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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小说网>追寻逝去的时光(全三册) > 005(第3页)

005(第3页)

这天晚上听德·夏尔吕先生表露了这么些高雅的情感以后,第二天早上我又在海滩遇见他。那天是他离开巴尔贝克的日子;我正要去洗海水浴,只见他朝我走来,通知我外婆在等我,让我洗好海水浴就去找她,这当口,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突然伸手掐着我的脖子,带着粗俗的笑容,很放肆地对我说:

“不过你这个小滑头,外婆才不放在你心上呢,是吗?”

“先生,您说什么呀,我爱她!”

“先生,您还年轻,”他松手退后一步,冷冰冰地对我说,“您应该趁年轻学会两件事。第一,要避免表露自然得不言而喻的情感。第二,别人对您说话,您在完全弄明白其中意思之前,不要急吼吼地忙于回答。您要是这么谨慎从事的话,刚才就不会像个聋子那样信口开河,也不至于在穿绣船锚的泳装之外再干蠢事了。我借给您的那本贝戈特,我现在要用。请您叫那个名字可笑而不雅的酒店领班,过一小时给我送来。我想,这会儿他总不至于还在睡觉吧。您使我感到,昨晚对您讲什么青春朝气的吸引力,真是为时太早了。我该跟您说说年轻人的少不更事,说说他们怎么毛手毛脚,怎么轻率冒失。我希望给您泼这点冷水,会比洗个海水浴对您更有好处。可您别这么站着不动啊,您会着凉的。再见,先生。”

后来他大概对自己说的话感到后悔了,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他寄来的一本书,就是他上次借给我,我让开电梯的人(而不是埃梅,他碰巧外出了)还给他的那本书。他寄来的是皮面的精装本,摩洛哥皮的封面上还镶着一块皮雕,雕刻成一朵勿忘草的形状。

德·夏尔吕先生走了,罗贝尔和我终于可以去布洛克家做客了。我在这次家庭晚宴上明白了,原来那些引得同学们乐不可支的趣事,都是老布洛克先生常说的段子,而那位“实在有趣”的先生,也是老布洛克先生的一个朋友,是他管人家说实在有趣的。我们在儿时总会崇拜一些人:比家里其他人都聪明的老爸;一个对我们讲形而上学,在我们眼里形而上学使他感到享受的老师;一个比我们早熟的同学(布洛克就比我早熟),我们还在喜欢缪塞,他就已经看不起缪塞的《天主的希望》了,而当我们的热情转向勒贡特老爹或克洛代尔的时候,他却又醉心于:

在圣布莱兹,在拉叙埃加,

您是那么,那么自如……

还有:

帕多瓦是座美丽的城市

那儿有闻名遐迩的法学博士……

可我更爱栗子粥……

……穿着黑色风衣飘然而过

俊俏的托帕黛尔。

而在组诗《夜》中,他只喜欢这一首:

在勒阿弗尔,面临大西洋,

在威尼斯,在可怖的丽都,

苍白的阿德丽娅蒂克死去

坟上依然芳草萋萋。

对于自己从心底里喜欢的人,我们会满怀仰慕之情摘抄、引用他们的文字,其实倘若我们相信自己,让自己的才情施展出来的话,即便比那些文字高明得多的东西,我们也未必看得上眼。类似的情形是作家在一部小说中写了好些人物和他们的原话,理由据说是它们都是真实的,结果它们反而成了整体上写得很生动的作品的累赘和败笔。圣西门笔下的那些人物肖像,他本人似乎并不怎么喜欢,但颇为后人所称道,他认识一些很有才情的人,由于欣赏他们的言谈,他把他们的隽语妙句记了下来,而在后世的读者看来,这些内容平庸得很,实在难以领略其中的妙处。他笔下有关科尼埃尔夫人或路易十四的那些他自以为细致入微、鲜明生动的记述,想必他是不屑于杜撰的。再说这些内容在其他著作中也多有记载,相关的评述可谓众说纷纭,在此我们只须引述下面这一点就够了:当一个人处于观察状态时,他的才情要比他处于创作状态时的水平低得多。

