗兰妮就在我的眼角里。
“我希望你把这些举重的玩意儿搬到别的房间去。”弗兰妮说,“这样我就可以有清清净净穿衣服的时候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求你了。”
“弗兰妮,你觉得去维也纳怎么样?”我问她。
“我想那里的生活比这里要精致。”弗兰妮说。她已经穿好衣服了。她总是那么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低头看着我——我正尽力卧推着最后一次杠铃,慢慢地、平稳地推着。“到了那边,我差不多可以得到一个没有杠铃的房间。”她接着又说,“那个房间也不会有举重运动员。”弗兰妮一边说,一边向我的左臂(我左臂的力量比右臂要弱一些)腋窝下轻轻吹起了气。我手里的杠铃一下子歪了,举重片先滑向左边,接着又滑向右边——弗兰妮赶紧躲开了。
“耶稣啊,上帝啊!”父亲在楼下冲着我大喊。我想,要是艾奥瓦鲍勃还活着,他肯定会说,弗兰妮的话说得不对。姑且不论维也纳的生活会不会更精致——也不论弗兰妮的房间里会有杠铃还是有蕾丝——我们反正还是住在新罕布什尔旅馆,以前是,往后还是。
弗洛伊德的那家旅馆就叫“弗洛伊德旅馆”。读了那些航空信,我们并不能完整想象出那是一家什么样的旅馆——弗洛伊德在信里也没有告诉我们,另外一位弗洛伊德是否住过。我们只知道这家旅馆位于“中心地段”,这是弗洛伊德的原话——“在第一区!”从弗洛伊德寄来的那几张灰不拉叽的黑白照片中,我们几乎辨认不出夹在糖果店玻璃橱窗之间的那扇双面铁门。糖果店有好几块招牌,第一块招牌上写着“糖果”,第二块写着“食糖”,第三块写着“巧克力”。还有第四块招牌,立于这三块招牌之上,字体比已经褪色的“弗洛伊德旅馆”的字体大多了,上面写的是:BONBONS[1]。
“什么?”艾格说。
“BONBONS。”弗兰妮说,“噢,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