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三两成群,不时从他面前经过,不过一看到他立刻闪避。它们的数目不够,而且狩猎的对象是不懂战斗的驯鹿,眼前这只用两脚站立行走的怪东西,可能会又抓又咬,挣扎反击。
傍晚时分,他到了一个地方,有一头被野狼杀死的动物,骨头散了一地。尸骨的主人,在半小时前还是一头活生生、会跑会叫的小鹿。他望着骨头沉思,这些骨头被啃得干干净净、闪闪发亮,里头残余的骨髓透着粉红。也许在这天结束之前他也会变成这番模样吧!生命就是这样,不是吗?徒劳无功、仓促短暂,只有活着才受罪,死亡一点都不痛苦。死亡跟睡着没有两样,代表一切都终结了,可以好好休息。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还是不想死?
不过他并没有沉溺于人生哲理太久。他蹲在苔藓上,啃着骨头,吸吮还带有淡淡粉红色生命的屑末。肉味的鲜美仿佛模糊的记忆,既隐约又缥缈,诱得他快要发狂。他用力啃噬骨头,狠狠将骨头咬碎,只是有时碎的是骨头,有时却是他自己的牙齿。他将骨头往石头上猛力砸去,把骨头摔得黏糊糊再大口吞下。情急间他还敲到自己的手指,却讶然发现打到石头的那一瞬间,他的手居然一点也不会痛了!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可怕的天气,不是下雨就是下雪。他再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落脚、什么时候动身。他日夜赶路,只要一跌倒便就地休息,等到体内残存的生命之火又闪耀些许微光便起身。他,作为一个人类,已经完全放弃努力了。现在奋斗的,是他体内的求生意志,它仍不肯屈服于死神手下,逼他继续前进。他没有感到痛苦,他的神经已全然麻痹,心里充满各种奇异的画面和美味的梦境。
他只是一个劲儿地不停啃着小鹿的碎骨,那是他收集起来带在身上的。他再也不翻山越岭,只是无意识地沿着一条大溪前进。溪流最后流向一座宽阔的浅谷,但他既没注意到溪流,也没看见山谷,除了幻觉外他什么也看不见。他的灵魂已经出窍,只剩一条细如蚕丝的线绑住灵魂和躯体,两者才继续连接着,肩并着肩地或爬或走。
他苏醒时神志倒是清醒了起来。他仰躺在一块礁石上,阳光在头顶闪耀,既明亮又温暖。他听到远处传来小鹿的叫声,依稀记得刮过风、下过雨、飘过雪,但搞不清楚暴风雨究竟是侵袭了两天还是两周。
有时候他就静静躺着,动也不动。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让他残破的身躯吸饱暖意。多美的日子啊!他想。或许他可以试着辨识一下目前的所在位置。他痛苦挣扎了一番,转身翻成侧躺。在他身下是一条宽广缓慢的河流,眼前陌生的景象让他不禁迷惘了起来。他的目光慢慢顺着水流而下,河流在荒芜贫瘠的山丘间蜿蜒曲折,这些山丘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座山都要低平、荒凉。他慢慢地、从容地维持平淡的情绪,毫无激动地瞥向这条陌生的河流流向天际,看着它注入金黄灿烂的海面。他的心情依旧沉稳,一点也不兴奋。嗯,这倒特别,他想,可能是幻觉或海市蜃楼吧——嗯,比较可能是他的幻觉,是他混乱的心智在作怪。另一个景象让他更确信这是自己的幻觉,因为他居然看见一艘船停泊在闪耀的海面上。他闭上眼一会儿,然后睁开。怪了?幻觉还在!不过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他知道在荒野中心不可能有海或船,就像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弹匣一样。
他听到后方传来一声抽鼻子的声音——像吸气吸到一半被呛到或咳嗽的声音。由于他实在太过虚弱,身子又僵硬无比,只能非常缓慢地翻身再滚到另一侧。方圆几尺内什么也没有,不过他耐心等候。果然,又传来一声抽鼻子声和咳嗽声,然后他看见不到二十尺外,在两颗尖突的石头间,有个像是灰狼狼头的轮廓。不过那对直竖的耳朵不像他看过的其他狼耳那样尖挺,而且它的双眼湿润通红,脑袋也软弱无力地低垂着。那只动物在阳光下不停眨眼,看起来病了。他打量时它又抽了下鼻子,咳嗽一声。
