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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第3页)

“我给你们四个晚上做出决定。这趟旅程不可能轻松。存在一些力量,追踪者。存在一些力量,黑豹。他们在早晨乘风而来,有时在太阳最高之时,巫师光芒炫目的时辰。正如我希望他被找到,无疑也有人希望他被永远藏匿。从未有人向我索要赎金,但我知道他还活着,之后拜物祭司才去询问更古老的诸神,而祂们告诉他确实如此。然而二位要知道,存在一些力量。恶风在炽热的季节刮过城市,带走不属于它们的东西。白昼的劫匪,夜晚的盗贼,我说不清你们会发现什么。我们说得太多了。我给你们四个晚上。假如你们答应,就去盗匪之街尽头的坍塌塔楼那儿见我。知道那个地方吗?”

“知道。”

“日落后去那儿见我,去就表示你们答应了。”

他转过去背对我们。我们和他暂时谈完了。这时我忽然想到他杀死的女人和割成阉人的男人。

“愚蠢的追踪者啊,你当然知道阉人是如何炮制的。那男人必死无疑。”黑豹说。

我知道女房东那儿有个空置的房间,我请她允许黑豹住进去。和她交谈时我一丝不挂,因此她说行啊,没问题,但房租翻倍,否则等你下次出去,回来时就会发现房间已经搬空。可我什么都没有啊,我说。我对黑豹说,要是他变成野兽睡在树上,肯定会有人弯弓搭箭,轻而易举射穿他的胸口,于是他乖乖地住进那个房间。另外,城里的猎物不是属于这个谁谁谁就是那个谁谁谁,因此你不能跑来跑去随便杀死。再另外,要是你实在忍不住杀了别人的羊或鸡,也千万别带回这个房间来。再再另外,就算你真的带回了房间里,也千万别把哪怕一滴血洒在房间里。

黑豹听得很恼火,但他明白这么做有道理。我知道他会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明白他不能吼叫咆哮。他会尝试在窗台上睡觉,但明白自己做不到,他会闻到底下兽栏里的猎物,明白它们皮肤下的血流在加速。于是他领着男孩上楼回房间。第三天,他来到我的房间,笑嘻嘻地搓着肚皮。

“你似乎把一头黑斑羚偷偷运进了房间。”

“安安静静地待着呢。晚些时候我就可以大吃一顿了。”

“整个客栈都知道你的胃口。”

“你大概是妓院里唯一的修女。了不起的野兽,追踪者,了不起的欲望。你今天去哪儿?我该看看你的城市。”

“你已经见过这座城市了。”

“我想通过你的眼睛看,或者你的鼻子闻。我知道这座城市里有东西在等我们。”

我直视他的眼睛:“大猫,用你自己的时间去嫖吧。”

“追踪者,谁说咱们不能一起玩了?”

“随你便。去洗洗吧。”

他伸出像小蛇一样长的舌头,舔干净两条胳膊。

“好了,”他说,咧嘴笑笑,“咱们去见谁?欠你钱的人,活该被打断两条腿?咱们一人一条!”

