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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鼠王综合征最后一家(第3页)

“不对,”弗兰克说,“你认识的那个弗洛伊德是个大英雄。”

“那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弗洛伊德。”老阿布史诺特争辩说,语气有点急躁。

护士拿起毛巾擦去他流到下巴上的口水,看护士那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像擦着桌子上的灰尘一样。

“我们都认识的那个弗洛伊德,”我说,“拯救了维也纳国家歌剧院。”

“维也纳!维也纳到处都是犹太人!”他喊道。

“现在缅因州的犹太人也比以前多多了。”弗兰克逗他说。

“洛杉矶也是。”我说。

“反正我要死了。”阿布史诺特说,“感谢上帝。”他在放到他胸前的那份文件上签了字,律师把文件交给了我们。就这样,弗兰克在一九六五年买下了“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和缅因州海岸上一片二十五英亩的土地。“就像白捡的一样。”弗兰妮总是这么说。

老阿布史诺特的脸上长出了一个几乎是天蓝色的鼓包,他的两只耳朵紫紫的,那是因为涂满了龙胆紫药水——一种过时的杀菌剂。巨大的真菌好像正从里到外吞噬着这个老家伙。“等一等。”我们正要离开,他突然叫住了我们——他的说话声引发了胸膛里水流一样汩汩的回音。护士又垫高了他的枕头。律师啪的一声合上了公文包。空调在呼呼作响,房间里非常冷,我和弗兰克觉得这里真像一座坟墓——用德语说就是Kaisergruft——就像维也纳埋葬着哈布斯堡家族没有心脏的尸体的坟墓。“你们准备拿那个地方做什么?”阿布史诺特问我们,“你们到底要拿那地方做什么?”

“做特别突击队的训练营。”弗兰克告诉老阿布史诺特,“以色列军队的训练营。”

我看到阿布史诺特的律师脸上挤出了一丝笑容。正是这个非常特别的微笑,引诱我和弗兰克后来禁不住好好看了看交到我们手上的这份文件上出现的这个名字。这个律师名叫欧文·罗森曼——尽管他是洛杉矶人,但我和弗兰克敢肯定,他就是个犹太人。

老阿布史诺特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以色列突击队?”他说。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弗兰克嘴里发出一阵机关枪枪声。我们以为欧文·罗森曼听了会笑得支撑不住,一下子倒在空调机上呢。

“熊会吃了他们。”阿布史诺特说,声音很怪异,“到头来,熊会把所有的犹太人都吃掉的。”他那张老脸显出没头没脑的仇恨,那仇恨已经不合时宜,就像他耳朵上涂着的龙胆紫药水一样过时了。

“祝你死得愉快。”弗兰克对阿布史诺特说。老人又咳嗽起来。他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是因为止不住地咳嗽,只好作罢。他示意护士过来,护士好像不费什么劲就让他止住了咳嗽。她已经习惯这一切了。她示意我们离开阿布史诺特的房间,接着她也出来了,把阿布史诺特刚才想要说的话告诉了我们——是阿布史诺特特意让护士说给我们听的。

“他说他有钱,能用钱买到最好的死法。”护士告诉我们。阿布史诺特还让护士转告说,这是我和弗兰克永远无法得到的。

我和弗兰克一时想不出有什么话要让护士转告老阿布史诺特的。我们很高兴,阿布史诺特从我们嘴里听到的最后一个消息是,缅因州要有以色列突击队了。我和弗兰克就此告别了阿布史诺特的护士,告别了欧文·罗森曼。我们把第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装进口袋,坐飞机回到了纽约。

“你就把它一直放在那儿好了,弗兰克。”弗兰妮说,“让它在你口袋里睡大觉吧。”

“您再也无法把那个老酒店改造成旅馆了。”莉莉对父亲说,“它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

“我们开始的时候不用大张旗鼓。”父亲向莉莉保证。

父亲口中的“我们”,指的是父亲和我两个人。我告诉父亲,我会与他一起去缅因州的,我会帮他着手改造那个老酒店的。

“这么说,你与他一样,也疯了。”弗兰妮对我说。

我心里有个想法,永远不会告诉父亲。弗洛伊德说过,梦,就是一个人实现愿望的一种形式——如果真是那样,那么,笑话也是如此。这也是弗洛伊德说过的。一个笑话也是一个人实现愿望的形式。我跟父亲开了个玩笑——一直开到现在,已经开了不止十五年,因为父亲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平心而论,我想这个玩笑是“很成功”的,父亲没有听出任何破绽。

这所谓的“最后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从来就不是——将来也永远不会是——什么旅馆。这就是这些年来我对父亲开的一个玩笑。莉莉的第一本小说《我要长大》赚了一大笔钱,我们修复“海边的阿布史诺特酒店”是完全没有困难的。后来他们要拍电影,我们得到的版权费也足以让我们把弗洛伊德旅馆重新买回来。那个时候,我们或许能买得起萨彻酒店了——至少可以买下斯坦霍普酒店。可是我想,这第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不必成为一家真正的旅馆。

“毕竟,”弗兰克总这样说,“头两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也算不上真正的旅馆。”事实是,父亲一直是个“盲人”,或者说,事实证明,弗洛伊德的失明症是有传染性的。

