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火ToBuildaFire
即便到了早晨,天色依旧灰暗,寒意逼人,阴冷异常。男人离开育空的主要路径,转身爬上高耸的河堤。那里有条阴暗荒凉的路径,往东直通一片茂密的云杉林。河堤陡峭,他在堤顶借着看手表的动作稍事休息,歇了口气。现在是早上九点整,虽然万里无云,但天色依旧漆黑,太阳也毫无升起的迹象。尽管无云无雨,大地仍像蒙了层灰布般,一种隐隐约约的阴郁气氛让周遭景物显得灰暗昏沉。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太阳的关系。不过这件事没让男人太担心,他早已习惯抬头不见日光。太阳已经好几天没露脸,还要再过几日,那颗振奋人心的火球才会从南方天际探头出来;依旧是昼短夜长,才升起又随即落下。
男人回头往来时的路瞄了一眼。足足一里宽的育空河被藏在三尺厚的冰层下,上方还有三尺深的积雪,积冰处波浪起伏,放眼所及尽是一片白茫。从南到北,冰雪连天,只有一条黑色细线从云杉林岛的边缘一路朝南绵延,划破一望无垠的白。这条黑线同时也蜿蜒曲折向北,直到消失在另一座云杉林立的小岛之后。这条黑线是此区的主要路径,往南五百里直通奇尔库特山隘[1]、岱牙[2]和盐水;往北七十里到道森,从道森往北一千里至努拉托[3],最后从努拉托延伸一千五百多里到白令海边的圣迈可市[4]。可这所有的一切——无边无际的神秘路径,少了太阳的天空,刺骨的严寒,以及这片土地散发的陌生感和奇异感——都丝毫震撼不了这男人。并非他早就习惯这片景色,他才初来乍到,是个奇查寇,这是他在这儿的第一个冬天。他的木然是缘于想象力的缺乏。没错,他警觉心强、反应机敏,但仅限事物本身,他完全不在乎事物背后所代表的意义。负五十华氏度意谓冰点下四十五摄氏度,这个温度会让他觉得很冷、很不舒服,不过也只是这样。对他而言,温度的意义仅止于此,不会让他开始思索身为恒温动物的脆弱——或说明确一点,人类只能忍受极小冷热温差的弱点;也不会让他开始思考“永生”或“人类在宇宙的位置”之类的问题。负五十华氏度代表会冻伤,所以一定要戴手套、耳罩,穿上温暖的莫卡尼靴和厚袜御寒。对他来说,负五十华氏度就只是负五十华氏度,从来没什么好多想。
男人转身准备离开,顺口吐了口唾沫。一声尖锐的爆裂声冷不防吓了他一跳。他又啐了一口。这一次他看见了,口水还没落到雪地上,便在半空中爆裂。他知道负五十华氏度时口水会结冻,落地即碎,但这口唾液在半空中就爆开,以此推论,现在的温度毫无疑问低于负五十华氏度,可是究竟低多少他不晓得。然而气温不是问题,他要去韩德森溪左侧支流的一座老营地,同伴们已准备就绪,在那儿等他。他们翻越分水岭,从印第安溪出发前往营地,他则绕了个路,拐去查看环境,看春天后有没有可能将木柴从育空地区的岛上运出去。他预计在晚上六点抵达营地,没错,那时天色是已经黑了,但同伴们已经到达,他们会先将火生好,煮好热腾腾的晚餐等他。至于午餐呢?他的手压了压夹克下突起的一个包裹。面包用手帕包好,藏在他的衬衫下,贴身收着,这是唯一可以不让面包结冻的方法。一想到先浸过培根油又夹着肥厚炸培根的面包,他便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投身进入巍峨的云杉林。路径难以辨认,最后一辆雪橇经过后又落了一寸的积雪,掩盖了路径。他很高兴自己行装简便,没有驾乘雪橇。实际上,除了那袋用手帕包着的面包外,他什么也没带。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天气会严寒到这地步,他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摩擦鼻子和脸颊,心里边想:“真的是很冷啊!”他留着一把大胡子,但是胡子却保护不了脸颊和突出于冰冷空气中的高鼻子。
