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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胡克斯特拉巡警寻找证人(第3页)

“你听上去很开心。”扬森说。

“我醉了。”哈利重复。

“那你也是个开心的醉汉,哈利,”尼克说,“结案了,对吧?”

“可还没找到证人。”哈利说。

“你和你的证人,”扬森说,“放过她吧,我们不再需要她了。”

“可我看见过她。”哈利脱口而出。说出来之后,他才意识到,正因为见过她,所以忘不了她。她在那里干什么?她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证言多么关键,哈利想。但他只想对尼克说:“我希望祝贺她。”

“上帝,你真的醉了!”尼克说。

哈利想在**看书,但他醉得厉害,无法理解读到的字句,手中的小说非常适合坐飞机时读,但对醉汉来说是个挑战。这是艾丽斯·萨默赛特的新作,她的第四本书,这将是玛格丽特·麦克德米德探案系列的最后一本,名叫《退休的麦克德米德》。

尽管平时看不上犯罪小说,哈利却是这位加拿大老作家的忠实书迷。(虽然埃迪·奥哈尔从不觉得七十二岁算老——1991年,艾丽斯·萨默赛特玛丽恩·科尔七十二岁了。)

哈利之所以喜欢玛格丽特·麦克德米德探案系列,是因为他认为这位失踪人口组的警探拥有令人信服的、警察特有的忧郁气质。而且,艾丽斯·萨默赛特的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探案”小说,更像是对孤独女警内心世界的探索。对哈利来说,她的几部作品把麦克德米德警官在寻找失踪者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描写得异常真实。

虽然当时哈利还有四年半才能退休,但阅读退休女警官的故事并不能让他得到消遣——尤其因为书中强调,哪怕退了休,麦克德米德警官还是按照警察的方式思考。

她成为那两个永远失踪的美国男孩的囚徒,甚至做不到毁掉照片,尽管她知道那些孩子再也找不回来了。“总有一天她会鼓起勇气毁掉它们的,她想。”(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想?哈利想。就这样?只是想想而已?妈的!这算什么结尾?郁闷得睡不着的哈利盯着作者的照片,发现根本看不清作者的模样。他的心情更坏了,为什么她要把脸侧过去,还一直戴着帽子?帽子最让他生气,用笔名也就罢了,怎么还要遮遮掩掩,她是罪犯吗?

艾丽斯·萨默赛特模糊的侧脸让哈利想起了他那位消失的证人——他也没有好好看过她的脸。自然,他注意到了她的胸,而且发现她全身上下都透着警觉,但他印象最深的是,她会观察每一样东西。这是他被她吸引的一部分原因。哈利知道,他想见她,不仅因为她是证人,还因为她是那种他想要认识的女人。

1991年4月,阿姆斯特丹的报纸刊登了杀害妓女的凶手落网的新闻,然而听说凶手即将病死,人们兴趣大减。梅瑟利再也没有走出苏黎世大学医院,当月他就死了。害死八名妓女的连环杀手本应造成轰动,然而这件事只占据了不到一星期的报纸头条,五月底的时候,它已经完全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

新闻报出来的时候,露丝·科尔的荷兰出版商马丁·舒霍顿正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参加儿童书展(意大利人并不重视这条新闻,因为被杀的妓女中没有意大利籍的)。每年马丁都会从博洛尼亚到纽约去,因为两个儿子已经成人,现在西尔维娅也会和他一起到这两个地方去。马丁和西尔维娅错过了罗伊案件告破的新闻,因此露丝也无从得知结果,她一直以为鼹鼠人仍旧逍遥法外——在某个角落里伺机而动。

四年半后,1995年秋天,五十八岁的哈利·胡克斯特拉即将退休,在斯普伊街的安台农书店里,他发现了露丝·科尔的新作,立刻买了一本。

“她也该出新小说了。”哈利对女店员说。

安台农书店的所有店员都认识哈利,知道他喜欢露丝·科尔,而且经常在店里八卦哈利在书店挑书时的艳遇,据说他的大部分女友都是在书店认识的。安台农的店员也喜欢逗他,比如明知他喜欢读旅游书和小说,却表示怀疑他来书店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书。

哈利买了《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的英文版,这本书的荷兰语版本名字很可怕——Mijevriend。收钱的女店员虽然年纪不大,知道的却很多,她告诉哈利为什么作者用了五年才写完这本看起来不是很长的小说:“这是她第一本第一人称视角的小说,而且我知道她几年前生了个孩子。”

“我不知道她结婚了。”哈利说。他更仔细地看了看露丝的照片,她看上去不像已经结婚了,他想。

“后来她丈夫死了,大约一年前。”店员说。

这么说,露丝·科尔是个寡妇,哈利想。他研究着书封上的照片:没错,她看上去更像寡妇,她的一只眼睛里有种悲伤的神色,如若不然,那就是眼睛里有什么缺陷。她警觉地盯着镜头,比起悲痛,焦虑似乎是她更本能的反应。

露丝·科尔先前写过一本关于寡妇的书——现在她也成了寡妇!哈利巡警想。

他认为,大部分作者的照片都很别扭,因为明显是摆拍的。作者的手从来不知道该往哪儿放,许多人要么双手紧扣,要么抱着胳膊,要么揣在口袋里,或者托下巴、挠头发。其实他们可以自然而然地把手搁在身体两侧或者膝盖上,哈利想。

作者照片的另一个问题是,只会出现作者的头部和肩膀,哈利还想看看作者的身材如何。拿露丝·科尔来说,你甚至连她的胸都看不到。

到了休息日,哈利常会离开阿姆斯特丹,到斯普伊街的咖啡馆坐着读书,但对于露丝·科尔的书,他更喜欢在家里读。

露丝·科尔的新书外加两天的假期,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惬意的事呢?

读到年长的女作家和年轻男人的部分,哈利觉得挺失望。他五十八岁了,不想看三十多岁的女人和小伙子乱搞,但故事以阿姆斯特丹为背景,他又非常感兴趣。当他读到年轻人说服女作家付钱给妓女看她接客时,哈利巡警眼前一亮。“那是个红色的房间,落地灯上扣着猩红色的灯罩。”露丝·科尔写道,哈利知道她写的是哪里的房间。

“我很紧张,以至于什么都做不了,”露丝·科尔写道,“甚至没能帮妓女把鞋子的尖头摆到外面。我只拿起一只鞋,然后立刻把它丢掉了。妓女怪我给她添麻烦,让我躲在帘子后面,然后把鞋子在我脚两旁摆好。我猜我的鞋一定在微微地动,因为我在发抖。”

哈利想象得出她发抖的样子。合上书之前,他把这一段标注出来,他可以明天再读。现在已经很晚了,不过那又怎么样?他明天休息。

哈利巡警骑着自行车,以破纪录的速度从阿姆斯特丹西区来到老城区,其间他只停下来找了一把剪刀,把露丝·科尔的照片从书封上剪了下来,肯定有人记得他的证人长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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