我们把海滩上的乱石都清理干净了。我们把老酒店的“场地”或多或少修复了,也就是说,我们重新修剪了草坪,还修好了一个网球场。多年以后,我们建了一个游泳池,因为父亲喜欢游泳。父亲原来在海边游,看着他在海里游泳总让我不放心——我总担心他会转错弯,往大海深处游去。那两幢员工宿舍——就是父亲、母亲和弗洛伊德曾经住过的老房子——怎么样了呢?我们将它们拆掉了,拆下来的砖瓦让清障车拉走了。我们平整了地面,铺上了地砖。我们告诉父亲这是一个停车场——其实这里从来没有停过多少车辆。

我们把主要心思放在了改造主楼上。我们在原来放接待台的地方设置了一个吧台,我们把大堂改成一个大型的游戏室。我们想到了莫瓦特咖啡馆里的飞镖板和台球桌,所以我想弗兰妮说得没错:我们把大堂改成了维也纳咖啡馆。咖啡馆通向旅馆的餐厅和厨房——我们拆掉了几面墙,于是就有了建筑师所谓的“乡村厨房”。

“很大的乡村厨房。”莉莉说。

“很怪的乡村厨房。”弗兰克说。

修复舞厅是弗兰克的主意。他说:“保不齐我们什么时候要开一个大派对呢。”不过,我们不会有机会办大得不得了的派对——连所谓的乡村厨房都应付不了的那种派对。我们拆掉了好多间浴室,把顶层改造成了储藏间,把二楼改造成了图书室——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能力同时招待三十多位客人下榻——而且保证客人们互不相扰,每位客人都有绝对的隐私——只要等修整完毕,我们买上足够多的床就行了。

起初,父亲似乎觉得旅馆太冷清了,很是困惑。“客人都到哪里去了?”他总爱这样问——尤其是在夏天,窗户都大开着,本应听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孩子们高亢轻盈的声音断然会从海滩上飘来,其中还会夹杂海鸥和燕鸥的叫声。我只好向父亲解释说,我们的夏季生意太好,冬季都用不着开门营业。可是到了夏天,他有时又问我,怎么周围都静悄悄的,除了海浪冲击海滩的声音,什么声音都没有。“我心里默数过了,我想现在的客人也就只有两三位,”他总爱这样说,“除非我的耳朵也不中用了。”

于是我们便向他解释,这是一家高档度假酒店,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客人。我们的房价定得很高,所以,即使不是客满,我们也能赚到大钱。

“那不是太棒了吗?”他说。“我知道这个地方就会变成这样的。只需要把阶层和民主的观点适当结合起来。我始终相信它会成为一个很特别的旅馆。”

当然了,我家是民主的典范。首先是莉莉写书赚了钱,然后是弗兰克拿着钱去买那个酒店,接着是第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免费招待客人入住。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人过来住,有这些人在,他们的欢笑声或争吵声,就能巩固父亲心中的那个幻想:我们的旅馆终于成了一家有点名望的旅馆,而且是盈利的。莉莉常来旅馆住,来了就尽可能多住一些时候,直到住得受不了为止。我们把整个二楼都归她使用,可是她从来不喜欢在图书室写作。“图书室里的书太多了,让人难受。”她说。有这么多书在眼前,她觉得她小小的写书努力显得太微不足道。莉莉有一次甚至尝试在舞厅写作——那个地方也太大,老让人觉得音乐就要奏响,优雅的舞步就要展开。莉莉在那里写啊写,但她的打字机的噼啪声永远填不满这空****的舞池——尽管她噼啪噼啪使劲地敲着打字机。莉莉敲得太辛苦了。

弗兰妮也常来旅馆住,来这里躲避大众的关注。弗兰妮常来这第三家新罕布什尔旅馆调养精神。弗兰妮出名了——她的名气恐怕比莉莉都要大。在根据莉莉的小说《我要长大》改编的那部电影中,弗兰妮得到了一个角色:演她自己。毕竟,她是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时期的主要人物。当然,在那部电影中,她是演得最像我们这些人的唯一一个演员。他们把弗兰克演成了一个人们刻板印象中的同性恋、敲铜钹者和标本制作师。他们把莉莉演得非常“可爱”,但莉莉的小个子从来没有让我们觉得可爱。我想,她长成这样的小个子,是她努力长大却失败的结果——不论从努力长大的过程来看,还是从这最后的结果来看,都没有任何可爱的成分。他们把艾格演过头了——我们的这个让人伤心的艾格,本来倒是极其“可爱”的。

他们找了一位西部片老演员来演艾奥瓦鲍勃(我和弗兰克、弗兰妮都记得不知看过这个老笨蛋多少回被人射中,从马背上遽然落下)。看他举重的样子,简直就像狼吞虎咽地吃下一盘烙饼——根本没有举重的范儿,一点也不能令人信服。当然,他们把影片里所有的脏话都剪掉了。一个制片人告诉弗兰妮,说脏话只表明演员词汇的贫乏和想象力的缺失。我、弗兰克、莉莉和父亲都喜欢对着弗兰妮大喊,问她是怎么回应那个家伙的。“你他妈的狗屁不通的混账!你这笨得出奇的浑蛋!”她是这样回应制片人的,“去你的吧——说给你自己听吧!”

尽管有语言方面的限制,弗兰妮在《我要长大》一片中还是大放异彩。可是他们把小琼斯演成了一个为了加入爵士乐队而使劲试演的忸怩作态的小丑;他们把我父亲母亲演得平淡无味,形象模糊;还有饰演我的那个演员!——哎,怎么说好呢,耶稣啊,上帝啊!尽管有这些缺陷,弗兰妮的演出还是非常精彩。他们拍那部电影的时候,弗兰妮才二十来岁,因为长相异常漂亮,演十六岁的她自己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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