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说这话像是在开玩笑,但我能感觉到他语调中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这种感觉很模糊,就像我以前就常常隐约感觉到,在他难以看透的内心深处,他对那些被自己征服的非犹太人有种冷冷的藐视。
“那你肯定不认识他们家的两个小伙子了?”我说。
“不认识。”
“老大叫乔治,他可能没有弟弟哈里那么聪明,但却是个有意思的年轻人,我相信你会喜欢他的。”
“他现在在哪儿?”
“这个嘛,他刚被牛津大学停学,估计现在待在家里,哈里还在伊顿。”
“不如你带乔治出来和我一起吃个午饭?”
“我问问他,我想他会很乐意的。”
“这孩子有些令人头疼,连我都听说了。”
“我倒不这么认为。他们看中了近卫团,想让他进军队,但他不愿意,反而去了牛津大学。可他并没有好好学习,还花了不少钱寻欢作乐,这没什么不正常的。”
“他为什么会被停学?”
“不知道,应该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正在这时,东道主站了起来,众人一起上了楼。道别时,菲尔迪还不忘提醒我记得邀请他外甥孙。
“电话联系,”他说,“我周三有时间,或者周五也行。”
第二天我就来到了蒂尔比。那幢宅院是伊丽莎白时期的建筑物,坐落在一个广阔的庄园里,开窗就能看到绵延不断的丘陵草地,园里还有野鹿在悠闲漫步。依我看来,目光所及之处应该都是布兰德家的封地。佃户们一定都觉得阿道弗斯爵士是一位很不错的领主,因为我从没见过哪个农场能保持得这么整洁,粮仓和牛棚都一尘不染,猪圈更是漂亮得像一幅画。公共区域看上去像古时候的水彩画。建在庄园里的村舍既美观又便利。要将庄园建成这样肯定花了不少钱,好在阿道弗斯爵士不缺钱。庄园还有一个九洞高尔夫球场和不少古树,整个园子被打理得像座花园一样。这座宽广的花园自然也是周边住户的骄傲。布兰德家的豪宅设计的是陡坡式的屋顶和装了直棂的窗户,经英国最有名的建筑师整修过,宅内的装修布置则出自布兰德夫人之手,看起来有品位、有档次,很是符合整幢宅子的风格。
“当然很简单,”她说,“无非就是乡间的一幢宅子而已。”
挂在餐厅里的是一幅画着英国旧时娱乐活动的画作,此外还有一套价格不菲的齐彭代尔[11]桌椅。客厅里挂着雷诺兹[12]和庚斯博罗[13]所作的肖像画,以及老克罗姆[14]和威尔逊[15]作的风景画。甚至在我住的那间带有四柱大床的客房里,都挂着一张伯基特·福斯特[16]的水彩画。这幢宅子装修得十分漂亮,待在里面就是一种享受。可说来也怪,它完全没有达到缪丽尔·布兰德想要的效果,这也令她分外苦恼。这幢宅子丝毫没有英式宅院的味道,总感觉每一件被挑选出来的物品都太刻意了。你很难察觉到餐厅里挂着一幅皇家学院风格的肖像画,旁边还挂着某位先辈从大旅行[17]中带回来的卡洛·多尔奇[18]的画作;客厅里也看不到哪位老太太画的水彩画——那虽然会让客厅显得拥挤却能增添几分雅致。房子里也没有难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沙发——英式住宅里往往都会有一个这样的沙发,也从没有人想过要将它搬走。这里也没有一张手工缝纫的椅子——那或许是某个未婚的姑娘在大博览会时期辛苦赶制出来的。房子里只有美,没有情感。
不过这幢宅子住起来是那么舒适,客人在这儿得到了悉心的照料,布兰德夫妇迎接你时又是那么热情!他们为人慷慨和善,似乎也非常好客。对布兰德夫妇而言,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让整个郡的朋友都受到热情款待。所以尽管他们拥有这片地产不过二十年,却深受邻里的喜爱,在这儿站稳了脚跟。如果不是见识到了他们豪华气派的宅院,以及经营得红红火火的产业,你可能会真以为他们家族已经在此繁衍好几个世纪了。
弗雷迪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如今刚过五十岁,为人低调不张扬,举止温文尔雅。我猜他肯定很聪明,只是有些矜持内敛而已。弗雷迪非常优雅,但不是那种英式优雅。他比一般人稍微高一点儿,留着山羊胡,长着鹰钩鼻,一双乌黑的眼睛,头发和胡须都已变成了灰白色。你不会把他当成一名犹太人,而会觉得他是一位颇有才干的外交官。弗雷迪是一个有个性的人,可奇怪的是,明明人生已经获得了成功,却总能感觉到他身上有种淡淡的忧愁。他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都很成功,但即使一直锲而不舍,他也从未在运动领域里取得过耀眼的成绩。虽不善骑马,但多年来弗雷迪一直带着猎犬打猎。后来,他以自己到了中年,以及生意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为由,成功说服自己放弃了狩猎,我想这对他而言也是种解脱。虽然拥有最棒的射击场,甚至还为其举办了盛大的宴会,可他的枪法却很差。尽管在庄园里建了高尔夫球场,但他的球技却始终很一般。弗雷迪非常清楚这些运动在英国有多重要,所以这方面的失利让他感到格外失望和苦涩,不过乔治弥补了这一遗憾。
