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由于我努力地应邀参加每一场聚会,我拿到了一大堆纪念章、钢笔、笔记本、订书机、帆布包,还有别的很多纪念品,因此十年来我从不用花钱买圣诞礼物。
很自然地,我以为悉尼大抵也是如此,唉,结果那种大方的馈赠并没有发生在悉尼。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惊讶,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人比悉尼奥运会的组织者更了解白拿礼物的愉悦和吸引力了。但实际上,从免费赠品的角度看,悉尼奥运会相当寒碜。
还好,我也不是完全一无所获。跟现场观看开幕式的其他十一万位观众一样,我拿到了一只带碰簧锁的手提袋,里面装了一堆五花八门的小玩意儿——一枚纪念章,一双短袜,一把贴纸,一支塑料手电(用来骚扰邻座的观众)。《悉尼晨报》很大方地给了我好几件带有晨报标志的衣服(可能是作为现金的替代品):一件polo衬衫,一件橄榄球衬衫,一顶棒球帽,一件尼龙雨衣。当然了,这些衣物我一天到晚得意洋洋地穿着。所以说,我并不是完全一无所获的。
但我也意识到,我还没有一件可以带回美国去的真正的奥运会纪念品。这时,我读到一篇刊登在《晨报》金融版的文章,教你如何通过购买对的纪念品而一夜暴富。
基本上,这个奇妙的过程就是:买件什么东西,放上百八十年,然后兑换成钞票。比如说,1896年你花半块德拉克马[30]买下一张名为“雅典奥运会”的海报,好好照看它,也照看好你自己,那么今天你会发现它值1450澳元。
于是,怀着强烈的牟利的欲望,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能带走一件有价值的东西以纪念这场澳大利亚最大的盛会,我走上悉尼的街头去购物。
我的天,那外头的东西真是多。你想要什么都有。随便说出一件东西来,只要你能想得到,我敢保证你会在悉尼的某个地方发现此物在售,上面印有奥运五环,价格比你觉得离谱的数目还贵一倍。我看见有茶巾、浴巾、衬衫、伞、工装裤、棒球帽、帆船帽、浴室地巾、拳击裤、运动衫、足球、篮球、防水大衣,还有别的很多很多,件件都印着闪闪发亮的“Sydney2000”字样。
我想找件不同寻常的东西,在帕丁顿区一家名为“甜美艺术”的创意蛋糕店里我发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块蛋糕,做成萨马兰奇头像的样子——这么多年来他头一回漂亮得令人垂涎——后面是奥运五环的背景,头像前面是一只跃出水面的小鲨鱼,仿佛正扑向他的咽喉。
我走进去询问详情时才得知,那块蛋糕不卖,而且它也不是真的蛋糕。店员说:“这是泡沫塑料做的。”她又解释,“可以重复使用。”
我没说什么,虽然脑海里的确闪过了一个念头:要借萨马兰奇蛋糕来推广悉尼奥运会,这一天可能永远不会来。
“那么如果这是块真的蛋糕,而且真的要出售,它能卖多少钱?”我问道。
“800元吧,900也说不定。”
我们都觉得,虽说是赶上了千载难逢的盛会,这价钱实在还是不菲,于是友好地道别了。
最后,跟所有访问悉尼的游客一样,我走进了位于波特街的官方指定的奥运商店。那是家大商店,总是人满为患,各种纪念品应有尽有。特别吸引我的,是道恩·弗雷泽和默里·罗斯的DNA套装。这是一套纪念章,里面分别装有澳大利亚两位最受赞誉的游泳健将的DNA微粒,标价分别是160澳元和200澳元。柜面上的小伙子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搞到两位奥运明星的DNA的,虽然他很肯定那并不需要从身体上强刮下来。
他也不能解释为什么罗斯先生的DNA要比弗雷泽女士的贵40澳元。唉,不管是160澳元还是200澳元,都远远超出了我所能接受的一对纪念章的价格,尽管我承认这种可用于克隆你自己的奥林匹克冠军的材料并不是天天都能买得到。
我走向下一个柜台的时候问道:“这东西你们卖出很多了吗?”
“所有的东西都卖得很多,”小伙子回答道,一脸疲惫的样子,“这类东西多数都没有存货了。”
店里只有一个地方不是特别拥挤,那就是卖吉祥物的柜台。不知为什么,如今每一届奥运会都有吉祥物。莫斯科有Mischa熊,长野有可爱的雪片状的小生灵。亚特兰大那个嘛,我看就是个被枪崩倒在街角的人。现在悉尼的吉祥物是Millie、Sod和Oily之类的,叫什么都好啦。不管怎么说,它们都挺失败的,这么说并不奇怪,因为它们很没品位,吉祥物总是很失败,因为它们总是非常非常没品位。(我刚刚记起亚特兰大的吉祥物名叫Izzy,就是人们常说的“Izzy死了吗?Izzy还有气吗?Izzy身上有钱吗?”)
