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埃迪没说**吗?说了没有?”汉娜问。
她就知道**!露丝想,露丝最怕谈到性,因为汉娜迟早会把话题绕回她什么时候和艾伦“干那个”上。
“你记得很清楚的那张照片,”露丝说,“我的帅哥哥们在主教学楼门口照的那张……”
“它怎么啦?”汉娜问。
“埃迪告诉我,我母亲和他在那张照片下面**,”露丝说,“那是他们第一次做。我母亲把照片留给埃迪,但我父亲把它拿走了。”
“他把它挂在自己的卧室里!”汉娜低沉的音调中带了点冷酷,“有意思!”
“你的记忆力太好了,汉娜,”露丝说,“居然还记得这张照片挂在我父亲的卧室里!”然而汉娜没有回应,露丝又想:我厌倦这样的对话了。(最重要的是,她厌倦了汉娜从不道歉的习惯。)
露丝有时会想,如果她没有出名,汉娜会不会仍然是她的朋友。其实汉娜在杂志界也是名人,她最早是以写个人生活的杂文出名的。她还写幽默日志,内容大都是性方面的探索心得。但她很快厌烦了自传体风格,宣告“毕业”,开始描写死亡和苦难。
在这个病态的时期,汉娜采访了各种濒死者,研究终末期疾病患者的生活,曾经一连十八个月持续关注罹患绝症的儿童,后来又写了烧伤病房和麻风病院的专访。她也会前往爆发战争的地区和闹饥荒的国家采访。
接着,汉娜再次“毕业”了,撇下死亡与苦难的主题,转投乖张和光怪陆离的世界。她报道过一个据说可以永远**的**男明星,圈子里人送外号“铁先生”;采访过一位七十多岁的比利时老太太,她曾经出演过三千多部真人色情秀,唯一的搭档就是她丈夫。一次表演之后,丈夫去世了,悲痛的寡妇自那以后再也没有过性行为,她不仅在结婚的四十年里一直忠于丈夫,不搞外遇,而且婚姻的最后二十年中,夫妻俩只在观众面前**。
然而,现在汉娜又改变了风格。她目前的兴趣是研究名人,在美国,名人主要指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和特别有钱却特别古怪的巨富。汉娜从来没采访过作家,不过她曾经表示要“面面俱到”(也许她的原话是“秘密全都要”)地采访一下露丝。
露丝一直相信,自己唯一有趣的地方就是会写小说。汉娜说要采访她,露丝觉得很警惕,因为相比她的作品,汉娜对她的私生活更感兴趣。在露丝的小说里面,汉娜比较感兴趣的是跟作者个人有关的内容——就是她所谓的“真实”的东西。
汉娜很可能讨厌艾伦,露丝忽然想到。艾伦曾坦言,露丝的名声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让他厌烦。他给许多著名作家编过书,但只有在“不公开传播”他的言论的前提下,才会接受采访。艾伦很重视隐私,甚至不同意作者们把书题献给他。一位作者曾经非要这么做,艾伦说:“那就请用我的名字缩写,书里只能出现我的名字缩写。”所以,这本书的题词是:献给A。F。A。。露丝看到后,怎么也想不起F是什么的缩写了,觉得对不起艾伦。
“我得挂了——他好像醒了。”汉娜小声说。
“你不会也不陪我去萨加波纳克吧?”露丝问,“我还指望着你救我摆脱我父亲呢。”
“我会去的,我一定想办法去。”汉娜小声说,“我觉得是你爸爸需要人帮忙摆脱你——真是个可怜人。”
她父亲什么时候又成了“可怜人”?但露丝累了,没有反驳汉娜。
挂了电话,露丝重新考虑她的计划。因为第二天晚上不用和艾伦吃饭,最后一个采访结束后,她就能去萨加波纳克,比原计划提早一天,然后她得和父亲单独待一晚,只是一个晚上,也许还能忍受。第二天汉娜就会去,他们一起过夜——只有他们三个人。
露丝迫不及待地想告诉父亲,她有多么喜欢埃迪·奥哈尔——而且埃迪给她讲了许多玛丽恩的事。趁汉娜过去之前,露丝可以告诉父亲,埃迪说,玛丽恩在儿子们出事之前就考虑离开特德了。露丝不想让汉娜听到她和父亲谈论这些,因为汉娜总是站在特德那边——也许只是想惹恼她。
露丝仍然生汉娜的气,所以不怎么睡得着,她清醒地躺在**,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她失去童贞的那一次。这场小事故也有汉娜的“贡献”。
虽然比露丝小一岁,汉娜看起来却总是比露丝年龄大,不仅因为她在露丝失去童贞前就流过三次产,而且丰富的性经历也赋予她更成熟世故的气质。
露丝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十五岁的汉娜——当时汉娜在性方面就比她更自信。(而且她还没有失去童贞!)在日记里,露丝曾这样描述汉娜:“她还没有见识过世界,就散发着老于世故的气息。”