一条狗跑在男人脚边。它是一只当地的大型哈士奇狼犬,一身灰毛,无论外形和脾气都和它的野狼兄弟无异。严寒令这条狗也不禁垂头丧气,它的动物本能比人类的判断更准确,它很清楚在如此低温下,他们不该在路径上旅行。事实是,现在的气温不仅低于负五十华氏度,甚至比负六七十华氏度还低。目前温度是负七十五华氏度;冰点是三十二华氏度,代表此刻的气温比冰点还低了四十三度。狗当然不懂温度,它的脑袋或许也不像人类一样,对酷寒有深刻的感受,但这头野兽有它自己的本能,它感到一阵模糊的恐惧正威胁、压迫着它,所以它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脚边,期待男人能去找个营地,或找个遮风挡雪的地方,生火取暖。同时,只要男人一有不寻常的举动它便激动质疑。这只狗已从人类那儿体会到了火的好处,它想要温暖的火光,要不能在雪下挖个洞也好,把自己埋在暖和的洞穴里,远离外头冷冽的空气。
它呼出的湿气在毛上结了一层细末般的粉霜,特别是脸颊两侧和嘴部,连睫毛都被冰冻的气息染白。男人的红胡也结了一层冰,而且冻得硬邦邦的;他每呼一口气,温暖潮湿的空气就让胡子上的冰又厚上一层。除此之外,男人口中还嚼着烟草,只是嘴巴附近的结冰硬到他嘴巴无法完全张开,以至吐汁时吐不远,烟草的汁液便顺着下巴滴落,结成一道如琥珀般透明坚硬的胡子,而且越来越长。如果他跌倒,那道胡子就会像玻璃一样碎成碎片。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这个附加物,他已经在这种严寒下出门旅行两次了,知道这是所有在极北之地嚼烟草的人都要付出的代价。可是前两次没有这么冷,根据六十里河那儿的酒精温度计显示,上两次的气温分别为负五十和负五十五华氏度。
他沿着树林走了好几里,穿过一片宽广低平的黑色植被,之后沿着河岸来到一条已结冻的小溪河床。这儿便是韩德森溪,他知道这里离支流分汊处还有十里远。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早上十点,他一个小时可以走上四里,所以估计会在中午十二点半到达岔口。他决定到了那儿后要吃面包来庆祝一番。
男人沿着河床优哉游哉地前进,狗儿夹着尾巴,泄气地跟在他脚边。路径老归老,仍清晰可见,只是被十几寸深的积雪盖住了最后一批雪橇队的行迹,这条安静的小溪已经足足有一个月没有任何队伍经过。男人踏着稳定的步伐前进,什么也没多想。除了在溪流岔口吃午餐和六点时就可到达营地和同伴们会合外,没什么值得特别去想。他身旁没有人可以聊天,就算有,嘴上的冰也让他无法开**谈,所以他继续单调地嚼着烟草,下巴上那道琥珀胡子也越来越长。
“好冷,真是够冷的!我从来不知道天气可以冷到这种程度!”这个念头时不时就浮现脑海,他边走边用戴着手套的手背搓揉脸颊和鼻子,两手不自觉地轮流交替。尽管他不停摩擦取暖,但只要一停止动作,脸颊便又瞬间冻得发麻,鼻子也马上沦陷。他确定自己的脸已经冻伤了,他心里有数。他很后悔没有发明一个像他朋友在冷天时戴的那种鼻罩,鼻罩的带子可以绕过两颊,保护双颊不被冻伤。不过说来这也无关紧要,脸颊冻伤会怎样?一点痛,就这样,没什么大不了!
