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从我妈肚子里出来,我叔叔夏尔马就给我爸打了电话。一开始我爸还以为我是个女孩。我妈说他就是个聋子,只听得见他自己想听到的东西,而我爸轻声在我耳边念道:“电话里有鸟叫声。”我妈说:“身体香露就是一个你爸从来都听不到的词,香皂也一样。‘你能去洗个澡吗?’是一句你爸从来听不到的话。”
扯远了,让我们再次回到那两个旅行箱上。我妈用它们换来了克拉林根里一座威严的别墅。我爸妈住一楼和二楼,格里森先生住阁楼,一切都进展顺利,直到我妈学会了荷兰语里“租户保护政策”这个词。这个词是从格里森先生的嘴里冒出来的,我妈听了气急败坏,大叫道:“租户保护政策!”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是一种危险的性病,“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快,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然而格里森先生并没有离开,而是又待了三天。
第一天,我妈在花园里烧黑色的垃圾袋。滚滚的黑烟飘向空中,我妈大声嚷嚷道:“鬼魂快走!格里森先生凶恶的灵魂快走!”凌晨三点,我妈拿着扫帚敲打天花板,还念起一段在印度送别临终病人的经文。
第二天,我妈去了克拉林根森林里的小农场,偷了些奶牛的粪便回来。她想要新鲜的粪便,差点就被别人识破了。因为当时一个小孩子突然大叫起来:“妈妈!妈妈!那个阿姨把贝拉[1]的大便装进包里了。”一到家,我妈就戴上了打扫卫生的橡皮手套,开始给楼上的租客做饼干。
第三天,格里森先生拉肚子,我妈拉了水闸,仍然不停地拿着扫帚敲天花板,念着那段印度传统经文。
第四天,我妈做了一顿丰盛的美餐来感谢印度众神,因为格里森先生突然搬走了。
就这样,那两个箱子的价值提升到一整幢没有租客的别墅。
我爸妈在月里河小巷里住了十年,家里也没有再添人口。我妈妈辞了工作,在家全职照顾三个儿子。我爸成了医生,赚着和“班加罗尔[2]人力车夫”差不多的工资。
我的童年还算不错,不过这也许是因为我还太小,很多事都还不明白。我以为我们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以为每家都有一个跟我妈一样的妈和一个整天抱怨“要是我是一只老鼠就好了”的父亲,这个“老鼠”不是在新德里,就是在鹿特丹,又或者是在代芬特尔、古斯[3]。
大哥智商有问题,是家里唯一认为以下事件完全正常的人:坐在桌前、手臂紧贴身体的我爸,在花园里燃烧的垃圾袋,以及被擀面杖追打的中介工作人员。最后一个场面发生在卖房子的时候,准确地说是我爸妈搬来月里河小巷81号的十年后。
我妈看上了一座更好的房子,是一座有私人车库、花园和湖景的别墅。“这样的房子我们一辈子都买不起。”我爸说。我妈立刻反驳道:“是你一辈子都买不起。”
我妈的计划是把月里河小巷的房子以高价卖出去,用赚到的钱去买那座别墅。这回他们雇了一个新的中介工作人员,已经不是先前那个把月里河小巷的房子卖给他们的人了。也许那个中介工作人员现在已经当起了图书管理员,每天徘徊在死亡般的沉寂中,徜徉在无边无际的书海里。
那个新的中介工作人员说我妈想要的卖价“不合理”,一开始我妈似乎不认识这个词,还去查字典来着,查完字典,就拿着擀面杖大叫着冲了进来:“不合理?给我滚出去!”那语气,就跟“不合理”是一种性病似的。
我爸看了,说:“快跑!”