汉娜的父母婚姻美满——她却认为他们“无聊”“古板”——汉娜是独生女,一家三口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布拉特尔街一栋漂亮的老房子里。汉娜的父亲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很有贵族风范,他的举止让人觉得无论面对什么事,他都想做个局外人。汉娜认为,这个特点对于娶了一个有钱且完全不思进取的女人的男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露丝一直喜欢汉娜的母亲,她的脾气好,极为善良和蔼,还读了很多书——无论什么时候都捧着书,格兰特夫人曾经告诉露丝,她之所以只要一个孩子,是因为汉娜出生后,她非常怀念过去可以自由阅读的日子。汉娜告诉露丝,她母亲恨不得女儿快些长大,可以“自娱自乐”,这样她就能早点与她的书做伴。汉娜确实做到了“自娱自乐”。(她读书时浅尝辄止、缺乏耐心的习惯说不定也和她母亲有关系。)
虽然露丝觉得汉娜有这样一个忠于妻子的父亲是幸运的,汉娜却说,如果她父亲风流一点,说不定就不会那么古板无聊了,她认为这样更有趣,而父亲的淡漠性格是在哈佛法学院任教多年的结果,在理论层次上对法律进行的抽象思考,致使他对法律的实际运用丝毫不感兴趣,非常看不起律师。
格兰特教授曾敦促女儿学习外语,他对汉娜的最大期望是她能从事国际金融业。(他在哈佛法学院的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都从事这个行业。)
他父亲还很鄙视记者。尽管她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修习的是法语和德语,汉娜还是决定成为记者,与露丝从小就想成为小说家一样坚定,她坚信不疑地宣称自己会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一片天地。为此,大学一毕业,她就要求父母送自己到欧洲游学一年,她在那里练习法语和德语、记日记,认为这样可以“锻炼”她的“观察能力”。
露丝当时已经申请修读爱荷华大学的创造性写作研究生课程(而且被录取了),汉娜却邀请她同去欧洲,这让露丝颇感意外。“假如你打算成为作家,必定需要写作素材。”汉娜告诉她的朋友。
露丝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至少对她而言不会奏效,对于写作,她唯一需要的是时间;至于写什么内容,她早就已经想好了。然而她还是推迟了研究生入学的时间,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和汉娜在欧洲待上一年也肯定很好玩。
“而且,”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的好机会,如果你跟着我,就一定不缺人睡。”
这样的机会并没有出现在她们的旅途第一站——伦敦,但露丝和御庭酒店的吧台小哥勾搭了一下,她在国家肖像画廊观看她喜欢的几位作家的肖像时遇见了他,年轻人请她去剧院看戏,又带她到斯隆广场的一家昂贵的意大利饭馆用餐,他是个住在伦敦的美国人,父亲从事外交工作,在露丝约会过的男孩中,他是第一个有信用卡的,虽然露丝怀疑那些卡是他父亲的。
他们没能上床,反而在御庭酒店的酒吧喝得烂醉,因为当露丝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年轻人回到旅馆房间时,汉娜正在“使用”她们的房间,她当时正和一个她在银行兑换旅行支票时遇到的黎巴嫩人**。(“这是我在国际金融界处理的第一笔业务,”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父亲一定会以我为荣的。”)
欧洲之旅的第二站是斯德哥尔摩。出乎汉娜预料,并不是所有瑞典人都是金发。来接汉娜和露丝的两个小伙子是黑头发帅哥,虽然还在上大学,但非常自信,其中之一——后来跟露丝在一起的那个——英语说得很流利,更帅一点的那个几乎不会讲英语,却立刻和汉娜好上了。
分给露丝的那个年轻人开车把大家送到他父母的房子,那里距离斯德哥尔摩一小时四十五分车程,他父母出门度周末了。
房子很现代,采用了大量浅色木料,与露丝配对的男孩叫佩尔,他用小茴香煮了三文鱼,他们配着新鲜土豆、水田芥、煮蛋和细洋葱制作的沙拉吃掉了鱼,汉娜和露丝喝了两瓶白葡萄酒,男孩们喝啤酒,然后那个更帅一点的男孩带着汉娜进了其中一间客房。
露丝并非第一次听汉娜**,可这次有些不同,汉娜的床伴不会说英语,整个过程中,汉娜一直在哼哼唧唧。露丝和佩尔在外面洗碗。
佩尔不停地说:“你的朋友这么开心,我非常高兴。”
露丝则不停地向他解释:“汉娜总是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