虽然男人头脑简单,但他对周遭环境观察入微,时时留意溪里的改变,每一道转弯、每一处凹陷、木头聚积的情况,他一样也没放过,路上也非常留心自己的脚步。有一次拐了个弯后,他突然像匹受惊的马[5],猛地跳离开路面,沿着路径后退好几步。他知道在这种季节里溪流会从河面一路结冻到河床底——没有一条溪流能在北极的冬季里流动——但他也知道有些泉水会从山腰涌现,在积雪和底下结冻的河面间流动,即使是最低温的寒流也无法让这些泉水冻结。他明白这种涌泉的危险;它们是陷阱,藏在积雪下方,形成一池池水洼,可能三寸深,也可能有三尺深。有时水洼上头又会覆盖半寸厚的冰壳,冰壳再被积雪掩盖,如此层层堆栈,有时可以叠上好几层。如果有人破冰陷落,他会一路摔到坚实的冰面才停止跌势,腰部以下全给浸湿。
这就是他如此惊慌的原因。他感到脚下的雪地松软,也听到被积雪掩盖的冰壳碎裂声。在如此低温下,脚湿了麻烦就大了,说不定会有性命之忧,或至少代表行程会有所延误,因为他一定得停下来生火,用火将袜子和莫卡尼靴烤干。他伫立原地,仔细打量河床和河岸,最后判定水流是从右方而来。他考虑了一会儿,揉揉鼻子和脸颊,然后转向左方,谨慎地踏出脚步,战战兢兢地试探前进。危机解除后,他又开始嚼起一根新的烟草,继续以时速四英里的步伐大步前行。
接下来的两小时,他数次遇上几个类似的陷阱。通常下方有水洼的积雪,表面都会较为凹陷,且质地类似结晶,这些表征都是危险的警讯。纵使他清楚这些危险的讯号,有一回还是有惊无险,差点踩了上去。还有一次,他怀疑前方可能有危险,便叫狗先走。狗不愿意向前,一个劲儿往后躲,等到男人硬把它往前推,它才拔腿跑过那片洁白完整的冰面。但冰层突然破裂,它身子一斜,赶紧挣扎爬到坚硬的冰面上。它的两条前腿都湿透了,水几乎是在瞬间冻结成冰。它赶紧将腿上的冰舔掉,然后躺在雪地上将趾头间的积冰咬干净。这是它的本能反应,其实它不知道冰留在脚上会造成疼痛,只是受到一种自体内深处升起的神秘冲动驱使而这么做。可是男人知道这种情况有多危急,他当机立断,把右手的手套拿下,帮忙狗去除积冰。他的手指在空气中暴露不到一分钟随即发麻了,速度之快让他惊讶不已。天气真的很冷,他赶紧将手套戴回去,在胸膛上用力来回摩擦。
正午十二点是一天中最明亮的时刻。但现在是冬天,太阳还在遥远的南方徘徊,照亮不了天际。远处地平线的那缘挡在太阳和韩德森溪之间,男人走在正午清朗的天空下,却连个做伴的影子也没有。他在十二点半抵达溪流的分汊处,对于自己的旅程速度很是满意;如果继续维持这个速度,一定可以在傍晚六点和同伴们会合。他解开夹克和衬衫的纽扣,拿出午餐。这个动作花了不到十五秒,不过就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他暴露在空气中的手指依旧给冻到失去知觉。他没有戴回手套,反而用力拍打大腿,然后坐在一段被积雪覆盖的木头上吃午餐。手指拍打大腿造成的刺痛感一下消失无踪,快到他瞠目结舌,连咬下面包的机会都没有。他又反复拍打了几下手,然后戴上手套,但为了吃东西还是留一只没戴。他试着要咬下一大口面包,可嘴上的冰让他无法张嘴。啊,他忘了生火化冰!想到自己的愚蠢,他忍不住笑了一下,只是在笑的时候又发现麻木感再度爬上**的手指,而且原本坐下时脚趾感到了一阵刺痛,现在连刺痛感也消失了。他纳闷着,脚趾是暖了还是麻了?他试着在靴里动了动脚趾。嗯,是麻了!
