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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重溯少时邻居谋杀案(第3页)

我哥哥鲍勃回问:“什么秘密?”

“如此快乐的秘密?”

我们愣了一会儿。没人有勇气说出我们共同的想法:其实我们刚给去世的母亲整理完遗物。随即我们发出了更加夸张的笑声。

母亲与我的关系过去是——将来也一直会是——我人生中最复杂的一段关系。

写到这里,我突然为两件相互矛盾的事感到痛苦不已。没人能比我母亲更开心看到这本书,但若不是她过世了,我很可能无法如此自由地写作。

小时候,我每天都要步行半英里到圣埃德蒙,在兰道夫街左转,欧几里得街右转,最后在普莱森特街左转。学校的女生都穿着灰格子无袖连衣裙和白色衬衫,男生都穿着深黄色翻领衬衫和宽松长裤。雷是我一年级时的老师,一头焦糖色的秀发,发量很多,身材玲珑有致,为人乐观积极,简直就像苏珊娜·萨默斯带着一帮六岁的小屁孩。尽管如此,她不是在圣埃德蒙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说来奇怪,虽然圣埃德蒙有许多天主教教导,学生还经常要在教堂里,但我对这些都印象不深。而圣埃德蒙刻在我脑海里的画面只有一个,画面中有一个棕色头发、耳朵略为醒目、安静又乖巧的男孩——丹尼·欧利斯。

我学生时代喜欢的男孩外形、性格都极不统一,但我可以确定地说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上。其他人可能更容易喜欢上坐在旁边或坐在后面的同学,但我不一样。如果对方坐在旁边或后座上,你就得直接接触对方,有时甚至要伸长脖子与对方对视,对我来说太过现实。对我而言,没什么比男孩子的后脖颈更可爱的了。男生懒散的后背能引发无限遐想,他可能正半张着嘴,可能在抠鼻子,而我永远无法看在眼里。

对我这样一个幻想家而言,丹尼·欧利斯近乎完美。我想不起他不高兴的样子,但同样不知道他笑起来是如何。相较一般的小孩子,他为人镇定,略显严肃,就好像他知道什么我们这些还相信牙仙童话的小孩子日后终会了解的事情似的。他就是一年级的山姆·夏普德[31]。我出生时有人送了我一个好奇猴乔治的毛绒玩具,而丹尼圆润玲珑的面庞和硕大的耳朵让我想起了那个玩具,每晚我都要死抱着这个玩具才能入睡。我喜欢丹尼这件事成了我家的大新闻。一次搬家整理旧物时,我发现一张比尼在艾奥瓦大学一年级时给我写的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米什,我想你了,丹尼·欧利斯最近怎么样?”

四年级时,我转学去了当地的公立学校威廉·拜厄小学。我的好朋友范氏姐妹在那里上学,她们搬到我家街对面后,我不再感到孤独了。我想和她们一起上学。我要想穿什么就穿什么。过了一段时间,我快把丹尼·欧利斯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的好奇猴乔治就这样消失了,和童年的其他一切一起消失了。

高三的一个晚上,由于我父母都出城了,一个朋友来帮我准备我的派对。之前的几个月,她都和我们当地的天主教男子高中芬威克学校的男孩们混在一起,她问我能不能邀请那些人来派对,我说当然可以。她还有点犹豫地告诉我,她正跟其中一个男孩约会。

她说:“就大概是那样。”

我说:“那很好啊,他叫什么?”

“丹尼·欧利斯。”

我睁大眼睛看着她,笑得前仰后合。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深呼吸,仿佛要告诉她什么惊天大秘密。

“你一定不信,”我说,“但我小学时候最喜欢的男孩就是丹尼·欧利斯。”

我朋友点点头。

她说:“最开始是因为音乐课上老师让你们手牵手。”我脸色一变,无声地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她说:“他告诉我的。”

我完全不记得牵手、音乐课这档子事,难道他知道?记忆里我只是安静地坐在他后面,小心谨慎地观察他每一次转头、每一次低头。现在看来我对他的迷恋就像肥皂剧里演得那么显眼。我感到有点尴尬。

我有点生气地说:“好吧,他总让人摸不着头脑。”

朋友耸耸肩。她说:“我不这么觉得。”

派对当晚,年轻男女们畅饮在我家草坪上、我家附近的街道上。我喝了太多杜松子酒,跌跌撞撞地走在家里的陌生人群中,那里有我约会过的男孩,也有之后会和我约会的男孩。背景乐是循环播放的年轻善良食人族合唱团《怀疑的心》。

我整晚都对那个浅黄头发的男生异常关注,他安静地站在厨房一角的冰箱旁边。他的头发盖住耳朵了,他的脸不再圆润,看上去憔悴了一些,但匆匆几瞥还能看到他脸上的沉着与隐匿。我整晚都避免碰到他,也没有直视他的眼睛。尽管喝了很多杜松子酒,我也仍然是坐在他身后的女孩,只有我看他,而他绝不会看我。

26年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正要关上笔记本电脑,熟悉的邮件提示音响了起来。我看了一眼收件箱。我不是一个有邮件必回的人,虽然不想承认,但我有时会在收到邮件几天后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才回复。收件箱里出现的名字是丹尼·欧利斯,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犹豫地点开了这封邮件。