起码这是真的,他心想。他转身翻回另一侧,看向之前被幻觉蒙蔽的真实世界,海洋却依旧在远方生辉,船只仍然清晰可见。所以那是真的?他闭上眼睛思索良久,然后想到了。他本来该往北走,但方向太偏东,所以反而越走离迪斯河分水岭越远,进入铜矿谷。这条宽广缓缓的河便是铜矿河,这片闪闪发亮的海洋是北冰洋。海面上的船是艘捕鲸船,本该前往麦肯锡河,但航线太过偏东,因此才停驻于科罗内湾。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哈德逊湾公司航海图,现在一切都弄明白了。
他翻身坐起,注意力转向眼前的要务。他脚上的布条全都磨破了,双脚已经不成脚形,只剩一团烂肉。他最后一条毛毯没了,来复枪和猎刀不见了,帽子也不知掉在哪儿,帽带里还夹藏着许多火柴呢!幸好胸前的火柴依旧干燥,安安稳稳躺在烟草盒和油纸里。他看向手表,上面标示十一点整,而且指针还在走,显然他即便意识不清,也没忘了上发条。
他现在十分冷静,而且神志非常清醒。虽然身体犹如风中残烛,但一点也感觉不到痛苦。他不饿,甚至连想到食物也没有特别开心。现在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出于理智。他把膝盖以下的裤子撕开,缠在脚上。那个锡桶不知为何居然还在,他打算出发前先喝个热水,然后再踏上旅途,朝那艘捕鲸船前进。他已经预见这条路将十分艰困。
他的动作十分缓慢,像中风了般不停发抖。想收集干苔藓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抬不起腿。他试了又试,最后干脆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行。他一度爬近那头生病的狼,那畜生不甘不愿地拖着病躯让路,还用那条几乎连卷舌都没力气卷的舌头舔舔自己的肋骨。男人注意到它的舌头不是一般健康的鲜红色,而是黄棕色,看起来像覆盖了一层粗糙的半干黏液。
喝了一夸脱的热水后,男人发现他又可以站起来了,甚至可以迈开脚步,只不过走起路来半死不活,像快断气一样。他每走几分钟就得停下来休息片刻。他的脚步软弱无力,摇摇欲坠,就像跟在他后面的那匹狼一样,每一步都跌跌撞撞、欲振乏力。那一晚,当那片耀眼的海洋被黑暗吞没时,他知道自己只走了不到四里。
他一整晚不断听到那只病狼的咳嗽声,其间不时还夹杂着小鹿的鸣叫。他四周充斥着生命力强壮的生命,精神奕奕,生龙活虎。他知道那只病狼紧跟在他这个病人身后,是希望这个男人会比它早死。早上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它用水汪汪的饥渴双眼瞪着他。它卧躺在地,尾巴夹在**,活像一条可怜兮兮的野狗。早晨刺骨的寒风吹得它直发抖,听见男人想跟它说话,结果只发出粗哑的低语时,也只是无精打采地咧嘴一笑。
这一天艳阳高照,整个早晨男人只是跌跌撞撞朝着那金黄色的海面和捕鲸船前进,跌倒就再爬起来,一遍一遍,反复不停。天气风和日丽,在冬季来临前,秋老虎总会发作一阵,可能持续一个星期,也可能明天或后天就消失了。
下午时,男人发现一条新踩出来的小路,是另一个人的足迹;那人不是用走的,而是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行,拖着身体前进。男人猜想可能是比尔,但他其实根本不在乎对方是谁,他一点也不好奇;事实上,各种感觉和情感都已离他远去,他再也感受不到疼痛,胃口和神经也都陷入沉睡,是他体内的求生意志驱使他继续前进。他虚脱乏力,精疲力竭,却仍不愿赴死——是求生意志还不肯放弃,他才继续吃沼莓和小鱼、喝热水,并小心提防着那匹病狼。
他循着男人爬行的痕迹前进,很快就走到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散落着几根新鲜的骨头,以及许多野狼的脚印。他看到一只被尖牙撕破的鹿皮袋,和他的正是一对儿。他捡起鹿皮袋,袋子重到他孱弱的手几乎拿不动。比尔居然一路带到最后。哈哈!他大可嘲笑比尔,因为他会活下来,带着金子踏上那艘停泊在闪亮海上的捕鲸船。他的笑声粗哑可怕,简直和乌鸦的叫声没有两样,那头病狼也跟着在一旁伤心长嚎。男人突然住口。如果对方真是比尔,他怎么能大笑?那些粉红净白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吗?
