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吼叫声停了,正如它突然地来。瑞克雷一头栽倒在草坪上。
“真抱歉啊。”希克尸博士放下法杖,“一点小小的恶行,各位都认为在此时此刻完全有必要吧。我有骷髅戒指,忘了?大学条例?我见过的奇物附身案例多了,刚才就是个典型例子。”
巫师们的冷汗消了,纷纷睿智地点头赞同。嗯,正是。虽然遗憾,毕竟形势迫人。都是为了他好,不得不出手,大家达成共识。瑞克雷本人睁开眼接过话茬儿:“刚才是什么鬼玩意儿?”
“呃,纹袍巫师埃文斯的鬼魂,校长。”庞德回答。
“藏在哨子里?”瑞克雷揉着脑袋。
“我想是的。”
“刚才谁打我?”
一阵局促不安的低语,表示大家通过民主协商,决定这问题最好让希克尸博士回答。
“根据大学条例,这是可以接受的暗算行为,校长。没人反对的话,这哨子我就带去黑暗博物馆里收藏了。”
“正是,正是。”瑞克雷说,“看见问题果断出手,好样的。”
“是否可容我邪魅一笑,校长?”
瑞克雷拍掉身上的灰土:“不行。斯蒂本先生,哨子不要了。先生们,开始比赛吧。”
如此,幽冥大学几十年来的第一场足球赛,就在一定程度的扯皮声中开场了。庞德郤斯蒂本站在裁判视角,立即发现了各种问题,其中最要紧的就是巫师们全部穿着巫师行头,也就是说所有人全一样。庞德吩咐一队戴着帽子,另一队摘了帽子,又引发一阵争执。此举并未解决问题,因为冲撞太过频繁,即便是官方指定的有帽队的球员也总丢帽子。接着比赛中断,因为球员声称两边当作得分柱的雕像不一样大,“纪念斯科拉伯校长发现毕维”的那尊雕像比“纪念弗兰克校长发现第三顿早餐”的窄了足足三英寸,对无帽队有利,太不公平。
然而上述所有问题在球本身面前都相形见绌。比赛用的是官方足球,庞德检查过,其实就是一块木头疙瘩裹了一层薄布和皮。可是不管尖头鞋前面的尖儿多长,都不足以吸收人脚踢在球上造成的冲击。终于,当又一位巫师扭了脚脖子被搀下场后,连瑞克雷都忍不住了:“太扯了,斯蒂本!一定有比这更合理的踢法。”
“加大球鞋?”近代如尼文讲师提议。
“把球鞋做到踢球不疼的尺寸,穿上就跑不动了。”庞德否决。
“再说了,瓮上画的人都光脚踢球。我建议考虑弄个研究项目。斯蒂本,我们都需要什么?”
“需要更好的球,校长,还要有跑步的意识。社会共识认为跑到一半停下来点烟斗不是个好想法;需要比得分柱更合理的得分标志,因为跑步撞向石头雕像太疼了;需要对赛场上的团队协作有一定认识,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也行啊;需要果敢,看见对方球员冲过来不许掉头就跑;需要记住无论何种情况也不许用手抓球……不瞒各位,我已经放弃喊暂停了,因为你们一兴奋就用手抓球,有一回还藏在身后,要么就站在球上。借此机会我还要指出,我们需要培养方向感,能分清敌我双方的得分柱。即使看见无人防守忍不住射上一脚,往自己的得分柱上踢也没有意义,其他人看见自射柱子也不要叫好祝贺。本场比赛共有三次得分,其中射中自家得分柱的有——”庞德低头看看手上的记分板,“三分。与现行足球相比,这个得分总数可圈可点,但我还是要强调认清方向和得分柱的从属至关重要。我承认有一种战略至少看起来很好用,就是所有人凑在自己得分柱前围个滴水不漏,让对方踢无可踢。很抱歉提醒各位,如果两边都这么干那就不用踢了。还有一两位同仁采用了更有前途的战术,就是混迹在对方得分柱附近,如果球往这边来了就抓住机会绕过对方的护门人。有时你们甚至还跟对方护门人一起靠在得分柱上歇着,两人分抽一支烟,观赏别人踢球。虽然这样团结精神可嘉,而且可能催生更高级的战术,但我觉得不应当鼓励。说到这个,我认为中途离场如厕或缓口气都可以接受,但离场找吃的实在不行。校长,我觉得可以安排一次中场休息,以满足同袍们最多二十分钟就要吃点什么的习惯。如果趁中场休息时交换场地,更可以解决因为得分柱不一样大引来的抱怨……请讲?”