丹尼当时是一名工程师,住在丹佛,他说在巴黎圣母院的校友会杂志上看到了我的资料。杂志上一篇名为《侦探》的文章中提到,我是“真实犯罪日记”网页的博主,这个网站用来尝试解决一些谋杀悬案。文章作者问及我解决谋杀案的初衷,并如实引用了下来:“一切都始于我14岁那年,我的邻居被残忍地杀害了。那是一起非常古怪的案件。被害人当时就在家附近慢跑。警察始终没能破案。住在附近的人都感到非常恐惧,对此案避而不谈,只想着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但我做不到,我非得找出真相不可。”

那是我当时口述的版本,还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的。1984年8月1日晚,我正在家里翻新过的三层阁楼卧室享受独自一人的时光。我家每个孩子青少年时期都会住在那儿一段时间,那阵轮到我住了。因为阁楼容易失火,父亲不喜欢那里,但当时我14岁,脑内情绪像海啸一般杂乱,甚至会在日记本上直接署名“作家米歇尔”,阁楼对我而言简直就是极佳的逃难所。那里铺着深橘黄色的长毛地毯,天花板倾斜而下,墙上嵌着一个书柜,书柜门后就是一个绝密的藏匿点,而我最爱的要数那张占了阁楼一半空间的大木桌子。我有一台唱片机、一台打字机,小窗户外能俯瞰邻居家的屋顶。那就是我做梦的地方。还有几周我就要上高中了。

与此同时,0。3英里以外,24岁的凯瑟琳·隆巴多正戴着随身听沿普莱森特街慢跑。那是个炎热的夏夜,晚上9:45有邻居在走廊上看到了凯瑟琳。她离死亡只差几分钟时间了。

我还记得听到了有人上二楼的脚步声,我猜是我姐姐莫林,她和母亲小声交谈着什么。我听到母亲蓦地吸气,她迅速跑到了窗边。我们是在圣埃德蒙认识的隆巴多一家。凯瑟琳死亡的消息传得很快,凶手把她拖到欧几里得和韦斯利大街之间的巷口,割断了她的喉咙。

那时的我除了偶尔读读《神探南希》外,对罪案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但案发两天后,我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就走到了我家附近凯瑟琳遇袭的地点。我看到地面上散落的随身听碎片,捡了起来,也不感到害怕,就是非常好奇,仿佛突然有一股电流穿过全身,催促着我找寻真相,此时此刻我还能回想起那一瞬间的所有细节——最近整理过的草坪的香气、车库门上斑驳的棕色油漆。“谁是凶手”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脑海,找不到真凶,我似乎就无法罢休。

我迷上了谋杀悬案,最爱收集预示着不祥、充满谜团的细节。提到“谜”这个字眼我就会产生巴甫洛夫条件反射,我的图书馆借阅记录就是有关死亡和真相的文献目录。当我见到一个人,听说他从哪来,最先想到的就是附近尚未解决的案件。要是你说你去过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那我每次见你就都会想起罗恩·塔曼。他是一名摔跤手,也是学校爵士乐队的贝斯手。1953年4月19日,他没关收音机、没关灯,甚至都没合上心理学的书就走出了宿舍,之后便人间蒸发,再也没人见到他了。如果你说你来自弗吉尼亚州约克敦,那我绝对会把你跟殖民地公路联想到一起。1986年到1989年,在这条沿着约克河蜿蜒而去的公路上,四对夫妇失踪了,可能是遭到了谋杀。

到了三十多岁,我终于决定专注于自己的爱好。多亏了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我自己制作的侦探网站“真实犯罪日记”才得以诞生。

人们常问我:“为什么对罪案这么感兴趣?”我总要回想起小巷里的那个瞬间,我拿着死者随身听碎片的时刻。

我要看看他长什么样。

要是知道他的长相,他就不再可怕了。

凯瑟琳·隆巴多案仍未结案。

我时不时会写到她的案子,也会在采访中提及。我甚至呼吁奥克帕克警察对某些事实进行核查。唯一得到核实的线索是有目击证人称见到过一个身着黄色无袖背心、头戴头巾的非洲裔美国男性在凯瑟琳慢跑时紧紧盯着她。我记得警察还辟谣了一个传闻,传闻中有目击证人称凶手是在下了高架列车后开始跟踪凯瑟琳的。传出这条传闻的目的很明显:暗示凶手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混入我们当中的。

奥克帕克警方的作为让我对此案无解深信不疑。我曾以为这一案件不会再有什么进展,直到丹尼·欧利斯的名字出现在我的收件箱中。丹尼在邮件中提到了另一个人:特里·基廷。我模糊地记得他是在圣埃德蒙大我一届的学长。那时我才知道丹尼和特里是表兄弟。他们和我一样,对凯瑟琳·隆巴多的死无法释然,因此和我取得了联系,而他们与我不同的是,他们追查此案的理由与个人经历关系更大。邮件中,丹尼只寒暄了一句便立即切入正题。

他写道:“你知道发现凯瑟琳的是圣埃德蒙的男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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