所以在我的老同学布洛克这个新瓶里,其实装着比儿子年长四十岁的旧酒布洛克老爹,老爹滔滔不绝地讲着荒唐的段子,放声哈哈大笑的时候,他的声音往往和儿子的声音混在一起,难以分辨开来。因为老爹总要边笑边把最后一句话重复两三遍,好让餐桌旁的听众品出段子的味儿来,这时儿子给老子捧场的笑声就会哄然响起,跟老爹的笑声掺和在一起。就这样,小布洛克每每刚说了些挺聪明的话,接下来就要抖落家传的段子,第三十遍重复老布洛克的俏皮话。而老爹本人,倒是只有逢到重要日子,才搬出这些俏皮话(同时也穿上常礼服),这种日子通常都是小布洛克带了某个值得向他显摆的人回家:一位老师,一个屡屡得奖的伙伴,或者就像那天晚上——圣卢和我。下面是这些俏皮话的两个例子:“一位很厉害的军事评论家,根据种种迹象,以及某个毋庸置疑的理由,断言日俄战争日本必败,俄国必胜。”以及,“这位出类拔萃的人物,在政界以出色的金融家著称,在金融界以出色的政治家著称。”这些段子,还可以换成一个关于罗斯切尔德男爵的段子和一个关于鲁福斯·伊斯拉埃尔爵士的段子,老布洛克说到这两位时,语气都很暧昧,让人觉得他仿佛认识他们似的。

老布洛克先生并不是家中唯一的亮点。我那位同学在他的妹妹中间更像个明星,他一边吃菜,一边嘟嘟哝哝不停地叫她们,把她们乐得笑出了眼泪。她们说话的声腔、句式跟哥哥活脱活像,对他的那套语汇运用得非常纯熟,仿佛那就是聪明人可以使用的唯一语言似的。

见我们到了,大姐就对一个妹妹说:“快去禀报我们审慎的父亲和可敬的母亲。”

“丫头们,”布洛克对她们说,“我给你们介绍圣卢骑士,他携着迅捷的标枪,从冬西埃尔而来,要在用打磨过的石头建造、雕着许多骏马的住处小住几天。”不过,他有多么掉文,也就有多么粗俗,所以他演说的结束语通常都是迥非荷马风格的调侃,“嘿,把你们上衣的搭扣扣上点儿,那个扭扭捏捏的家伙是谁呀?反正不是我老爸!”布洛克小姐们乐不可支。我对她们的哥哥说,他推荐我看贝戈特的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欢乐,我对贝戈特真是太喜爱了。

老布洛克先生只是远远地望见过贝戈特,对他的生平只是道听途说有些了解;看来他对贝戈特的作品,也只是靠那些肤浅的文学评论才间接地有所接触。他生活在一个差不多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向虚空致敬,凭假象判断。不确切,不在行,都丝毫不会使自信心有所损伤,人们照样自信满满。由于一般人都不会认识显赫的名人,也不会有精深的学识,所以这些既不认识名人也没有什么学问的人,照样可以自矜自夸,这真可以说是自尊心膨胀的奇迹。就社会阶层而言,每个阶层的人似乎都可以认为这个阶层是最好的,在他看来那些伟大的人物处境不如自己,厄运连连、叫人可怜,他可以不认识他们而指名道姓地谩骂他们,也可以不了解他们而对他们评头品足,嗤之以鼻。倘若自尊心将个人微薄的得益扩大了好几倍,仍不足以让每个人都有他志在必得的那份幸福(那总是高于给予别人的份额的),嫉妒便会来填补这个差额。诚然,当嫉妒表现为鄙夷不屑的口气时,就得把“我不想认识他”读作“我没法儿认识他”。但这是从理性的角度读出的意思。从感性的角度来看,这句话的意思确实就是“我不想认识他”。我们知道这不是真心话,但是一个人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他就想说假话,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这么感觉到了,更是因为这么说就能消除他与幸福之间的那段距离了。