他转身离去。虽然是比尔先抛弃他没错,但他不会带走金子,也不会吸吮比尔的骨头。可他一面蹒跚前进时,一面又想:如果他们俩的处境对调,比尔一定会那么做的!
他经过一座水坑,弯腰查看坑里有没有小鱼,然而头才低下就觉得像被什么东西刺到,又猛然抬起头来。他瞥见自己脸孔的倒影,那影像太可怕了。他的感官受到刺激,感觉一下又回到他身上。水坑里有三条小鱼,只是坑太大,不可能舀干。他几次尝试要用桶子抓鱼,最后还是放弃,因为他太虚弱,很怕自己会一个不稳就栽进坑里,活活淹死。正因如此,他也不敢靠近河边,尽管沙洲旁的漂流木可以带着他顺流而下。
这一天他和捕鲸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里,隔天只有两里——现在他也和比尔一样,用四肢在地上爬行。第五天结束之际,他发现船还在前方七里远,只是这天他甚至连一里都走不到。天气依旧暖和,他继续爬爬昏昏,在地上翻来滚去,那头病狼也始终在他脚边咳嗽、大口喘息。他的膝盖现在也像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虽然他用了衣背的布料垫在膝盖下,但是爬过苔藓和石头时,还是在地上留下一道鲜红的痕迹。他有次回头时,看见那匹狼饥渴地舔着那道血痕,当时他仿佛受到当头棒喝,猛然惊觉自己可能会有什么下场——除非——除非他能抓住那匹狼。这简直就是一出残忍的生命悲剧——一个奄奄一息、用四肢爬行的人类,一只瘸了脚的病狼,两条生命拖着垂死的身躯穿越荒野,虎视眈眈对方的性命。
如果那只狼健康的话,男人不会如此不甘心。但一想到要被那面目可憎、随时都会断气的东西吞下肚,他就觉得作呕。哼,他还真是挑剔啊!他的心神又开始游**,幻觉也开始纠缠,他神志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越来越少。
他有一次昏倒后,还是因为听见耳边的喘息才醒来。那匹狼一见他睁眼便有气无力地跳开,但没站稳,软趴趴地摔倒了。这太荒谬了,但他不觉得好笑,甚至不再害怕,恐惧现在对他来说太遥不可及。不过,他的心智在那瞬间突然清醒起来,他躺在那儿,思绪飞转。船离他不到四里,他只要揉去眼中的湿气,就可以清楚看见那艘船就在眼前,也可以看见一艘小船的白帆划破晶亮的海面。可是他永远也爬不完那四里,他知道,他很冷静地承认这点。他知道自己现在连半里都爬不到,但他不想死,他辛苦熬到这一步,如果还无法活下来实在太没天理!命运对他太苛刻了!虽然已在垂死边缘,他仍拒绝死去。这除了疯狂,还能是什么?或许吧!虽然死神把他紧紧抓在手中,他还是要反抗!他不肯就这么死去!