中介工作人员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朝前门飞奔过去。
我大哥大叫起来:“加油妈妈,加油妈妈。”
我和二哥羞愧地沉默起来,从此也明白我们这一家并不是正常的一家。
那个中介工作人员再也没有回来,于是我妈决定靠自己的力量把房子卖了,每个星期都会有人从我们家飞奔出去。我妈小时候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床头柜上还摆着好些个大奖杯。奖杯都生锈了,然而我妈的腿还很健硕,都四十岁的人了,还能跟个小恶魔似的健步如飞。她有时候会抓住潜在买家的衣领,使出惯用的抱怨手段:“就这价钱,在印度还买不到一个铁盘子。”
家里的走廊都要被踏平了,这时,出现了一个老人,出的价钱在我妈看来完全可以接受。老人其实分别报了价格给我爸妈,而我妈总是有理的那个,于是就以别墅价钱的两倍卖掉了他们住的房子。我妈有可能是荷兰作家威廉·弗雷德里克·赫曼斯的家人。赫曼斯也总是有理的那个,经常为了钱而吵架,不过吵架的对象不是中介,而是出版商。我记得有一封关于出版预付款的信,格尔特·卢贝尔胡森—就是帮赫曼斯出书的“忙碌的蜜蜂出版社”的出版商—在一封信里写道:“我只是去掉一个零而已。”就冲这句话,我妈肯定能给出“极佳”的反应。她会拿着擀面杖冲进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大楼里,把那个去掉的零打在卢贝尔胡森的脑袋上。
就这样,他们把别墅买了下来,我妈的一个朋友用一辆蓝色的小货车来帮他们搬家。专业的搬家公司太贵了,在印度,这些公司根本就不存在。那辆小破车在月里河小巷和第贝利亚斯小巷之间来来回回开了三十七趟。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妈养成了一种可怕的收藏癖。她仿佛一名忠诚的士兵,极力地保护着垃圾。别人丢在街上的,我妈就把它们带回家。比如坏了的收音机,生锈的自行车,破旧的家具,全都被她拖回了月里河小巷。有一天她要把这些东西全都带到印度去,和那里的同胞一起分享这份快乐。这是我妈的一个梦想,她相信那些穷人、弃儿,除了一副身体架子什么都没有的人不管看到什么都会满心欢喜,就连一台没有了屏幕的电视机也不例外。
我妈那遥远的过去一片漆黑,我知之甚少,羞愧是一把锁,紧紧锁住了她的嘴巴。有时候她半夜醒来,因为梦见自己乞讨的样子—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她张开嘴巴,一声尖叫,夜晚的黑暗仿佛成了一种抚慰,比起那因为过去的回忆而形成的黑暗要淡了好几百倍。
第贝利亚斯小巷的居民们害怕地躲在窗户后面,看着我们搬家。在他们眼里,那辆蓝色的小车就是一辆垃圾车。一堆又一堆的货物被运到房子前面的台阶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座电器、自行车和家具堆积而成的小山。而那座小山到了第二天早晨日出的时候仍然在台阶上。搬家已经持续了二十八个小时,每运一趟,我爸就嚷嚷道:“我再也不搬家了!”
后来我爸妈又搬了三次家,准确地说是两次半。
在我的第一部小说问世的那一天,也就是2005年2月24日,我爸妈宣布他们要移民加拿大。多伦多的一家医院请我爸去那里就职,我妈觉得工资比之前强多了,对印度人来说还是挺可观的。
仿佛皇室家族一般,我爸妈坐了好多趟飞机去了多伦多。说他们像皇室,并不是因为他们折腾的路程,而是因为我妈光是打包箱子就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当我爸已经到达了大洋的彼岸,开始了在那里的工作和生活,我妈还在没日没夜地打包所有的收藏品。白天她骑车去鹿特丹超市,把超市里的空箱子全都拿回家,晚上就打包箱子。曾经装着巧克力、咖啡和水果的箱子,现在全都装满了我妈捡来的垃圾,从别人不要的电视机到骑破了的自行车坐垫。
当年,我妈是带着两个行李箱从印度出发的,而当她要出发去加拿大的时候,两个集装箱都不够。这次移民要带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就跟要供给整个军队似的。
我爸在临时新家里欢迎我妈的到来。新家是一间公寓,所在的小区里经常有穿着皮裤的男人[4]出没。我爸根本就买不了房子,据我妈说他不够资格,这才被赶到一间出租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