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我对她说。
“去你的。”她对我说。她就知道那么点英语。我感觉自己心情很糟。我又说脏话了。我违背了对母亲许下的诺言。这是我第一次我抛来一个飞吻——她以前是我们那条克鲁格大街上的一个妓女。我并不看她,右转径直往克鲁格大街走去——我不想看她,也不想看别的在向我招手的妓女。我走过了萨彻酒店——新罕布什尔旅馆永远不会是那个样子。接着,我来到了国家歌剧院,来到了格鲁克[9](弗兰克马上背出了他的生卒年份,1714—1787)的故居。我来到了国家歌剧院,这是莫扎特的家,海顿的家,贝多芬和舒伯特的家——施特劳斯、勃拉姆斯、布鲁克纳和马勒的家。一个玩弄政治的色情作家想要把它炸飞到天上去。这是一个巨大的建筑。在那七年里,我一次也没有来过这里——这建筑看上去比我高贵多了,我不像弗兰克那样爱好音乐,也不像弗兰妮那样热爱戏剧(弗兰克和弗兰妮总是去看歌剧,弗洛伊德常带他们去。弗洛伊德喜欢听歌剧,弗兰妮和弗兰克向他讲述舞台上发生的一切)。和我一样,莉莉也从没去过歌剧院,那地方太大,莉莉说,大得让她害怕。
现在,我也害怕了。它确实太大了!我想。他们想炸的,不是这建筑,他们想炸死里面的人,我知道。人比建筑更容易被摧毁。他们想要制造一个奇观。他们想要阿尔拜特对施万格大声喊叫过的那些东西:他们想要鲜奶油和鲜血。
在歌剧院对面的卡恩特纳大街上,一个卖香肠的小贩推着一辆热狗车,在卖各种各样的黑麦加芥末的香肠。我不想要。
我拐向克鲁格大街的时候,心里已经决定,谁第一个朝我走来,我就跟谁去,即使是老毕力格,我也不管,即使是乔兰塔,我也不管,我心里这样对自己许诺,谁都可以。说不定我会一个一个地试过去。弗洛伊德能做的,弗洛伊德都做了的,我都要做——不管是我们的弗洛伊德,还是另外一个弗洛伊德,我想——他们都不见了,不知到哪里去了。
莫瓦特咖啡馆的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我也认不出那个站在粉红色霓虹灯下的人是谁——只有粉红色的霓虹灯在闪烁不停:新罕布什尔旅馆!新罕布什尔旅馆!新罕布什尔旅馆!
是巴贝特吧,我想,心里模模糊糊感到一点厌恶——夏日最后一晚那既令人恶心又叫人喜欢的带有柴油味的微风,不禁让我想起了她。那女人看见了我,向我走来——带着一副凶相,又似饿狼扑食。我想,那女人是尖叫安妮吧?我心下不禁思忖:如果她的假**一来,我如何能受得了她那著名的**声?或许——因为我喜欢低声细语——我可以要求她别来那一套,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知道那是假的,根本没有必要那样喊叫,那叫喊对我也没有用。不一会儿,我觉得那女人长得太结实了,不可能是尖叫安妮,尖叫安妮也没有她那副匀称的身材。那女人又很苗条,也不可能是老毕力格。是乔兰塔?我问自己。如果是她,我终于可以弄清楚她那邪恶的小包里到底藏了什么东西。过一会儿,我甚至都可以拿起乔兰塔小包里的东西来用一用——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那女人没有乔兰塔那么结实,不可能是乔兰塔。另外,那女人的身材实在太好了——长得太圆润,太年轻了。那女人向我跑过来,立刻把我抱在怀里。她长得太美了,美得让我窒息。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妮。
“你死到哪儿去了?一天一夜不见人。”她责备起我来,“真急死人了,害得我们到处找你!”
“怎么了?”我问。弗兰妮身上的气味熏得我头晕。
“莉莉的书就要出版了!”弗兰妮说,“纽约的一个出版商真的要买下她的书了!”
“能卖多少钱?”我问。我希望能卖个高价。能不能够我们离开维也纳的机票钱?——第二家新罕布什尔旅馆永远赚不到我们的机票钱。
“耶稣啊,上帝啊!”弗兰妮说,“你妹妹写书成功了,你却问能卖多少钱——跟弗兰克一个德行。弗兰克就问了这个问题。”
“你到哪儿去了?”弗兰妮问我。她摸着我的头,向后拢着我的头发。
“我与菲尔格伯特在一起。”我说,都有点不好意思看她。我没有撒谎——对弗兰妮,我永远不撒谎。
弗兰妮皱起了眉头。“呃,怎么样?”她问,手仍然抚摸着我——姐姐那样的爱抚。
“不太好。”我说。我把目光从弗兰妮身上移开,望向别处。“很糟。”我说。
弗兰妮搂住我,吻了我。她本想吻我的脸颊(亲姐姐嘛),我朝她转过脸去,又想马上别过脸,可是来不及了——我们的嘴唇碰在了一起。就这样——事情就这样发生了。那是一九六四年的夏末。突然之间,到秋天了。我二十二岁,弗兰妮二十三岁。我们一直吻了很长时间,什么话也没说。她不是同性恋,她还在给小琼斯写信——也给契帕·达夫写。而我呢,与别的女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开心过——没有,从来没有。我们就这样站在街上,站在霓虹灯闪烁不到的地方——新罕布什尔旅馆的人不会看到我们的。乔兰塔的一个客人跌跌撞撞地从新罕布什尔旅馆走了出来,我和弗兰妮只好停下了接吻。紧接着,我们听到了尖叫安妮的**声,我们的嘴唇又只好分开了。不一会儿,尖叫安妮的客人神情迷惑地走出旅馆。我和弗兰妮仍然站在克鲁格大街上。过了一会儿,巴贝特回家了。接着,乔兰塔回家了,她身边带着黑英奇。尖叫安妮出来了,很快又回去,接着又出来,很快又回去,就像潮水来来去去。老毕力格——名叫毕力格的妓女——穿过街道到了莫瓦特咖啡馆,坐在桌上打起了盹儿。我陪弗兰妮走到卡恩特纳大街,往歌剧院走去。“你总是想我,都想疯了吧……”弗兰妮说。她话没有说完,也懒得说完。我们又亲吻了好几次。我们身边的歌剧院是如此的宏伟。
“他们要把它给炸了。”我小声对姐姐说。“就这个歌剧院——他们想要炸了它。”她让我抱着她。“我太爱你了。”我对她说。
“我也爱你,该死的。”弗兰妮说。
虽然天已有秋意,但我们站在那里,守卫着我们的歌剧,真是舒服。我们就这样一直待到天亮,看到人们出来去上班。我们没有地方非去不可——我们知道,也没有什么事非做不可。
“不停地走过开着的窗户。”我们贴着耳朵,互相悄声说。
等我们最后回到新罕布什尔旅馆的时候,歌剧院还矗立在那儿——好好的,很安全,什么事也没有。这安全是暂时的吧,我想。
“比我们安全。”我对弗兰妮说,“比爱情安全。”
[1]Blutgasse,字面意思为“流血巷”。
[2]Tod,德语,意为“死亡”。
[3]德语,意为“拜托,拜托”。
[4]大概是戏仿“七年之痒”的说法。
[5]德语,意为“死亡”。
[6]德语,意为“许可证”。
[7]德语,意为“胜利万岁!”,著名的纳粹口号。
[8]德语,意为“晚上好”。
[9]ChristophWillibaldGluck(1714—1787),欧洲歌剧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10]德语,意为“这太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