他仰躺地上,动也不动,耳边可以听见病狼气喘吁吁的呼吸声逐渐逼近。他静静躺在那儿,宛如已在那儿躺了一辈子。狼最后终于来到男人耳边,粗糙干燥的舌头像砂纸般磨着他脸颊。男人的手突然一伸——至少他的意志力是这么命令它们——手指像鹰爪般猛然一抓,却只抓到空气。敏捷和准确度都需要力量,而男人虚脱无力,一点力气也挤不出来。
狼的耐心是很可怕的,但人的也不遑多让。男人整整半天躺在那儿纹丝不动,努力保持清醒。它是他的猎物,它也等着要吃掉他。有时候他再度被那片倦怠之海所淹没,进入漫长的梦境,而在如此半梦半醒之际,他依然没忘了要等着那喘息声逼近,等着那粗糙的舌头舔上他的脸。
他没有听见呼吸声。他的意识从某个梦境慢慢滑动,突然感觉到有舌头在舔他的手。他等着。狼牙先是轻轻啮咬,然后越咬越大力。那匹狼努力挤出最后一分力气,要把牙齿埋进它等待已久的食物之中。男人耐心等了许久,突然用被咬伤的手一把扣住狼的下颌。狼有气无力地挣扎,男人的手软趴趴地抓着它,另一只手慢慢地要绕过狼身,想要抱住它。五分钟后,男人爬到狼身上,用全身的重量把猎物压在地上。他的手不够力气把狼掐死,于是将脸紧紧压在狼喉上,吃了一嘴毛。半小时后,男人感到喉咙流过一道温暖的泉涌,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反而像被人强灌溶化的铅汁,他只是被意志所迫才会这么做。之后男人翻了个身仰躺着,倒头就睡。
那艘“贝德福号”捕鲸船上有几名科学探险队的队员,他们从甲板上看到岸上有个奇怪的东西,正从海滩往海里移动。他们无法辨识那是什么,而身为科学家,当然是要发挥探索的精神,于是爬上捕鲸船旁的小艇,前往岸上察看。他们看到一个活着的东西,不过不太能称之为“人”。它的双眼看不见,没有意识,像某种巨虫怪兽般在地上蠕动,只是大多的辛苦都是白费力气。不过它没有放弃,坚持不停扭动,一小时大概只能前进二十尺。
三星期后,男人躺在“贝德福号”的**说出自己的身份和遭遇,一面说,眼泪一面不停滑下枯槁的脸庞。他还语无伦次地喃喃说到自己的母亲、阳光普照的南加州和他位于橘子林和花丛间的家园。又过没几天,他已经可以和科学家和船员一起同桌共食了。他心满意足地注视眼前丰盛的菜肴,但一看到它们被其他人吞下肚便不禁焦躁。每消失一口食物,他眼里就流露深深的悔恨。他的神志很清醒,只是在用餐时间,他就是忍不住痛恨那些人。断粮的恐惧仍在他脑中徘徊不去。他问过厨师、问过仆役、问过船长,他们向他担保过无数次船上绝对有足够的食物,但他就是不肯相信。他蹑手蹑脚地溜到储藏室窥探,要用自己的眼睛确认才能安心。
水手们在一旁窃笑,其中原因他们再清楚不过,科学家也在监视男人后才恍然大悟。他们看见他在早餐后像乞丐般四处游**,无赖似的伸出掌心向水手乞食。水手们咧嘴一笑,塞给他一些硬面包。他贪婪地一把抓过,好似守财奴看到金子般双眼发直,看着面包,然后一把将面包塞进衣服下。其他水手也跟着笑嘻嘻地依样画葫芦。
科学家也不张扬,放任他去乞食。后来他们偷偷检查他的床位,发现**和床垫内都塞满了硬面包,每一个裂缝和角落都没放过。不过男人的神志再正常不过,他只是为了可能的饥荒未雨绸缪——仅此而已。科学家说他会好起来,而在“贝德福号”的船锚隆隆沉入旧金山湾之前,他也的确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