这种虚幻的重要性,已经不只是布洛克先生的自我感觉,而是稍稍有些拓展开去了。首先,他的子女都把他看作一个出众的人物。一般来说,做子女的总有一种倾向,对父母不是贬得太低,就是抬得太高,而在孝顺儿子的眼里,老爸永远是最好的父亲,这一点甚至跟他值得崇拜的那些客观理由都并不相干。不过对布洛克先生而言,这些理由一条也不缺,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机敏能干,对家人极其亲热。在家族的近亲中间,大家之所以喜欢他,还有以下的原因:如果说社交圈中对一个人的评价标准往往很荒谬,所依据的准则不切实际却又一成不变,作为参照的是其他高雅人士的那个集合,那么,在中产阶级的生活圈子里,晚宴或家庭聚会中的核心人物,通常正是那些被大家公认为和蔼可亲、风趣幽默,但在社交圈出不了两晚风头的人。最后,在这个阶层中,虚假的贵族地位固然是不存在了,然而受到特殊礼遇的,却是一些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在家人乃至一些关系挺远的亲戚看来,布洛克先生的唇髭模样和鼻子上半部,都和奥玛尔公爵有几分相像,所以大家管他叫“假奥玛尔公爵”。(在酒店里的那些听差中间,有谁歪戴制帽,把呢子上装裹紧充外国军官的,同伴们不也把他当个人物吗?)

这几分相像是很模糊的,但那不妨说是一种称号。大家常说:“布洛克?哪个布洛克?奥玛尔公爵吗?”就好比说:“缪拉公主?哪个缪拉公主?(那不勒斯)王后吗?”某些别的细微迹象,在堂兄弟表姐妹眼里就成了所谓的与众不同。布洛克先生还买不起马车,有时候他从租赁公司里租一辆套两匹辕马的敞篷马车,穿行于布洛涅树林之中。他懒洋洋地斜靠在车座上,两个手指按在鬓角,另两个手指抵住下巴,虽说不相识的路人看了会以为这是装腔作势。但是亲戚们从心里觉着,要论潇洒,萨洛蒙大叔简直可以胜过格拉蒙·卡德鲁斯。像他这样的人,由于和《激进报》社交纪事版主编在林荫大道的一家餐馆同桌用过餐,所以去世以后,这个版面会称他们为巴黎人的老相识。布洛克先生对我俩——圣卢和我说,贝戈特心里很清楚为什么他——布洛克先生不跟他打招呼,还说贝戈特在剧院或俱乐部一看见他,就马上把目光避开。圣卢的脸红了起来,他心想,这个俱乐部不可能是他父亲当会长的骑师俱乐部。而且,这想必是一个比较封闭的俱乐部,因为布洛克先生说过,如今贝戈特要去的话,人家是不会接纳他的。圣卢唯恐低估对手,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俱乐部是不是王宫街上的那家(在圣卢家里人看来,那是个不入流的俱乐部,他知道那儿接纳过一些犹太人)。

“会长不就是鲁福斯·伊斯拉埃尔爵士吗?”小布洛克先生向父亲问道,意在提供一个机会,让他吹个挺体面的牛皮,他当然料想不到那位金融家在圣卢眼里,根本不像在他们眼里那么显赫。其实,加纳什俱乐部里并没有鲁福斯·伊斯拉埃尔爵士,而只有他手下的一个雇员。不过这个雇员跟老板的关系特好,所以随身带着那位大金融家的名片以备不时之需。有一回布洛克先生出门旅行,那条线路所属的公司的董事长正是鲁福斯爵士,那人就给了他一张爵士的名片。这一来,布洛克老爹逢人就说:“我得去俱乐部听听鲁福斯爵士的意见。”凭着这张名片,他把列车长弄了个晕头转向。

几位布洛克小姐对贝戈特更感兴趣,便把话头从“加纳什”拉回到他身上。小妹向哥哥发问的语气严肃之极,在她想来,既然要谈论才华卓著的人,自然只能用哥哥常用的声腔:

“这个贝戈特,他真是个让人叫绝的爷们儿吗?他也算得上是大人物,就像维利埃或卡蒂尔[227]那样是个大老爷们儿吗?”

“我在彩排时见过他好几次,”尼西姆·贝尔纳先生说,“他笨手笨脚的,像个施莱米尔[228]。”

援引夏米索的寓言故事不打紧,可是施莱米尔这个半是德语半是犹太方言的外号,尽管布洛克先生平日私下里是最爱用的,但当着陌生人的面这么说,他觉得太粗俗、太不得体。他狠狠地盯了这位舅舅一眼。

“他很有才气。”小布洛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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