好了,这就是我把悉尼奥运会吉祥物每样一件买回家的原因。你瞧,奇货可居呀。在将来的几十年里,全国上下每家每户的壁炉上都端端正正地摆一个奥运纪念盘,架子上都醒目地搁上一只奥运纪念杯。只有我,摆的是奥运吉祥物。你大概觉得我是个傻瓜,可是相信我吧,百年之后,等兑现钞票的时候到了,我会得意地笑。
见鬼,这是怎么一回事
前两天,我去看了击剑比赛。很多人不喜欢击剑运动,因为不理解其中的规则和术语,但实际上击剑非常简单。
说实在的,我对击剑运动一窍不通,不过这没关系,因为这是奥运会,其中有大把的体育项目是人们所不了解、不熟悉的。要我说,这也是奥运事业的一大荣耀;每一个人都能在奥运会上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打算花几天时间去关注一些比较小众的比赛项目。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些体育运动极受欢迎,而其他的运动就不那么热门?在我看来并没有必然的原因:为什么观众们偏偏喜欢看人家踢球入网或者投球入篮,却不太喜欢看人家用尖锐的棍子对刺?奇妙的是,情况就是如此。我想知道为什么。
因此,本周前几天我跟一千二百名左右的记者和观众一起来到了击剑馆。
必须承认,击剑,至少对于没有经验的看客来说,是一项短得出奇而且令人困惑的体育比赛。裁判员一声令下,双方弓箭步向前冲刺,拿着武器,嗒、嗒,两秒钟后,一盏灯亮了,宣布一名选手得分,双方回到原位,从头再来一遍。若其中一方累计得到十五分,他她就赢了这场比赛。一场比赛中的比赛时间一般不到两分钟。
肯定能找到上千种方法来改善这项运动。比如说,你可以允许甚至鼓励偷袭。你可以让选手们分组进行车轮战,或者要求选手们蒙上眼睛原地转圈,转得东倒西歪时再举剑对刺。你还可以让一名选手持剑,另一名选手拿长矛。说实话,几乎任何改变都是一种进步。
虽然如此,我还是看得挺投入。因为有四场比赛同时进行,场面又激烈又混乱,比赛场地的不同角落一会儿爆出掌声,一会儿发出叹息。我在现场待了两个小时,完全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被那喧嚣、那激动、那每一次电光石火般神秘难解的疯狂交战所吸引。最后,我颇不情愿地挪了窝,走向邻近的柔道馆。这又是一项我很少关注的运动,我心里隐约觉得它大概跟成龙的电影差不多。
我并不以为选手们真的会从顶篷上一跃而下,或者从过路的公交车顶飞上赛台,或者高高地凌空跃起,再回身来几个漂亮的窝心脚——我当然不会那样想,但我的确以为这运动应该更激烈一些,可惜我只看见两个人身穿休闲服,面对面慢悠悠地转着圈,转起来就没个完,一边转,一边偷偷地想把对方的衣服扯掉。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不得不承认柔道运动的魅力我完全领略不到。
连拳击比赛也令我失望。奥林匹克拳击比赛只进行四轮,运动员基本来不及出汗。记分系统非常复杂,我根本没法推算。外面真正的拳击比赛通常是以一个人躺下为结束的,胜负一目了然。而在这儿,虽然我看得十分认真,但我几乎从来猜不到比赛结束时谁的胳膊会被胜利地举起来。
我差不多要放弃这次试验,回头去看主流体育运动了,但我终于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尝试。在红宝树湾,我悄悄离开了前往田径赛场的人流,走进了位于奥林匹克公园一个僻静角落里的一座不起眼的建筑物。这里是乒乓球赛场。
总算有一项运动是我不但了解而且有所体验的。我自己当然打过乒乓球,再说这里的乒乓球比赛跟在家打球基本是一回事,所不同的是没有人会不小心把球碾碎,或者在比赛中途出去抽烟。别的规则——记分方法,每决出五分换发球一次,等等——都是我所熟悉的。
因为我对这比赛如此熟悉,我立刻又震惊又敬畏地意识到,那些运动员的水平竟比我高出那么多。不是说比我现在的水平高,我如今又老又胖又笨拙,且多年不打乒乓球了。我是说他们远远超过了我一生中最高的水平,也超过了我做梦都不敢想的水平。有一位名叫王楠的中国女将发了一个球,虽然我远远地坐在第五十排的位子上,但我知道那个球我绝对接不住——我是说真的,绝对接不住。
我突然意识到,在其他那些体育比赛中我所见到的恰恰就是这样的竞技水平。这本来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对我而言却像一种顿悟。我所看见的每一名运动员都太敏捷,太灵巧,太熟练了。他们的技术是那么高超,那么卓越,因此要求人们全神贯注地去欣赏,也应当得到全神贯注的关注。总之,问题不在比赛,在我自己。
啊,我真是个大傻瓜。我如此荣幸地目睹了世界一流的竞技大师们大展身手,却完全没有领会其中的妙处。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会带着新的敬意和专注去观看所有非主流的奥林匹克体育项目(花样游泳除外)。也许,我还会再看一次柔道比赛。
另外,我仍然以为让击剑运动员蒙上眼睛比赛是值得考虑的。
高,更高,再高
在过去几周里,发生了大约65。74万件与奥运会有关的事情,其中有两件事对我触动尤大,值得一提。
头一件是一则新闻,说假如伟大的美国游泳健将巴斯特·克拉比[31]参加了本届奥运会,且以1932年的速度游完全程(这显然不近情理,因为他已经去世好些年了),他就会比伊恩·索普落后整整俩池道。太惊人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