人们说马拉卡尔是盗贼修建的城市。马拉卡尔是群山,而群山就是马拉卡尔。从来没有人征服过这个地方,因为没人敢尝试征服这座城市。光是爬上群山就足以耗尽人和马匹的力气。这儿几乎每个男人都是天生的战士,大部分女人也一样。这里是国王抵挡你们南方马赛金人的最后一个据点,我们就是在此处扭转战局,打得你们南方佬露出娘们本相,落荒而逃溜回家去了。和谈是你们的主意,不是我们的。几乎每座城市都是水平铺展的,唯独马拉卡尔向天空伸展,屋子建在屋子的顶上,塔楼造在塔楼的顶上,有些塔楼又细又高,忘了修建阶梯,你只能通过绳索爬到顶端。塔楼彼此挨得太近,看上去像是坍塌成了一团,靠近第一道城墙南端的塔楼确实如此,不过依然在使用。四道城墙包围城市,每一道都修建在其他几道之内,四个圆环围绕山峰,每一个都在另一个之内拔地而起。四百年前,老马拉卡尔化作废墟后,人们修建了第一道城墙。第四道也是最后一道城墙依然在修建之中。走到它底下,马拉卡尔看着像是四座堡垒,每一座都从底下一座之中冉冉升起,而塔楼叠放在塔楼之上。从鸟儿的角度望去,你会看见巨大的城墙犹如螺线,道路从山峰到平原如蜘蛛腿般伸展而出,城市里有驻扎战士的瞭望塔,有供弓箭手使用的射击口,有住宅和客栈,有作坊和商店,有救济院,有黑街暗巷,死灵法师和盗贼在其中出没,寻找欢乐的男人和提供欢乐的男孩与女人在其中活动。从我们的窗口能看见魔魅山,诸多桑格马的居住之处,但他们住得离我们很远。市民早就学会了圈起空地当院子,养鸡吃肉,修建栏杆阻拦野狗和山区野兽。想去山谷里的贩奴之路和前往海边的黄金与盐之路,最快的办法是沿着山坡向下走。马拉卡尔只出产黄金,买卖任何能被奴役的东西,向过路者收取贡税,因为假如你住在北方,这就是前往海边的唯一通道。

当然了,我说的是九年前。马拉卡尔现在已经和这些都不沾边了。

“我没法告诉你最近待在城里是好是坏,因为国王要来了。”我们出门时我对黑豹说。

他的车队还有两天路程,整个马拉卡尔都在准备庆祝他即位十周年,他是克瓦什·达拉,北方国王,克瓦什·奈图之子,瓦卡迪殊和卡林达的伟大征服者。他之所以要来这座城市庆祝,当然是因为它在拯救他神圣的屁股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否则他现在也没法让仆人擦干净他神圣的屎尿了。然而吟游诗人已经在高唱:赞美国王,是他拯救了群山之城。马拉卡尔的战士甚至都不在他的军队里,他们是雇佣兵,要是马赛金人先拿出合适的价码,他们早就为后者打仗了。不过,管他妈的诸神,总之这座城市会换上最好的衣服,饮酒欢宴。克瓦什·达拉黑金双色的旗帜已经到处都是。连孩子都把脸涂成了金色和黑色。女人把左乳涂成金色,右乳黑色,两边都绘出犀牛的图案。织工赶制衣服,男人穿袍服,女人把脑袋缠成大大的花朵,依然全都是黑色与金色。

“你的城市正在戴上黄金面具。”他说。

“一位长者告诉我,和平只是谣言,我们用不了一年就会和南边重新开始打仗。”

“无论是打仗还是和平,妻子都会想知道是谁操翻了她们的丈夫。”

“黑豹啊,你难得说这么有道理的话。”

我住在城市里,对我来说是件新鲜事。我一向行走在边缘上,总是住在海岸边,总是靠近边境。这么做就不会有人知道我是刚来还是正要走了。我只保留能塞进一个背囊的财产,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内就可以离开。然而在这么一个人们总是来来去去的地方,就算你待在永不变动的人群中心,也同样能够消失得无影无踪。对于一个招人恨的人来说,这就再合适不过了。我住的客栈在很西面,第三道城墙的边缘处。人们往往以为住在第三道城墙内的都是有钱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钱人大多数住在第二道城墙内。勇士、士兵和过夜的商人待在第四道城墙内,特别是内城四个角上抵御外敌的堡垒里。我之所以告诉你这些,审讯官,是因为你不可能去过那儿,而你们这些人永远也不会去。

我领着黑豹走过时高时低的街道,蜿蜒崎岖的街道通往山巅上的最后一座塔楼。我环顾四周,转过身,发现他看着我。

“他没跟上来。”他说。

“谁?你的小情人?”

“随便你怎么叫他,除了这个。”

“他会跟着你跳进鳄鱼的大嘴。”

“得等肿包消了才行。”我说。

“肿包?”

“昨天夜里企图揉我的肚皮。操他妈的诸神,我他妈死也不肯相信。谁会揉一只猫的肚皮?”

“误以为你是一条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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