“假如两边交换场地,”主席举手发言,“是不是说之前踢中自家得分柱的球就可以算成踢中对方得分柱的了?毕竟柱子归他们了嘛。”
经过一番玄学思考,庞德姑且回答:“不,当然不行。我还做了好多其他笔记呢,校长,不幸的是所有迹象都证明我们不怎么会踢球。”
巫师们沉默了。“那我们从球开始吧,”瑞克雷主张,“关于球,我有个想法。”
“好的,校长,我就知道您有想法。”
“晚饭后你到我这儿来一趟。”
朱丽叶被卷入晒塌后台的忙乱之中,谁也没空理会格兰达。此时的她就是包袱,是冗余,是废物,是累赘,是局外旁观者。不远处有个扎双马尾胡子的帅气年轻矮人正在耐心等待,其他人则忙着往一件看似银胸甲的东西上打临时铆钉。朱丽叶被工人们环绕,那场面恰似仆从为即将出征的骑士穿戴甲胄。更远处有两个身材较高的矮人,手里的武器美观度略逊,也更实用些。这两位是男的,格兰达一眼就看出来了,因为雄性身处显然被雌性占据并完全控制的环境中那种百无聊赖的样子,在所有智慧种族里都适用。他俩像是门卫。
格兰达被雪莉酒怂恿着凑过去找最近的门卫搭讪:“那个肯定挺贵的吧。”对方似乎有些局促。
“可不是嘛,那叫月光银。等会儿我们得跟她一起走猫步。都说以后这东西会流行,我可不太信。那玩意儿不顶用,一劈就破,偏偏熔炼的时候还得找伊戈帮忙。都说那玩意儿比白金还贵。倒是好看,听说穿身上半点分量都没有。我爷爷肯定要说它不配叫金属,可别人都说要与时俱进。要我说,我都不想把它挂墙上当摆设。可是你看他们都喜欢。”
“姑娘甲。”另一个门卫说。
“那什么叫微链甲的是啥?”格兰达又问。
“完全不是一码事,小姐。”第一个门卫回答,“我听说他们在城里专门修了个熔炉,因为最好的工匠都在这儿。要说成品嘛,链甲衫跟布一样细,还跟精钢一样结实!据说以后价格能降下来,最主要的是它不……”
“哎呀哈,格兰达,你猜我是谁?”
有人在身后拍格兰达的肩膀。她回身就瞧见一套品位高尚的华丽重甲。是戴着假胡子的朱丽叶,格兰达只能认出她那双淡蓝色的眸子。
“夫人说最好戴上这个,”朱丽叶解释,“没胡子就不是矮人了。你说呢?”
雪莉酒先声夺人。
“其实挺好看的。”格兰达还没缓过劲儿,“挺——银闪闪的。”
格兰达认出那是女性胡子。漂亮,有造型,上面没有老鼠果渣。
“夫人说给你留了个前排座儿。”
“哎呀,我不能坐前排——”格兰达本能地回答。这时雪莉酒插嘴道:闭嘴,别像你妈似的行吗?乖乖过去坐下。
无所不在的侍酒姑娘中有一个抓准时机出现,拉着格兰达的手,引着她有些摇晃的脚步穿过混乱的后台,回到店内的仙境。前排真有个空座在等她。
所幸她的座位虽然在第一排,却比较靠边,如果是正中间就尴尬死了。格兰达双手握紧小提包,壮起胆子看看前排的其他客人。座无虚席,而且不全是矮人,几名衣着光鲜的人类女性杂然其间,(在格兰达看来)有点忒瘦了。而且她们仪态自如,正在聊天,看得人心生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