他赶紧将手套戴回手上,站了起来。他现在有些害怕,开始大力踱步,直到脚上又传来刺痛感。此时他脑中唯一的念头是:“真的好冷啊!”在硫黄溪遇到的那位前辈所言不假。他说这里有时候会变得极为严寒,而他当时居然还笑他!现在他知道做人还是不要太损,真的是冷得不得了,他无法否认。他走来走去,一边大力踱步,一边挥舞手臂,直到手脚又恢复暖和才放心。接着他拿出火柴,准备生火。春季的涨潮带了许多树枝上来,堆积在树丛边。他从树丛那儿捡了一些柴薪,小心翼翼地先点起零星火花,火花很快转为熊熊烈火。他就着火烤,将脸上的积冰融去,并在温暖的火光保护下吃起他的面包。这一刻,他的智慧战胜了此地的酷寒。狗也很满意男人生起了火,尽可能地贴着火取暖,不过,当然也不至于近到把自己的毛烤焦。
男人吃完后,将烟斗填满,好好吞云吐雾了一番。接着又戴上手套,将帽子两侧的耳罩好好盖在耳朵上,继续沿着河**的路径朝左侧的支流方向前进。狗很失望,它想留在火堆旁。这个男人不知道寒冷的可怕,或许他的列祖列宗都不把寒冷放在眼里,但这里的冷可是真正的寒冷,是零下一百零七华氏度的冷。它知道这样的寒冷有多危险,它所有的祖先都晓得,它也从祖先那儿继承了这项知识。它还晓得在这种可怕的寒冷里到处乱走,不是一个明智之举;最好是躺在雪洞里,耐心等待宇宙拉起一道帘幕,阻挡起冰冷,不让严寒入侵地球。但偏偏它与男人之间的关系紧密,它是他这严酷旅程上的奴隶,它能得到的唯一怜惜就是鞭打和威胁要鞭打它的粗哑喉音,因此狗完全懒得和男人沟通它的怨恨和恐惧。它才一点都不关心男人的死活,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才想回到火堆旁。可这时男人吹了声口哨,低着嗓子喝令,狗只好回到男人脚边。
男人又开始嚼起烟草,一道新的琥珀胡子又开始在下巴出现。他呼出的湿气,也迅速地在他胡子、眉毛和睫毛上形成白色粉末。韩德森溪的左侧支流似乎没有那么多涌泉,走了半个小时,男人一个都没见到。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雪地上一点迹象都没有,积雪柔软、完整,看上去底下应该是坚实的冰面,可男人却一脚踩了个空,直往下坠。洞不深,寒水只淹到他小腿一半,他赶紧七手八脚地从坚硬的冰洞边缘爬上陆地。
他气炸了,破口大骂自己走了什么霉运。他本来希望能在傍晚六点赶到营地和同伴们会合,但现在他必须生火,把鞋具烤干,而这起码会延误他一个小时。在这样的低温下他不这么做都不行——他起码清楚这点。他掉头往河岸爬去。河岸上,云杉的树干附近围了一丛灌木丛,涨潮时带来的枝条纠缠在树丛里——多是粗细不一的树枝,不过也有一大部分是树木的枝干和去年的干枯杂草。他在雪地上铺了一堆粗厚的树枝,充当是火堆的底座,好避免下方的积雪被火烧融,反倒浇熄火焰。他从口袋里拿出火柴,在桦树树皮的碎屑上点火。树皮比纸烧得稳定,较不易熄灭。他把着火的树皮放到柴薪上,接着用干草和细枝将火喂旺。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所以生火时格外谨慎、步步为营。火焰越来越旺,他丢进火里的树枝也越来越粗。他蹲在雪上,火堆就生在树丛旁,好方便他从纠结的树丛里拉出树枝,添加柴火。他知道自己一定不能有任何失误,在负七十五华氏度的低温下,一定要一次就把火生起来,绝不能失败——因为他的脚已经湿了。如果他的脚是干的、火又没生起来的话,他大可沿着路径,跑上半里,恢复血液循环。但现在他的脚又湿又冻,在负七十五华氏度下,就算跑步也恢复不了血液循环,无论他跑多快,湿透的脚只会越冻越严重。