乔治是一位“零差点[19]”的高尔夫球手,而且虽然不怎么玩网球,但球技比一般人要好得多。刚刚能拿得动枪,布兰德夫妇就开始教他射击,所以他的枪法也不赖。乔治两岁时,他们就让他坐在了矮种马的背上。看着儿子上马的姿势,弗雷迪知道,如果乔治在打猎时遇到了篱笆,他只会变得兴奋激动,与自己完全不同——多年来,弗雷迪一直坚持追猎狐狸,但骑马跨越篱笆时每每都觉得恶心反胃,因此打猎成了对他的一种折磨。乔治个子高挑,一头漂亮的淡棕色鬈发,再加上一双漂亮的蓝眼睛,简直是最理想的英国青年形象,同时从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坦率的魅力。乔治的鼻梁很挺,虽然鼻头有些大,嘴唇也稍显肉感,但他有一口漂亮的牙齿,皮肤也像象牙一样光滑。弗雷迪把大儿子乔治视为心肝宝贝,但对小儿子哈里就没那么喜欢了。哈里个子不高但身子结实,肩膀宽阔,比一般的同龄人都要更强壮。但一看他那双灵动的黑眼睛、粗硬的黑头发,以及那个大鼻子,你就知道他是什么种族。弗雷迪对哈里很严厉,而且常常没耐心,对乔治却百般迁就。哈里有头脑肯努力,将来会接手家族的生意。但继承人只会是乔治,他会成为一名英国绅士。
乔治主动提议开敞篷车来接我,那车是他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开得很快,我们比其他客人到得都早。布兰德夫妇坐在草地上,面前摆着茶点,身后是一棵高大的雪松。
“对了。”很快我就说起了正事,“前几天我见到了菲尔迪·拉本斯坦,他想让我带乔治去和他吃顿午饭。”
来的路上我没有跟乔治提起这个邀约,我觉得如果亲戚之间关系冷淡,那最好先跟他父母说一声。
“这个菲尔迪·拉本斯坦是谁啊?”乔治说。
人类的荣耀是何其短暂啊!要是上一辈的人问出这样的问题肯定显得很荒谬。
“算起来他是你的舅公。”我回答道。
我刚一开口,乔治的父亲就瞥了一眼自己的妻子。
“他就是个讨人厌的糟老头。”缪丽尔说。
“乔治出生前我们就断绝了来往,现在没必要让这孩子去修复这层关系。”弗雷迪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不管怎样,消息我已经带到了。”我说,感觉自己在这儿有些不受待见了。
“我可不想去见那个老家伙。”乔治说。
就在这时来了别的客人,对话就此打断,过了一会儿,乔治就和他其中一个从牛津来的朋友去打高尔夫球了。
直到第二天,这个话题才重新被提起。那天上午我和弗雷迪打了一场高尔夫球,玩得不是很尽兴,下午又打了几场所谓的“乡间别墅网球赛”,随后和缪丽尔两人坐在露台上。英国的天气大多时候都很糟糕,公平起见,如果这儿碰到个好天气,那么它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那个六月的傍晚就美好得不像样。天空万里无云,空气清新怡人,绵延不绝的绿色原野和树林就在眼前,还能望见远处村庄教堂的红屋顶。在这一天里,哪怕只是活着也足够幸福了。我和缪丽尔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我希望你不会因为我们不让乔治和菲尔迪共进午餐而觉得反感,”她突然说道,“他就是个可怕的势利小人,不是吗?”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他对我向来都不错。”
“我们跟他已经有二十年没说过话了。弗雷迪永远没法原谅他在战争期间的行为。我觉得他那样做一点儿都不爱国,每个人都必须有底线。你也知道,他当时就是不愿意放弃那个可怕的德国名字。弗雷迪当时是议会议员,负责军需,根本无法忍受这种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见乔治,他压根儿就不在乎这个孩子。”
“他现在年纪大了。乔治和哈里都是他的外甥孙,他的财产总得有人继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