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弗兰克租了一辆车,往缅因州开去。弗兰克一路为我指点方向。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已成一片废墟的“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我们发现,这废墟变化不大——废墟总是废墟,某样东西在变成废墟的过程中早就消耗了它所有的能量。所以,一旦变成废墟,它就几乎保持不变了。我们看到这废墟有遭人蓄意毁坏的痕迹,不过这些人或许觉得破坏废墟没什么太大意思吧,所以整个这一带看上去还是与我们在一九四六年的那个秋天看到的情景几乎一模一样——那个时候,我们来到“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却不幸遇上厄尔被人打死的事。
我们毫不费力就认出了那个老码头——那头叫“缅因州”的老熊就被一个小孩打死在那里——虽然那个码头(以及周围的几个码头)都重建过了。水上的新船也多了不少。“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看上去就像一座鬼城,但是附近的那个古老的渔村(或者叫龙虾村也可以),如今却变成了一个旅游小镇,虽然脏乱依旧。那里有一个小艇码头,你可以租上一只小船,买到做钓饵的蛤虫。那里还有一个到处都是岩石的公共海滩,从原本属于“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那个私家海滩就可以看到。因为没人看管,“私家”海滩早就不再是私家的了。我和弗兰克去的时候,看到两家人正在那里野餐,其中一家是坐小艇来的,另一家人是开车来的。他们开过了那条“私家”车道——我和弗兰克那天也开过了。那块褪色的招牌依然还在,上面的字依稀可辨:季节性歇业!曾拦着车道的那条铁链早被拆掉,扔在一边了。
“要想让这个地方改造得适合人住,需要花一大笔钱。”弗兰克说。
“还不知他们愿不愿意卖呢。”我说。
“上帝啊,谁还会愿意留着这个破烂不肯出手?”弗兰克问。
在缅因州巴思市的一家房产事务所,我和弗兰克发现,那个穿白色无尾晚礼服的男人依然是“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主人——而且他还活着。
“你们想买老阿布史诺特的酒店!”房地产经纪人非常震惊地问道。
我们很高兴地得知“老阿布史诺特”还活着。
“我只与他的律师联系。”房地产经纪人说。“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想把那个酒店脱手。老阿布史诺特现在住在加州。但他的律师遍布全国。与我打交道最多的那个律师住在纽约。”
我们想,这下事情简单了,只要通知他在纽约的律师我们想买下那个酒店就可以了。我们回到纽约后,阿布史诺特的律师告诉我们,阿布史诺特想见我们。
“我们得去加利福尼亚见他。”弗兰克说,“老阿布史诺特听上去老得像哈布斯堡家族的一个成员。他一定要见我们,否则他是不会卖掉酒店的。”
“耶稣啊,上帝啊!”弗兰妮说,“跑这一趟太费钱了,只为了见一个人!”
弗兰克告诉弗兰妮,路费由老阿布史诺特出。
“他可能想当面嘲笑你们吧。”弗兰妮对我和弗兰克说。
“他可能想见见比他更疯狂的人吧。”莉莉说。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这么幸运!”父亲大声说,“真难以想象,这酒店还等着我去买!”我和弗兰克觉得没有必要向父亲描述那片废墟——还有围绕着他心爱的“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的那个破烂的旅游小镇。
“反正他什么也看不见。”弗兰克小声说。
我感到高兴的是,父亲绝不会有机会见到老阿布史诺特了。老阿布史诺特常住贝弗利山庄酒店。我和弗兰克到了洛杉矶机场之后,便租了一辆汽车——这是本周我们租下的第二辆汽车——直奔贝弗利山庄酒店,去见年迈的阿布史诺特先生。
在一个带有独立的棕榈花园的套房里,我们见到了这个老人,他身边围着一个护士,一个律师(这是他的加利福尼亚律师)。后来我们知道,他得了致命的肺气肿病。在这个挂着一排空调的房间里,他背靠着枕头,坐在一张精致华贵的病**,小心翼翼地呼吸着。
“我喜欢洛杉矶。”阿布史诺特喘着气说,“这里的犹太人没有纽约那么多。或者说,我对犹太人终于可以熟视无睹了。”刚说完,突然咳嗽起来,弄得他自己猝不及防,好像有人从侧面袭击了他一下似的,靠在**的身体突然大幅度地扭动了一下。听他的咳嗽声,我们感觉他好像被一整块火鸡腿卡住了喉咙——好像无法喘过这口气了,好像他那顽固不化的反犹太主义立场最终会要走他的命(我想,听到这个消息,弗洛伊德一定会无比开心的)。不过,这场袭击来得快,去得也快,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护士为他垫高了后背上的枕头,律师把几份看起来很重要的文件放在他胸前,把一支钢笔塞到他颤巍巍的手里。
“我就要死了。”阿布史诺特对我和弗兰克说——好像他不说,我们就看不出来似的。他穿着白色丝绸睡衣,看上去差不多有一百岁,人已瘦得不成样子,体重不会超过五十磅。
“他们说这两个人不是犹太人。”律师指着我和弗兰克,对阿布史诺特说。
“你想见我们,就为弄清楚这个?”弗兰克问老人,“在电话里你就可以搞清楚的。”
“我可能就要死了,”他说,“可我死也不会卖给犹太人的。”
“我父亲,”我对阿布史诺特说,“是弗洛伊德的好朋友。”
“不是那个弗洛伊德。”弗兰克对阿布史诺特说。老人又开始咳嗽。他没有听到弗兰克说的话。
“弗洛伊德?”阿布史诺特说。他又是咳嗽,又是吐口水。“我也认识一个叫弗洛伊德的人!是个犹太驯兽师。其实犹太人是当不了好驯兽师的。”他对我们说,“要知道,动物也很聪明的,动物也能发现你身上的可笑之处。我认识的那个弗洛伊德是个愚笨的犹太驯兽师。他想训练一头熊,结果让熊吃了!”阿布史诺特高兴地大叫起来——这一叫,他又咳嗽起来。
“这熊也反犹太人?”弗兰克问。阿布史诺特笑得很凶,我想要是他再这样咳嗽下去,一定会咳嗽死的。
“我真想杀了他。”弗兰克后来说。
“你们竟然想买那个地方,一定是疯了吧。”阿布史诺特对我们说,“我是说,难道你不知道缅因州在哪儿吗?那是个什么鬼地方!没有像样的火车交通,也没有像样的航空。开车去那里,也非常可怕——离纽约和波士顿都太远——你到了那里,就会发现水冰冷,虫子极其猖獗,不用一个小时,就会把你咬死。现在也没有什么高级的水手开船去那里了——我指的是有钱的水手,在缅因州,即使有钱,你也无处花去!甚至连妓女都找不到一个。”
“反正我们喜欢就是了。”弗兰克告诉他。
“他们不是犹太人,对吗?”阿布史诺特问他的律师。
“不是。”律师说。
“看他们的模样,还真不好说。”阿布史诺特说。“从前我一眼就能认出犹太人。”他对我们解释说。“可是现在我就要死了。”他加了一句。
“太不幸了。”弗兰克说。
“弗洛伊德不是被熊吃掉的。”我告诉阿布史诺特。
“我认识的那个弗洛伊德是被熊吃掉的。”阿布史诺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