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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鼠王综合征最后一家(第1页)

第十二章鼠王综合征最后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

这是故事的尾声了:不管哪个故事,总有一个尾声的。在一个爱与悲伤漂浮不定的世界里,会有许多个尾声——有些尾声会一直延续下去。在一个厄运不断的世界里,有些尾声是短小的。

“梦是被压抑的愿望的一种伪装式的满足。”在纽约弗兰克的公寓里,在一次复活节晚餐上,父亲这样对我们说——那是一九六五年的复活节。

“您又在引用弗洛伊德的话了,爸爸。”莉莉告诉他。

“哪个弗洛伊德?”弗兰妮问——她总是这样问。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兰克说,“出自《梦的解析》第四章。”

这个出处我也是应该知道的,因为我和弗兰克晚上轮流念书给父亲听。父亲要我们把弗洛伊德的全部著作念给他听。

“爸爸,您在梦中见到了什么?”弗兰妮问他。

“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父亲说。父亲每次吃饭的时候,他的导盲犬总是把头靠在他的膝盖上。每次父亲伸手去拿餐巾的时候,总会往流着口水的狗嘴里塞一点食物,于是这狗就暂时抬起头,让父亲去拿餐巾。

“您不应该在餐桌上喂东西给狗吃。”莉莉责备起父亲。可是我们都喜欢这只狗。这是一只全身长着黑毛的德国牧羊犬,但是各处又点缀着浓密的金棕毛,它那张温文尔雅的脸更是以金棕色为基调——这是一张特别长的脸,颧骨又高,因此其外表一点也不像拉布拉多猎犬。父亲曾想把它叫作弗洛伊德,但我们觉得这个名字不好——我们平日说到弗洛伊德的时候都弄不清楚是在说哪一个弗洛伊德,现在又来个弗洛伊德,岂不乱上加乱?我们对父亲说,再来第三个弗洛伊德,一定会把我们所有人都逼疯的。

莉莉建议说:“要不就叫它荣格?”

“什么?叫那个叛徒的名字!叫那个反犹分子的名字!”弗兰克表示反对。“有谁听说过给一只母狗起名荣格的?只有荣格才想得出来吧。”他愤然说道。

于是,莉莉建议我们给这只狗起名为斯坦霍普,因为她喜欢这家酒店十四楼的这个套房,而父亲倒也希望用一家酒店的名字来给他的第一只导盲犬起名,但他说他更愿意用他自己喜欢的一家酒店的名字。最后,我们一致同意给这只狗起名为“萨彻”。毕竟有女人叫萨彻太太的。

萨彻唯一的一个坏习惯就是,每次父亲坐下吃饭的时候,总喜欢把头靠在父亲的膝盖上,父亲又惯着它这样做——所以,这实际上是父亲的坏习惯。除了这个缺点,萨彻算得上是一只模范导盲犬。它从不攻击别的动物,只顾自己乱跑,父亲跟在它身后,根本控制不了它,反而被它拉着跑。它摸透了电梯的规律,带我父亲坐电梯的时候十分在行:电梯门一打开,它就用身体挡着门口,以免我父亲在进出电梯时被夹着。萨彻对圣莫里茨酒店的看门人总喜欢叫几声,除此之外,它对父亲身边走过的行人还是很友好的,尽管态度似乎有些冷淡。当时纽约市还没有通过必须随时捡掉狗屎的法律,因此父亲免除了这项让他觉得耻辱的任务——他知道,这是一件他几乎无法完成的工作。事实上,早在这事引起人们广泛讨论之前,父亲就很担心纽约市会通过这项法律。“我的意思是,”他说,“如果萨彻在中央公园南大街当中拉了屎,我怎么可能找得到?捡狗屎这个活儿本来就够难的了,要是你的眼睛又看不见,那更难上加难。我不会去捡的!”他大叫起来,“如果有一些自以为是的市民上前跟我理论,说我的狗弄脏了环境,我必须为此负责,我想我会用上这根棒球杆的!”可是父亲是不用担心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是用不着担心的。等到纽约通过了狗屎法,我们就不住在纽约了。天气慢慢变好了,萨彻就带着父亲——就他们俩,没有别人陪——在斯坦霍普酒店与中央公园南大街之间的区域散步。父亲是不用管萨彻的大便的,他们只管放心大胆地散步就好了。

在弗兰克的公寓里,萨彻总睡在我的床和父亲的床之间的那块地毯上。有时我在睡梦中听到一种声音,不禁想,这是萨彻在做梦,还是父亲在做梦?

“这么说,您梦见了‘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弗兰妮对父亲说,“那还梦见别的什么新东西了吗?”

“没有。”父亲说,“不是以前的一个旧梦。我是说,梦里没有你妈妈。梦里我们都不年轻了——没有梦到年轻时候的事。”

“没有梦到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爸爸?”莉莉问他。

“没有,没有。在梦里我很老,比我现在还老。”父亲说。他现在四十五岁。“我梦到自己正与萨彻在海滩上散步。我们在酒店一带慢慢散步——就围着酒店转悠。”

“您是说围着那一堆废墟转悠吧。”弗兰妮说。

“呃——”父亲说,那样子有点顽皮,“当然,我是看不见的,不知道那个酒店是否还是废墟一堆,但我感觉那酒店已经修复如初了——我感觉它已经修复得好好的了。”父亲一边说,一边把盘子里的食物拨到膝盖上——塞到萨彻嘴里。“已经变成了一家崭新的酒店。”父亲带着顽皮的口气说。

“我敢打赌,您是那酒店的老板了。”莉莉对他说。

“你不是说过我干什么都行,对吗,弗兰克?”父亲问。

“您梦见自己成了‘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老板?”弗兰克问父亲,“那酒店修复如初了?”

“像往常一样营业了,爸爸?”弗兰妮问父亲。

“像往常一样营业了。”父亲一边说,一边点点头。萨彻也跟着点点头。

“那就是您想干的事?”我问父亲,“您想做‘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老板?”

“呃。”父亲说,“当然,我们得改个名字。”

“那当然。”弗兰妮说。

“第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弗兰克大声说,“莉莉!想想吧!又一部电视连续剧!”

“我还没开始写第一部呢。”莉莉不无担忧地说。

弗兰妮跪在父亲的身旁,把手放在父亲的膝盖上。萨彻舔着弗兰妮的手指。“您还想再开一家旅馆吗?”弗兰妮问父亲,“您还想从头再来吗?您知道,您是不必这么干的。”

“可是我还能干别的什么事呢,弗兰妮?”他微笑着问她。“这是最后一家旅馆了——我向你们保证。”他说——对我们所有人说,“如果我无力把‘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改造成一家别具风格的旅馆,那我就彻底认输,就此罢手。”

弗兰妮看着弗兰克,耸了耸肩。我也耸了耸肩,莉莉翻了翻白眼。弗兰克说:“呃,我去问问这家酒店的老板是谁,买下来要花多少钱——我想这不难打听到。”

“我不想见到那个人——如果他还是老板的话。”父亲说,“我不想见那个浑蛋。”父亲老是对我们说他不想“见”这个,不想“见”那个——当然我们都不忍心向他挑明,他实际上是什么也“见”不了的。

弗兰妮说她也不想看到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莉莉说她倒经常看见他——在她的睡梦里。莉莉说她都看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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