这一切男人都了然于心。去年秋天时,硫黄溪的前辈就提醒过他,现在他非常感谢前辈给了自己这个忠告。他的脚已经完全失去知觉,而为了要生火,他还必须将手套摘掉,只是手指一暴露在空气中又立刻冻到发麻。先前他用时速四英里的速度前进时,受到运动的刺激,心脏持续把血液打到体表和四肢,但他只要一停下,脉搏的动作也会跟着停止。严寒毫不留情地攻击地表上所有**的偏远角落,而现在的他,正是站在毫无防御的开阔土地上,接受寒流的猛烈攻势。他身体里的血液急速撤退。血液像狗一样,是有生命的,也像狗一样想要躲起来,隐藏自己,远离这可怕的寒冷。虽然他用时速四英里的速度走了许久,强迫心脏将血液打到身体表面,可他一旦静止不动,血液又急速退回体内深处,而第一个感到血液流失的便是四肢。虽然手脚都还没被冻伤,不过湿透的脚就像被急速冷冻般,连同暴露在空气中的指头也瞬间冻僵。冻疮开始爬上他的鼻子和脸颊,全身上下的皮肤都因失去血液而发起抖来。
他目前仍是安全无虞。脚趾、鼻子和脸颊只是轻微冻伤,而火已经旺起来了。他将手指粗的树枝丢进火里,等一下就可以用手腕粗的树枝来喂火,接着他就可以脱下浸湿的鞋具,一面烤火,一面用火保持脚的温暖。当然,他不会忘了还得先用雪按摩才行。他成功将火生了起来,他安全了!他想起硫黄溪那位前辈的建议,脸上忍不住浮现微笑。那名前辈还严令负五十华氏度时绝对不可以单独在克伦代克旅行,但他还不是来了。虽然遇到些小意外,又孤军无援,不过他还是救了自己。“那些老鸟都像个娘儿们!”他想,“至少其中部分人是。”只要保持头脑清醒就好了嘛,他现在不就没事了吗?只身旅行对真正的男子汉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他也必须承认,脸颊和鼻子冻伤的速度确实快得惊人!他没想过手指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失去知觉,现在已经僵硬到只能勉强握住树枝,而且那触感离他好遥远。当他伸手要拿树枝时,他必须用眼睛监视,才能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抓住;这条连接手指和大脑的线路是完全失效了。
不过这一切算得了什么!现在有火了!树枝噼里啪啦地烧着,跳动的火焰确保了他的生命安全。他开始脱下莫卡尼靴,靴子上结了一层冰,德国厚袜硬得像铁鞘般包住他的小腿,靴子的鞋带也跟被烈火烧过的铁线般,硬邦邦地结成一块。他用僵硬的手指努力了好一会儿,然后才惊觉自己的愚蠢,应该拿铁刀出来用才对。
就在他割断绳子前,惨剧发生了。是他的错,或该说他失策了。他不该把火生在云杉树下,应该在空地上生火才对,只是在树下捡拾树枝比较方便,顺手一拉就可以扔进火里,所以他才一时偷懒。云杉树上满是积雪,几个星期以来一丝风也没有,于是每根树枝上都堆着厚厚一层雪。他每拉出一根树枝,就造成树上一阵轻微的振动。虽然对他来说,这扰动细不可觉,却足以酿成灾祸。高处一根树枝上的积雪倾倒,掉落到下方的树枝;下方树枝的积雪又跟着落到再下方的树枝。雪,一路直落,仿佛雪崩似的自树顶一路落下,越滚越大,最后毫无预警地砸在男人和火堆上。火,噗的一下熄灭!前一刻还烧着熊熊烈火的地方,如今仅盖着一大片新鲜的乱雪。